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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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爬起來,肚子就一直不客氣地叫喚,一點不給我留點麵子。張聚德把我扶到飯桌旁,給我找碗盛粥。我偷偷打量屋子,這屋子和我離開時幾乎沒有什麽變化,好像隻有牆上的掛曆是新的。掛曆上寫著2004年2月23日,我已經有九年沒有跨進這個門了。

九年前我和張聚德打了一場官司,父子關係從此破裂。官司是由八畝菜地引發的。我母親在我20歲那年得了癌症,她在臨死前把屬於她的八畝菜地轉到我的名下。這八畝地是外公留給母親的,外公是城市的邊緣人——菜農,長期在城市的邊緣種菜賣菜。母親原來跟外公一塊種地,後來招工進了毛巾廠。母親親口告訴我,她不怕得罪父親把菜地留給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她死後張聚德遲早是要再結婚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二,菜地留給我,她的孫子會有新鮮的果菜吃,更不怕沒有飯吃。

那時候八畝菜地還沒有看出價值,後來,隨著城市向周邊擴張,八畝地成了寶。我還是一個在校的大學生時,張聚德擅自做主把地賣了,盡管張聚德說他這麽做是因為我太年輕,和生意人打交道容易吃虧,我還是運用法律的武器奪得自主權。在法庭上,法官宣布最後判決的時候,張聚德的臉轉向我,我看到了一張破敗的臉,那種臉色和母親彌留之際的臉色一模一樣。當天,我拿了八畝地的地契,倉皇離開家,再也沒有回來。

張聚德的稀飯端上來了。我問,有誰來過嗎?我問的是盧蘭。她早該知道我沒訂車子的事,不知道是傷心還是失望。無論是哪一種情緒,我都別指望她原諒我了。我這麽一睡,倒是一了百了。

果然,張聚德沒有提起盧蘭的名字。他說,年前幾天你們單位有人來過,送了水果還有你的年終獎。張聚德進了裏屋,手上拿著一隻信封出來。他將信封遞到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