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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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一句俗語:“可意會不可言傳”,可見生活中很多信息已溢出了語言的邊界。我們不妨將這些信息名之為“象”。

這個概念將在本書中反複用到。

顯然,這裏的“象”有視覺性的圖象和形象,也有作用於人的聽覺、味覺、嗅覺、觸覺等其它方麵的物象和事象,將其納之於“具象”這個中國讀者較為耳熟的詞,大概較為合適。我在前麵還說過,具象既包括(1)生活的原象,(2)也包括文化的媒象——即由文化媒體傳播的人工造象,比如風景畫對風景的摸擬,戰爭片對戰爭的表現。

不管是實象還是媒象,“象”區別於“文”或“言”,是語言文字之外一切具體可感的物態示現,是認識中的另一種符號,較為接近佛教中的“色”。上海佛學書局1934版《實用佛學辭典》稱:“色者,示現之義”,“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屬於內身,故名內色”;“色、聲、香、味、觸之五境也,是屬於外境,故名外色”。佛教中的色塵、色相、色法、色界等,在這裏都可以視為象的延伸概念。

唯識宗作為東方傳統哲學中較為係統性的認識論,稱“萬法唯識”,首先提到“眼識”、“耳識”、“鼻識”、“舌識”以及“身識”,將其視為全部心識的重要基礎,視為人與事物現象的直接關聯(見太虛等《唯識學概論》)。

佛教常常借蓮花、明鏡一類象征來直通心性,借麵壁、棒喝一類行態來尋求感悟,一直在強調文字之外的信息傳達,其極端者甚至強調“不立文字”、“言語道斷”,但他們以“色”對立於“心”,賦予了“色”第二個意義:“變壞”、“變礙”以及“質礙”(亦見《實用佛學辭典》)。因此一旦從認識論轉入人生論,佛教徒們便視“色”為迷惑耳目泯滅心性的俗塵,是人們進入覺悟時的魔障。在空門淨土那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虛幻不實之物,瑣屑無義之物,理應被正道者拒絕和超越。這樣,他們從認識論上逼近了色的大門,又在這張大門前匆匆閉上人生論的雙眼,在感性現象世界麵前有一種進退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