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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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頭是個半文盲加法盲。他的上訴書我根本沒法寫。如果我告訴他,殺壞人與殺好人都是殺人,在法律上同罪,沒有什麽不同,他一定會驚訝得兩眼圓睜,好像我是一個火星來客,頭上頂著鹿角,兩腮支著魚翅。

如果我告訴他,法律就是法律,一般不考慮強盜在打殺時是衝在最前還是躲在最後,在逃跑時是溜得最快還是撤在最後,在分贓時是比較貪心和還是比較大方……法官不會在強盜中評選勞模,而且越是有勞模品格的強盜,有時越會遭到法律的嚴厲打擊。他對這種說法肯定更會驚訝得缺氧,好像我不光是個火星來客,而且一步步精確計算,硬是把一加一算成了一萬。

這樣說吧,他也許知道什麽是犯罪,但腦子裏另有一套歪理邪說,出口就是胡言亂語不著邊際。比如他看不上貪汙受賄,不是因為別的什麽,隻是因為它武不武,文不文,隻是依仗權勢和關係,不勞而獲欺世盜名,好漢不為也。他也看不上盜墓、扒火車、撬井蓋,割電線,不是因為別的什麽,隻是因為它們太累人,簡直是重體力勞動,搞得一個個黑汗水流,氣喘籲籲,就像鄉下的農忙,一點都不爽。用他的話說,可以流汗的地方滿世界都是,那些鳥怎麽喜歡流汗?怎麽不到祖國大西部去搞開發?

他最蔑視的罪行要算嫖娼了,尤其是“因公嫖娼”——這是一個嫖娼犯的說法,指消費公款的公關接待活動。

這個嫖娼犯是個山東大漢,堂堂儀表,算得上小帥哥。他剛來我們倉時,對門14號倉的牢頭還通過勞動仔捎來口信,說這家夥有錢,是老七的好朋友,要黎頭多加關照。黎頭還算講規矩,一開始就讓嫖娼犯當上了上等人,可以隨牢頭一起進餐。對方也夠朋友,麵子大,一來就獲得管教批準,帶來了四箱餅幹和麵包,兩箱魚幹和鹹鴨,外加兩箱礦泉水,差不多滿滿堆了一個屋角,讓全倉的夥食標準大大提升,令眾人喜出望外。隻有雄魚頭有點悲從中來,美美地咬了一口鹹鴨,感歎他兒子沒跟著他享上福,恨不得兒子也來蹲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