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莉安·弗琳(GillianFlynn)[1]
在談金州殺人魔之前,先要談到那個女孩。米歇爾會告訴你關於那個女孩的故事:凶手把她從普萊森特街(PleasantStreet)拽入小巷,不留活口,像丟垃圾一樣丟掉了她的屍體。這個二十來歲的女孩在伊利諾伊州(Illinois)奧克帕克(Oak Park)遇害,而米歇爾就成長在幾個街區外一個人丁興旺的愛爾蘭天主教家庭裏。
米歇爾是六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她在每篇日記結尾都會落款“作家米歇爾”。她說是金州殺人魔燃起了她追蹤真實犯罪的興趣。
雖然這樣說有點奇怪,但我和米歇爾有得一拚。小時候我住在密蘇裏州(Missouri)堪薩斯城(Kansas City),那會兒我也是個誌向遠大,期望當一名作家,而我在自己日記裏的署名比米歇爾還誇張,是偉大的吉利恩(Gillian)。我和米歇爾一樣,長在一個愛爾蘭大家庭,我也去天主教學校,對陰險黑暗的事物頗為著迷。我12歲就讀了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Capote)的《冷血》[2](In Cold Blood),那本便宜的二手書引得我對真實犯罪一生癡迷。
我喜歡讀描寫真實犯罪的作品,但也發現我作為讀者津津有味閱讀的是他人的悲傷。所以我和所有有責任感的消費者一樣,對所讀內容精挑細選。隻有執著、機敏且仁慈的作者才是最好的作者,才能吸引我的目光。
發現米歇爾是必然的結果。
我始終認為,偉大的真實犯罪作家最不值得賞識的特點就是仁慈。米歇爾有這樣一個特技,她不隻能鑽進凶手的腦子,還能鑽進抓捕凶手的警察的腦子,甚至還有被害人、案件背後悲痛的家屬的腦子。作為成年人,我是她著名博客“真實犯罪日記”的常客。我丈夫總慫恿我:“給她留言吧。”米歇爾原先住在芝加哥(Chicago),而我正住在芝加哥,我倆都已為人母,都花了大量時間觀察人性的黑暗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