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風暴

第三十四天:1月25日

字體:16+-

我在黎明前出發了。

在我的一生中,我不記得曾經最多的一次走過幾英裏的路,也許是某個下午的徒步旅行,但我確信我可以步行六十英裏。一小時走四英裏,十五個小時走六十英裏。

我可以在一天內走六十英裏。

一天。

隻要走上一天,我就可以知道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為什麽這些事情會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最近聽到的消息說,總統已經離開了華盛頓,但那裏的燈還亮著。勞倫的叔叔是國會議員,我要做的就是去國會大廈,解釋我是誰,我妻子的叔叔是誰?我隻要花上一天時間,就可以把幫助我們的人帶回來。

當我離開小屋時,一小彎月亮仍然懸掛在空中。我關閉了頭燈,在半明半暗的天色中踏上了泥濘的道路。我經過了貝勒家的房子,我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但那裏沒有亮光,也沒有動靜。當我從山上下來,到達大路時,天開始亮了起來。

盡管有點輕微的跛瘸,但我的步子還是邁得很快的。

在山下麵,積雪已經融化了,山丘、田野和森林在我麵前展現了出來。當太陽慢慢地在我麵前的地平線上升起時,金黃的色彩驅走了原有的昏暗。路邊的草地上沾滿了一滴滴露水,我感到精神抖擻,精力充沛。

在經曆了那麽多艱難之後,我隻要再忍受一天。我不可能迷路,從山上下來,沿著I-66公路一直向東走,直接到達華盛頓的中心,看到華盛頓紀念碑,然後沿著紀念廣場走向國會大廈。

我帶著手機,GPS仍然在工作,但是因為沒有下載相關的數據庫,無法顯示當地的地圖,隻有查克手工加載的紐約地圖。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我還是帶上了它,也許某處的無線網絡正在工作。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

太陽升到了天空之中,我開始感受到它照在我身上時所帶來的熱量。快到中午時,我開始看到路上來回穿梭的汽車。我沿著一條與I-66公路平行的小路行走,試圖不引起人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