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完后,老师发给贝丝一叠课本、一沓纸、几只铅笔和一只钢笔,然后告诉她要把桌上的东西放整齐。贝丝掀开桌板,发现里面刻着许多缩写的名字。一定有许多同学都用过这桌子吧,贝丝心想,一边整理着书本和作业纸。贝丝刚合上课桌,老师就朝她和另外两个同学说:“贝丝,拉尔夫,艾伦,拿着你们的书到我这儿来。”
贝丝叹了口气,心想,又是朗读课。她拿出她的三年级课本,走向讲台旁的一条长凳。贝丝很喜欢朗读,但朗读课就……在这课上,只需要翻到课文,然后闭上眼,静静地等其他同学挨个读,挨到自己时就读两句。贝丝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事实上轮到她时,这几句话都读了好几遍,而且有的时候,可能还轮不到自己,因为班上同学太多,老师顾及不了所有人。贝丝其实朗读得很好,不过这都不是在课堂上练成的,而是她经常自己在家读书。过去弗朗西丝姑姑经常从附近的图书馆给她借来各种各样的儿童读物,贝丝一周可以读三本,这跟在每周在课堂上读一两句的效果简直是天壤之别。
贝丝坐在长凳上,往两边一看,差点没笑出声。
太滑稽了!她以前的学校一个班就有四十多人!而这里只有三个……她坐在中间,艾伦和拉尔夫坐在两旁。
艾伦长得很漂亮,大大的蓝眼睛,油亮的头发;拉尔夫则是黑眼珠,深色头发,额头上还有块淤青,下巴有条伤疤,穿得破破烂烂的,看起来却凶巴巴的,所以贝丝决定离他远一点, 她不喜欢这个男孩。
“三十二页。”老师说,“从拉尔夫开始。”
拉尔夫站起来开始读。这声音贝丝再熟悉不过了,结结巴巴,跟她以前的同学差不多。不同的是,读完一句后,老师并没有让停下,只是当他遇到困难时才提示一下。
“贝丝,轮到你了,” 老师说。
贝丝读了一句,习惯性地停了下来。
“继续,”老师说。
贝丝接着又读了一句,然后又停了下来。
“继续。” 老师看着她,又说道。
小女孩又停下的时候,老师不禁莞尔,“怎么了?我没让你停下呀。”
贝丝既惊讶又欣喜,她继续读了下去,一页接着一页,一直读到文章结尾。她从没有这么大声念过,班上的其他同学都停下手里的学习,认真得听她朗读,这感觉棒极了!她渐渐地不再胆怯。
“你读得很好!”老师表扬道,“这课文很简单吧?”
“是的。”贝丝答道。
“那么,我想,你最好跟着高年级同学一起学习吧。”老师从桌上拿出一本书,说,“试试这篇。”
贝丝像往常一样读了起来,不过这不太像是一篇文章。这是一首诗,讲的是在一座被叛军占领的城镇,面对敌人,一位老太太勇敢地升起国旗的故事,里面有很多生僻的单词,不太好发音。贝丝越读越快,越读越投入。
“站住!”因为太激动,贝丝读到这儿时停了下来,心里有点忐忑,害怕自己读得不好,被同学们笑话。
但所有孩子都没有笑,他们都用佩服的目光盯着贝丝。
“很好,接着读,大家都想知道最后发生了什么。”老师鼓励道。于是贝丝又继续下去,直至结束。
“嗯,”老师说,“你没必要读三年级的课文了,以后你就和弗兰克、哈里、斯泰西一起读七年级的课本吧。”
贝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升四级!这怎么可能?!她绝不能上七年级,她必须跟老师解释清楚。
拉尔夫和艾伦起身走回座位,贝丝则耷拉着脑袋,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贝丝?” 老师手里拿着一截粉笔,停下来问。
贝丝从座位上站起来说:“老师,我不能上七年级,我字写得不好,而且我还不会乘法表,七年级的数学我一点都不会。”
老师愣了一下,说:“我没说让你上七年级的算术呀!况且,我还不知道你数学怎么样呢!”说完,她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排单词。
“贝丝、拉尔夫、艾伦,你们先学习这些单词的拼写,” 她接着又转向几个低年级的小孩,“你们几个小家伙,来我这儿读课文!”
