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霧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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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躍進一案在淮海市影響還是很大的,畢竟他是刑警隊副隊長。再加上是起桃色事件,受害人一個是著名花旦,一個是聞名全市的瓜子大王,自然就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好奇似乎已經成為當今人們生活的一大特色,晚報上關於此案的消息登出來之後,就成了街談巷議的主題,早被傳得沸沸揚揚,極具傳奇色彩。所以開庭時,旁聽大廳座無虛席,擠不進來的人在門外喧嘩著。

法庭國徽高懸。公訴人、辯護人分坐兩邊,中央高髙的審判台上端坐著神情嚴肅的法官。當劉躍進被帶進法庭時,旁聽席上響起了一片譏笑和嘲諷聲。劉躍進蒼白的臉頓時漲得通紅,目光裏含著羞辱和無奈。他邁著沉重的腿,很艱難地走到被告席之後,就低下了頭,再也沒抬起來。

人們開始議論喬小龍。有的說你看那個律師,瘦得像不像馬戲團的大馬猴?給一個臭警察辯護,是腦子進水了,真該再讓他好好進化進化。旁邊的人馬上接了話茬兒,要照我看呀,他更像個剛出窩的雞,頭上的毛還沒幹呢!不知他吃了那個戴綠帽子的破警察多少米呐,現在的律師,隻要給錢什麽都幹,能把公的說成母的……

喬小龍的頭嗡嗡直響,對那些帶有貶損人格的譏諷他並不在乎,讓他擔憂的是由於一些人對警察抱有偏見,辯護環境很糟糕,人們的情緒將對結局有一定的影響。雖然他在學校時曾參加過多次模擬法庭辯護,但真刀實槍這還是第一次。能否穩操勝券,他還真沒有十足的把握。

審判長用木槌擊打了兩下審判台,高聲宣布開庭。

審理按照法律程序進行。

法庭調查結束後,公訴人李明浩開始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劉躍進故意殺人一案,淮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01年3月28日移送淮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現由我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證實,被告人劉躍進犯有下列罪行:2001年3月11日22時至24時之間,香香瓜子有限公司董事長項光榮和市黃梅劇團演員梅玲駕車至郊區公路旁,被告人劉躍進跟蹤而至。因受害人梅玲係被告人之妻,劉躍進即起殺人之念,遂用職務佩槍射擊項、梅二人,致項頭麵部受傷四處,顱腦嚴重損傷,腦實質溢出,當場死亡,致梅脖頸處和頭部兩處受傷,隨後死亡。被告人劉躍進殺人後,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