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

第五章 兩個小仙女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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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鳳從財務室的會計那兒拿到了一百五十塊錢。

她看了一眼會計的帳目,這個月她的工薪是四百五,廠子裏的規定,年底才能一次發清。每月發三分之一,算是預支的。

曾金鳳先想到的是給家裏寄五十塊,另外的一百塊給自己添置點兒衣服什麽的。東莞很熱,裙子呀T恤呀什麽的就能對付了。這類衣物如果買減價品就很便宜,花色和樣式也還不錯。剩下的錢呢,除了買日常生活用品,她還看中了一種防曬霜。小小的一瓶東西就要三十多塊錢,貴是貴了點兒,可是能防止皮膚曬黑呢,這兒的太陽也太毒了。

這個財政預算剛剛做出來,很快就被她自己否決了。大頭應該寄回家,小頭再留給自己。眼看就要過年了,因為出來不久手裏沒有掙到什麽錢,三個人商量好了今年都不回。

人不回,錢更應該寄回去。過年家裏花費大,妹妹們還要買新衣服交學費。娘肯定又在熬夜編柳條筐,好拿到集上賣錢了。爹隻會在地裏死掙,家裏的那點兒活錢都要靠娘的十個指頭一點一點兒磨出來。女人的手應該是細皮嫩肉的,娘的手卻糙得象樹皮。布條子在指頭上纏纏裹裹的,還沁著暗紅暗紅的血。

娘到集上賣筐子的錢,爹還要拿來抽煙,拿來喝酒。娘不能不給他,娘欠著爹的。誰讓她生一個是女,生一個是女,再生一個還是女!

……

一百塊錢一定要寄給娘,自己留下五十塊就夠了。

曾金鳳拿定了主意,再幹活兒的時候就很安心。車間的姐妹們嘰嘰喳喳的,議論著要逛街,要買這個要買那個。曾金鳳不搭腔,曾金鳳心裏隻想著她在地攤上看到的一條花布裙,攤主開價是十八塊錢。趕快去,趕快去,別讓攤主給賣掉了。

曾金鳳正想著那條花布裙,忽然聽到窗子那邊有人喊,“林秀雲,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