两个小男孩和小女孩起身朝讲台走去,贝丝则努力背诵黑板上的单词。一开始,几个小孩稚嫩的读书声让贝丝完全没法集中注意力,后来她捂住耳朵,认真做自己的功课,毕竟第一堂课得给老师留下个好印象。
不一会就把几个单词牢牢记住了。一般说来,贝丝记单词都比别人要快点,所以通常一做完功课,就无所事事,东摸摸西看看,等着下课。不过这次,当贝丝刚把视线移开黑板时,老师就发话了,仿佛她并没有在给其他人在上课,而是一直关注着贝丝的一举一动。
“贝丝,拼写都会了吗?”
“是的,老师,差不多了。” 贝丝答道,心里琢磨着为什么她会这么问。
“很好,”老师说,“那你带小莫莉去角落朗读,她比其他同学都学得快,我不想让她浪费时间。你只需要听她读完剩下的故事就行了,可以吗?她卡壳了再帮帮她。”
贝丝吃了一惊,这事对她来说可够新鲜的,心想:我能带她朗读好吗?想归想,贝丝还是起身到教室角落找了根小凳坐下,小茉莉则坐在她的腿上。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姑娘,贝丝的紧张和胆怯一扫而光,因为小莫莉简直就是个胖娃娃,可爱极了。
小茉莉有些紧张地念:“从前有只老鼠,它是只胖老鼠……”
小女孩边读边不时瞅瞅贝丝,似乎想知道她读得是否正确。
天!要是连这么个小娃娃都害怕的话就真没道理了!贝丝感叹。
贝丝还从没有跟比她小的孩子打过交道,所以她觉得一定要给这小姑娘树立个好榜样! 于是她抱住小莫莉暖洋洋、肉乎乎的小身板,小茉莉在她腿上挪了挪,想靠她更近一点,两个小孩亲密地把头凑在一起看书。莫莉念错时,贝丝轻声纠正她;莫莉犹豫时,她耐心地等待。贝丝说话尽量轻言细语,只在必要时才打断小莫莉。
上课真有趣,太好玩了!
“贝丝,莫莉学习得怎么样?”老师问道。
“咦,这么快就结束了?”贝丝吃了一惊,说,“呃,我想,她学得很棒,这对她来说很容易。”
“那么,你觉得,”老师若有所思,好像完全把贝丝当成个大人,“她可以跟伊莱扎一起读二年级的课文了吗?如果她可以的话,就没必要把她放在一年级。”
贝丝再次被老师的话弄得晕头转向。在以前那所学校,没有人能直接从一年级跳到二年级,每个人都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试才可以,她还从没听说有人可以不考试就直接升级,这绝不可能!所以每个学生都需要花一年的时间才能升上更高的年级。
可老师刚才的话听着就像在说:“你别在当九岁的孩子了,赶快当十二岁的吧;你不觉得莫莉当八岁的小孩比六岁的更好吗?” 贝丝想了半天,仍搞不明白,好在数学课马上要开始了,她也没时间再去纠结这个问题。
贝丝又和艾伦,拉尔夫一起朝讲台走去,这时贝丝的脸色可没之前那么淡定了。
贝丝讨厌数学,她对数学简直是一窍不通。因为数学很差,久而久之她练就了一套独门绝技——贝氏读心术,从观察老师的表情猜出自己的答案正确与否,这当然也是被逼无奈。
结果,贝丝运气简直“好”到爆棚!数学课练习的正好是乘法表,而且练习内容恰巧是她最讨厌的几组——七和八;更走运的是,贝丝一来就被问到“七乘以八等于多少”,她根本就不知道答案!只是隐约记得应该是五十多,所以她垂头丧气地答了个“五十四”,拉尔夫听到立马纠正,“是五十六!”。
老师好像要压一压拉尔夫的骄傲情绪,又问他“九乘以八”,他很快又答道“七十二”。这恐怖的准确率让贝丝不寒而栗。轮到艾伦时,她也答上了“六乘以七”,贝丝对这组乘法口诀也是迷迷糊糊的。
接着,糟糕!又轮到她了!
