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说1

7、口无遮拦造《冤狱》

字体:16+-

《聊斋》上还有个叫《冤狱》的案子也挺值得人们去回味的,山东阳谷县有个秀才姓朱,和武大郎是老乡。

这个朱秀才,生性风流,好开玩笑,嘴上说话,没个把门的,什么话都爱瞎说。他老婆去世的早,就拖媒婆再给他说个漂亮老婆。

有一天,朱秀才看到邻家的一位娘子,长得特漂亮,就和这个媒婆开玩笑,说:“刚才看到的邻家的那位娘子,长得十分美貌,又漂亮,又有风度,如我能讨到这样的人做老婆,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媒婆也开玩笑,“你要把她丈夫杀了,我就给你去提亲。”没想到朱秀才就这么随口答应了。

更让人没想的事情发生了,一个月后,这个漂亮小媳妇的丈夫,真就被人给杀死在荒郊野外了。

县官把四邻都叫来审问,这个死者是个老好人,跟四邻关系都不错,没有杀人动机,案件毫无头绪。

这个媒婆一拍大腿,想起来了,一个月前朱秀才说了前几天朱秀才说了想把他杀了,然后娶他们家娘子。

但是这人不是朱秀才杀的,他死也不承认。县官也不能因为这么一句玩笑之言就判杀人。县官就有了另外一个想法,会不会杀人凶手就是这个小娘子?结果,这个小娘子就被捉来了,严刑拷打。

这小娘子挺不过酷刑,只能屈打成招,说是和朱秀才通奸,是自己杀害了丈夫。

县官又提审了朱秀才,朱秀才一听,便说道:“她细皮嫩肉的,受不了酷刑,完全是乱招的,她这样做不但会含冤而死,还会背上个不贞洁的名声,纵然是鬼神无知,无良心上也说不过去,告诉你,人是我杀的,我一个人干的,和这个女人没有干系。”

县官起初也挺慎重的,怕是秀才自己为了这个女人顶罪,就说了,你说是你杀得,证据呢?朱秀才说了,有血衣为证。县官就派人到朱秀才家里去找血衣,结果没找到。朱秀才就说,这血衣肯定是我老娘给藏起来了,我母亲怕我被判死刑,不肯拿出来,我还是亲自回家去取吧,回到家里朱秀才就跟老娘说,反正是个死,就把血衣给他吧,否则他们还要打我。母亲听了,哭着转进屋里不一会拿出来了一件血衣。县官一看,证据确凿了,就把朱秀才问成了死罪。

眼看着朱秀才被行刑的日子就要到了,县官正在准备做处决朱秀才的决定,衙门里忽然有一个闯进了公堂,圆睁二目,瞪着县官骂道:“你这个昏庸的糊涂官,怎么能治理好老百姓呢?”几十个差役往上一闯,想要制服这个大胆的狂徒,没戏那个到这个人力气特别大,肩膀一扭,那些差役们就踉踉跄跄的跌坐在地。

县官吓得的脸色发白,想要逃走。

这个大汉一声断喝:“我是关老爷驾前的周将军,昏官如果敢动一动,我立马杀了你!”关老爷就是关羽了,这周将军,就是周仓。三国里的人物,这二位后来就成神了,关帝庙里供奉着。

县官战战兢兢的,只好听他说,那大汉说道:“杀人者叫宫标,与朱秀才不相干。”说着,大汉倒地,昏迷了过去。

县官和衙役们小心翼翼走过去,踢踢,还活着。一会大汉醒了过来,县官就问他,你是谁?

大汉说我叫宫标!

县官又没客气,一阵拷打,宫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宫标欠了被害人老大的一笔银子,被害人来讨债,宫标就把他给杀了,还把死者身上的钱财都给拿走了。后来听说朱秀才承认了杀人罪行,心里高兴,就来县衙门口看热闹,也不知道怎么着,就恍恍惚惚地走进了县衙,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

真凶是抓到了,但是那个血衣从哪里来呢,朱秀才的母亲招认说那血衣使自己割伤了自己的手臂,用血染成的。检验了一下母亲的手臂,刀伤果然还没有愈合。这个县官看的是目瞪口呆,后来县官因为这件事被弹劾了,丢了官。在拘押期间病死了。

又过了一年多,媒婆又想起了给那个小娘子再说门亲事,小娘子感激朱秀才的义气,就嫁给了他。

这个案件是一桩明显的冤狱,一对青年男女被逼忍辱招供,甚至含冤待死,而一个疼爱儿子的母亲竟然被逼着割伤自己的手臂,为了是给儿子做一个杀人的证据,从而减少儿子的痛苦。这样的事实值得我们今天的司法工作者警惕的。

但除此之外,这个案件还有什么现代的意义呢。首先说,如果那个小娘子真的杀人了,那么朱秀才的行为就是替人顶罪。现代司法实践中,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是为包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朱秀才和他的母亲就犯了包庇罪,也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