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人民之命

5. 煤老板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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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李斌良帶著鬱明和局督察室主任曾玉來到林泉縣,進入了縣城。

這次來,不是見林希望的父母,而是來見梅連運,他的林煤集團總部設在林泉縣城,他的煤礦,也都在林泉縣境內。

果如預料的那樣,林泉縣城的空氣還不如碧山市,放眼望去,基本上可以用“髒亂差”來形容,空氣更差,粉塵更濃。

林煤公司很有名兒,李斌良一行很快找到了它,但是看到它後,微微有些失望,因為林煤集團隻是一幢不大的四層樓房,更談不上派頭,掛著的標牌不知什麽時候做的,又老又舊,還掛著一層煤灰。標牌的另一邊,還掛著另外一個標牌,上邊寫的是“林煤賓館”字樣。原來,梅連運是把集團公司的總部和賓館辦到一起了。看樣子,這個公司的實力並不很強大,最起碼不像胡金生說的那麽強大,錢也不是那麽厚。

進入樓內得知林煤公司在二樓,李斌良三人就順著步行樓梯走了上去。到了二樓,又順著標牌的指示,走向一道走廊。走廊麵對樓梯口是值班室,兩個保安從窗口看到三人,走出來盤問找誰,有什麽事。

李斌良三人都穿著便衣,鬱明出示了警官證,向保安臉上晃了晃,說要找梅連運。保安有些吃驚,想阻攔又不敢。鬱明說:“快帶我們去,來之前了解過了,他在家。”保安無奈,隻好帶三人走到一個掛著董事長、總經理的辦公室門口,敲開門後探進身:“董事長,有人找,是……”沒等他說明是誰,鬱明擠進去:“梅董事長,我們是警察。”督察室主任曾玉也撥開保安,和李斌良走進門。

別看整個樓房不怎麽樣,這間林煤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辦公室還是挺氣派的,特別寬敞,足有六十多平方米,按照現在的規定,這大概是省級領導辦公室的麵積了,可人家是私企,中央的規定管不了他們。隻是,屋子的裝潢有點兒老舊了,光線顯得有點兒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