以前一堂数学课贝丝顶多会被点到两次,而这里轮转的速度快得让她胆战心惊。好在这次她勉强答上了“六乘以六”,这个她还记得比较熟,正当她觉得可以挽回点颜面时,拉尔夫很快又答上了“九乘以十二”,而艾伦也答对了“七乘以十二”。
天呐!谁能想到,朗读课上表现那么糟糕的两人,竟然可以把乘法表记得如此熟练!
接着,贝丝又算错了“七乘以七”,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就差没哭出来。而后来,老师也没再让贝丝继续答题,而拉尔夫和艾伦继续让贝丝倍感“恐惧”的表现。
下课后老师笑着说:“贝丝,你数学的确不大好。我想这阵子你先跟伊莱扎一起背背乘法表,她现在上二年级的数学课,我想,你跟着她一起复习一下二年级的功课,然后再来上三年级的。”
老师的一席话让贝丝一下瘫坐在长凳上,惊得目瞪口呆。她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从七年级又掉到二年级?!这也太疯狂了!
“怎么了?”见贝丝失魂落魄样的老师询问道。
“为什么?为什么?” 贝丝说,“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几年级的了!一会二年级数学,一会七年级朗读,一会三年级拼写,我到底该上几年级呀!”
“你哪个年级都不是,”老师笑着说,“你就是你,不是吗?在哪个年级并不重要,你朗读不错,所以跟着高年级,数学不好,所以留在低年级,不管怎样,学到知识才是最重要的!”
“好吧,看在上帝的份上。”贝丝脱口而出,心情有些沉重。
“还有什么问题吗?”老师又问。
这次贝丝没有回应——她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贝丝曾以为上学就是从低年级升到高年级,然而老师的一席话让她很惊讶,她似乎有点明白了上学的意义:上学是为了学会朗读、学会写字,学会算术、学会用脑,只有这样长大后才能照顾好自己。当然,这些东西贝丝一时还很难理解透彻,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用贝丝自己的话说,这种转变就好像当自己正在学溜冰时,有人把她的扶椅拿走,然后对她说:“现在,自己来!”
老师见贝丝不再说话,就摇了摇小铃,喊:“课间活动!”
孩子们整齐有序地走出教室,从衣帽间拿出自己的外套穿上,贝丝也穿上自己的红披风和运动衫,快步跑到户外。
“谁跟我一组!”她一喊,其他小孩便争先恐后地跟在她的身后。贝丝之前还挺担心第一次跟这群陌生的同学一起活动,不过现在她也顾不得害羞了,很快就和同伴们一起玩起了拔河比赛,这时候没有人好奇地盯着她,也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卯足了劲全力争胜。
“加把劲!贝丝!”拉尔夫喊道。
他们拉呀,拉呀,用力蹬着地面。有好几次另一方突然发力,猛拉一下,试图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好在拉尔夫喊着口号:“一起用力!一二!一二!”,贝丝和她的伙伴跟着口号稳稳地立住,又一点一点地拉了回来。
每个人都兴奋地喊着,贝丝也不例外。
这时,一辆过路的马车停了下来,一个壮实的大汉笑着跳下马车,他把绳子的一边放在肩膀上拉着,向所有学生挑战。结果,他轻轻松松地就拽倒了一大半的人,所有人都笑了,贝丝也笑地前仰后合。
大汉也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是不是?” 他调侃道,然后朝马儿吆喝了一声,“吁、驾!”得令的马儿迈开蹄子往前走,结果大汉只得拼命追,最后终于跳上马车,抓住了缰绳。看到这一幕,孩子们都笑了起来。拉尔夫喊道:“嗨!纳特叔叔!到底是谁看上去没有想象的聪明呀?”他转身告诉旁边的小女孩们:“他差点就追不上自己的马车了。自己还没走就叫马儿走,他以为很有趣,总有一天马车会跑掉,到时看他怎么办!”
