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住店的客人不多,孩子又不停哭鬧,六六大順小旅館的女老板心情不好。
進來一男一女兩位客人。
女老板開店多年,她看出這倆人既不是進城打工的,也不是外地來本市出差辦事的,因為沒帶行李卷或拉杆箱。不用猜,她就知道這對青年男女為什麽來住小店。對這種**的客人可以狠宰一刀,她問:“開間鍾點房,兩個小時夠了吧?有身份證嗎?”
男客問:“沒有,能住嗎?”
“能住,多交點錢。”
“多交多少?”
“你看著給。”
“沒人來查?”
女老板說:“一般都是半夜查,白天沒事。萬一碰上檢查的,你們就說是來旅遊的,在這兒歇歇腳,休息一會兒。”
“旅遊?我是本市人。”
“換個說法,你說家裏裝修,臨時出來住幾天。”
“這理由不錯。”
“交錢吧。”
女老板隔著鐵欄,接過男客遞給她的東西一看,是本警官證。
男客是畢隊長,女客是小袁。
鐵欄內的小屋,既是小旅館的收銀室又是女老板一家三口的臥室與廚房,牆角放著馬桶。
女老板請兩位警官坐下,態度誠懇地說:“所有客人住店,我都查身份證,我是守法經營戶。今天頭一回,我想給孩子掙點奶粉錢,他爸玩牌把家裏的錢輸光了。沒想到正撞上你們這兩位來檢查的警察,我真是有眼無珠。求二位開恩,別讓我關門停業,一家大小指著這個小旅館吃飯呢,我認罰,罰多少錢?”
小袁說:“違規經營的事不歸我們管,我們是市局刑警隊的,來查個人。”
“查什麽人?殺人犯?”女老板有點怕。
“昨天,二十六號夜裏,你這兒住進一個老年男人?”
“老頭兒,住7號房,睡覺呢。”
“說說他的情況。”
“他姓杜,杜貴,六十一歲,說是進城到大醫院看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