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人民之命

4. 追查

字體:16+-

李斌良要謝蕊從檔案室找來當年吳眾被害的卷宗,發現隻有薄薄的幾頁紙,主要是責任人王壯的供詞,情況和吳氏婆媳說得差不多,他承認是自己開鏟車軋死了吳眾,但是隻說是不小心造成的意外,之外就是對證人的訊問,可是,幾個被問的證人都說沒看清。包括吳氏婆媳說的馮海,證言也是自己離得遠,沒看清。這讓李斌良很失望,他又看了筆錄上登記的辦案人,發現居然是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而不是刑偵支隊辦的案子,主要辦案人居然是如今的刑偵支隊長、當年的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霍未然。

李斌良看罷卷宗後,把霍未然找到辦公室。

霍未然坐在李斌良的對麵,小心翼翼地看著他,試探地問:“李局長,看守所那邊,好像查得差不多了?”

李斌良嗯了一聲,繼續看著這個刑偵支隊長,心情不太好。他知道,自己內心對這個刑偵支隊長的評價不怎麽樣,政治品質姑且不說,這性格就讓人不喜歡,太蔫,謹慎有餘,大膽不足,還總是察言觀色再說話,實在不像個刑警的樣子。

李斌良單刀直入,提起當年吳眾的案子,是不是他霍未然辦的。

霍未然有些意外,也有些吃驚,還有些不安:“是,不過,是在張局的領導下辦的。”

張局?張華強?

“啊,當年,我是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張局是治安支隊長。李局,你怎麽忽然問起這個案子?”

李斌良說,吳有民死了,他的妻子和兒媳來局裏控告,說起吳眾的案子,所以才向他了解情況,他怎麽看這個案子。

霍未然好像鬆了口氣:“啊,這個呀,是他們家一直說吳眾是被人殺害的,到處上告,可是,沒證據呀。其實案情很簡單,就是司機馬虎大意,在倒車的時候把人軋死了,這就是個意外事件。”

李斌良說:“你是怎麽得出這個結論的?王壯的鏟車為什麽開到人家的承包田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