贝丝心想:这又是怪事一桩。大人经过操场,竟然还会停下来跟小孩们玩!这是哪门子学校!在以前那所学校,可从没见过那些大人会停下来跟小孩玩的,他们甚至都不屑看小孩一眼。
“拉尔夫!该你去打水了!”老师给了他一个水桶。
“想不想一起去?”拉尔夫有些别扭地问了问艾伦和贝丝,说完转身就走,两个女孩则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着,贝丝有点掉队了,就这么跟在拉尔夫身后让她很害羞,所以她越走越慢,手脚似乎都不听使唤。突然,一双温暖的小手溜进了她的手心,她低头一看,是小莫莉跑来让她牵着。小女孩闪着大眼睛,满是信任地说:“老师说了,如果你愿意看好我的话,我就可以跟你一起去, 一年级的小孩没有高年级的陪同,不可以过独木桥。”
她们继续走着,不一会就来到一条湍急、清澈的小溪旁,一截白桦树干横在当中。贝丝哪敢走上去!可小莫莉一直紧紧拉着她的手,她又不好意思说自己害怕。拉尔夫摇着小桶,蹦蹦跳跳地走了过去,接着艾伦也小心翼翼地走过独木桥。而贝丝呢?她的老毛病又犯了,害怕得牙齿直打颤,贝丝让小莫莉走在前面,牵着她的手,然后硬着头皮上了桥。事实上,要不是小莫莉在前面领着她走,贝丝根本就过不去,这条路小莫莉已经走过好多回了,她走在桥上步伐稳健,活像只小山羊。
拉尔夫站在一个木桩旁,拿出水杯喝了一口,然后慢慢地把水桶沉入清澈的池子里,打了满满一桶,开始往回走。艾伦也喝了一口,埋着头害羞地把杯子递给了贝丝,贝丝喝完又给了小莫莉。
三人喝完水后,站了一会,彼此无话,还是艾伦首先打破沉默,小声说:“你喜欢金发洋娃娃吗?”
贝丝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她对这个问题颇有发言权,但以前从没跟谁聊过这个话题,因为弗朗西丝姑姑并不喜欢洋娃娃,只是装作非常喜欢,仅仅是为了陪着贝丝。
“不!我不喜欢。”贝丝坚定地回答,“我已经受够这些金发的洋娃娃了!太老土了!我更喜欢棕色头发的,许多女孩都喜欢棕色的!”
艾伦听到后,立马笑了起来,“对!我跟你一样!哪天我可以去你那儿跟她玩吗?”
“我那儿?”贝丝茫然地说。
“是呀,就是你阿比盖尔姨姥姥和亨利姨姥爷家。”
“他们会有洋娃娃?”贝丝说道,心想,这可是帕特尼家最奇怪的事了。
“当然有!”小莫莉插话进来,露出一副痴痴的表情,“那个洋娃娃就放在你家阁楼的皮箱里,是帕特尼奶奶小时候玩过的,那身衣服可真是太美啦!小时候妈妈带我去串门时她拿出来玩过一次。我妈妈说最近有个小女孩住了进去,他们应该又会拿出来的。要是你不介意,我下周把我的带到你家来玩。我的娃娃是金发的,不过它也很漂亮!如果周六我爸爸要去磨坊的话,我就可以在你那儿呆一上午。”
贝丝听得稀里糊涂,完全不知所云。这时上课铃响了,女孩们急急忙忙地往教室赶去,贝丝也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