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初稿完成於一九六四年。當時,中國青年出版社曾排印了數百冊樣本,分送給劉胡蘭烈士的家鄉雲周西黨支部、文水縣委會、山西省委、原晉綏邊區的領導人,以及劉胡蘭烈士生前友好和有關單位征詢意見。各級領導和熟悉劉胡蘭烈士生平的同誌們,在百忙中對該書進行了審閱,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根據這些意見,我進行了修改。之後,中國青年出版社又重新付排,並已打出了清樣,但一直未能出版。
原因很簡單:在“四人幫”統治文藝界,推行資產階級文化專製主義的那些黑暗年代裏,他們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不準以任何藝術形式表現真人真事。他們的“旗手”還下達了這樣一道懿旨:“……就是劉胡蘭,也還是不要寫真人真事!”這樣一來,所有以前歌頌女英雄劉胡蘭的那些話劇、歌劇、敘事詩、連環畫等藝術作品,便統統被壓到了五行山下。這本未正式出版的《劉胡蘭傳》,當然也就夭折的。
在揪出“四人幫”之後不久,中國青年出版社和山西人民出版社決定要盡快出版這本書,我想趁出版之前再校改一遍,盡可能減少一些錯誤、缺點。但由於其他工作纏身,一直拖到現在才算告一段落。在寫作和修改過程中,我遇到過一些難題,也有一些個人的看法和體會,趁此機會一並寫出來求教於讀者和同誌們。
一、本書題名《劉胡蘭傳》。嚴格地說來,不能算是真正的傳記,而隻能算是一本傳記體小說。事實上,我也是按傳記體小說來寫的。雖然大的事件,甚至一些主要情節基本上都是真實的,但不少生活細節、風俗習慣、場景、對話等等,則是依據人物性格、情節的需要,可能性和現實性加以安排的。我認為在寫真人真事的作品時,進行這種必要的藝術加工是允許的。至於加工得好壞,藝術性的高低,那是另一碼事了。要求“完全真實”、“絕對準確”,看來是任何人也難以辦到的。就連和劉胡蘭烈士一起工作、戰鬥過的那些同誌們,在回憶同一件事情的時候,雖然大意相同,說法也並不完全一樣。何況我是作為傳記體小說來寫呢?“完全真實”、“絕對準確”,不僅不可能辦到,也無此必要。就是對一些真正發生過的事件,也不能不有所取舍;表現手法上,不能不有疏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