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明小說自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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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援朝喜歡一邊幹家務活兒一邊唱歌,她在廚房裏嘩嘩地洗著碗,不知不覺地唱起來。“北京的金山上……”,已經排練了八九天,幾首老歌都溫得爛熟。

乒乒乒,於健在書房裏把暖氣管敲得直響。

我有唱歌的權利,林援朝對著書房喊。

可是,請你不要侵犯我不聽的權利。丈夫在書房裏回答。

這是怎麽啦,就跟法庭辯論似的,林援朝自己笑了。她把廚房門關緊了,繼續唱。臨陣磨槍,不快也光。今晚要演出了,晚飯是提前開的。

林援朝快手快腳地洗了碗,接著就是洗臉化妝換服裝。

演出服做得很漂亮,蔣介石的老鄉們手藝不錯。林援朝描了眉眼,換了衣服,蹬著紅高跟鞋在地毯上走著台步。她對著大穿衣鏡把腦袋晃了晃,頭發是上午新做的,超短發,是當前女孩子中最流行的發式。她照了又照,覺得年輕了許多,自我感覺棒極了。

——於健,你能出來一下嗎?

——什麽事?

就一會兒。

——蟑螂們成群結隊地出來了,我怕它們跑掉。

——出來呀,我想讓你看看我。

女人的聲音裏浸滿溫情。

門開了,走過來的於健凝視著妻子。

丈夫的個頭兒很高很瘦,林援朝覺得那雙銳利的小眼睛有一種俯視的感覺。一刹那間,她有些後悔了,讓於健看什麽,他隻會說些尖刻的話讓人掃興。

可是,那雙小眼睛溫厚地眨了眨,竟帶出些憐愛或者說憐憫。

他把手放在女人頭上撫著,老妻,我們都不年輕了,這種小女孩的發型不適合你。他誠懇地說。

——她們都說好看呢。

—你的演出服不錯,可惜不是原裝貨。應該是綠軍裝綠軍褲綠解放鞋,胳膊上再帶個紅袖標。

——於健,別笑我,我喜歡過去的那些歌。

—-你不是喜歡過去的歌,你是喜歡過去的你自己,那是一種自戀情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