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家族--第十七代玄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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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三月的一天,縣長李金魁接到了一封匿名信。他單身一人住在縣委的小招待所裏,這封信是趁他不在的時候偷偷塞進去的。

也許又是冤錯假案之類的信件,他不經意地拆開來看,看著,看著,就那麽象釘住了似的不動了。然後伸手掏煙來吸,這是他思考問題時的下意識習慣動作。煙掏出來了,在手上夾著,卻沒有吸……

這是一封揭發信。信裏還包著一個藍皮記事本,舊的。是經常吸煙喝酒的人兜裏揣的那種小本本,上邊有很濃的煙味和淡淡的酒香。就在這個藍皮記事本裏,清清楚楚地記著包括縣委書記、副書記、副縣長及各局中層幹部在內的三十七人受賄索賄的記錄,總金額竟高達十七萬八千元之多!其中有一位副縣長一次受賄記錄是:茅台酒三十六瓶;彩電一部;連稅務局的一位科長竟然也一次“借款”四千元……時間地點,記得清清楚楚。

真有此事?

不會吧。

假如真有此事,那麽,這個領導八十萬人口的縣委、縣政府不就太、太……“嗞”地一聲,李金魁把火柴劃著了默默地狠吸了一口。

且慢,證人哪?沒有證人。索賄、受賄都是單獨進行的,一對一,沒有第三者在場。索賄人也太精明了!難道就沒有一個人看見?但從記事本上墨水的顏色和記錄的時間地點來看,似乎不象是偽造的,然而,沒有證人。

李金魁又一次仔仔細細地看了揭發信,這揭發信是一個女人寫的,她的丈夫李二狗在縣城裏承包了一個公司,曾經數次被縣委、縣政府命名為“致富模範”。五天前,李二狗因為不能執行合同,公司宣告破產。他使國家蒙受了一百多萬元的損失。而他,也以詐騙罪被抓進了監獄。李二狗臨進監獄之前,還囑咐她千萬不要揭發,他怕報複,他還存著一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