市委辦主任

第三十七章 收買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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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區自願者隊伍建設示範點現場會在海寧區濱海街道峰僑社區召開,方東受任南行委托參加了會議。在會議開始前,社區居委會主任陳康反映:“200平方米的辦公地點,在盧和副書記和你的協調下,從開發商周科模手上接過鑰匙才半年多,又花了10多萬元作了裝修,社區才有個家,駐區居民才有了歸屬感。現在周科模卻把房產賣給了另一個開發商林好森,辦了房產證和土地證,你說這不是奸商又是什麽?現在林好森已經把社區居委會起訴到了海寧區法院,法院準備傳喚我。我聽說,這個林好森還是周科模的親戚,也不知道這裏麵有什麽貓膩沒有。”

方東乍一聽,半天摸不著頭腦,再一想就明白了。前幾個月,海川市房產均價每平方不到1500元,現在是八月底,房產均價每平方已超過3000元。周科模當時一方麵為了提升整個小區的房產價值,另一方麵又有紅頭文件規定,還有盧和打招呼,不得已才把這200平方米的辦公地點讓給社區。社區居委會搬到這個小區後,為小區辦了許多大規模的群眾性文體活動,辦證的居民都要來到這個小區,人氣一下子旺了起來,房產價格也大幅上升,原來滯銷的店麵、住房銷售一空,已成為海川市最繁華的小區之一。現在房產價格那麽高,周科模心想再無償地提供給社區使用,就太吃虧了。實際上當時周科模承建這一片舊城改造時已打通了鄭玉類的關係,鄭玉類把城市建設配套費全免了。

方東在心裏暗暗歎道,黨的政策讓你富了起來,是黨的優惠政策讓你開發了房產,是黨的優惠政策減免你的部分資金,又是社區幹部的努力才使小區有今天這樣的繁華,為什麽都沒有一點的誠信,又為什麽基層政權連辦公地點也要被開發商逼得要搬出去?政策有合理性,但不是法律,為什麽不上升為法律呢?為什麽房產部門會讓這個地方變更手續呢?是內外勾結才搞倒社區的。不僅如此,內外勾結還可以扳倒政權啊!共產黨人不警惕決不行。方東接過陳康遞來的報告說道:“我想辦法給劉揚帆書記說說。奸商鑽了法律的空子,如果政策方麵無法挽回,也得讓輿論給予這種行為最嚴厲的譴責,讓奸商麵目暴露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