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二年開春以後,李六芳比以前更忙了。他整天騎著自行車到處跑。不是進據點,就是去汾陽,去交城。有時半月二十天都不回來。這一來,胡蘭去金香家的次數自然少了。奶奶也就不再整天為這事生閑氣了。不過胡蘭並沒有遵守奶奶的那一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還像過去一樣,每天一有空閑,總要到村裏去串串門。去玉蓮家,去石三槐家,去續根嬸嬸家……一句話:抗日幹部常去哪裏,她就往哪裏跑。
這期間,村裏情況也比以前有了好轉。雖然從表麵上看起來仍然是敵人的天下,一切偽組織——什麽自衛團呀,護路隊呀,情報員呀……都有。實際上,這一切全是聾子的耳朵——樣子貨。暗地裏政權還是在抗日幹部們手裏掌握著,抗日政府的一些政策法令,又能行得通了;公糧、軍鞋又照樣往山裏送了;區裏、縣裏的幹部們,白天偶爾也露麵了——他們都穿著便衣,胸前也都戴著“良民證”。不認識的人見了,還當是老百姓哩!
這期間,據點裏的敵人、漢奸雖然斷不了到村裏來清查戶口,可是什麽破綻也沒查出來。這麽著平平靜靜過了幾個月,村裏沒出一點漏子。
後來,敵人在路上逮捕了抗日隊伍中的一個軟骨頭,可就壞事了,差點出了大亂子。這件事給胡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事情發生在這年夏收時候……
晉中平川的婦女們,平素一般都不參加田間勞動。特別是年輕婦女,不要說下地幹活,偶爾到地裏走走,街上人都笑話哩。按照這裏的鄉俗,隻有夏收時期例外。每年一到麥子開了鐮,除了地主老財家,普通人家的一些大閨女小媳婦,都撲到地裏了。不過她們並不是參加收割,而是在收割過的地裏拾麥子,賺點體己。糶了麥子的錢,願買衣服首飾哩,還是願買吃吃喝喝哩,任其自便,老人們一概不管。這也是老鄉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