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节是我们每一个青年共同的节日,每年的五四都要有很多青年长大成人,正式接受社会的洗礼。既然说到五四青年节了,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古代的冠之礼和笄(ji,一声)之礼。也就是古代男孩和女孩所谓的成年礼制度。
冠之礼和笄之礼是我国汉民族传统的成人仪礼,是汉民族重要的人文遗产。冠就是帽子的意思,而笄是古代女孩带的那种簪子。这种礼仪制度在历史上,对于个体成员成长的激励和鼓舞作用非常之大。这种礼仪对于古代青年人的生命过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当今流行的所谓“成人仪式”的影响力。
《仪礼》中将“冠者礼之始也”,将其列为开篇第一礼,可见古人对于这个礼仪的重视。
这种成年礼起源于原始社会,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成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
这种礼仪,后来就被渐渐的法制化,明文化了!成为了社会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
华夏族的成年礼,为男子冠礼,女子笄礼。据史书记载,这种礼仪被规范化,在周代时就已经有了。
按周朝的制度,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要占卜选择吉日,然后将吉日告知亲友。
冠礼前三日,又用占卜的方法选择主持冠礼的宾客,并选一位宾客协助冠礼仪式。行礼时,主人(一般是受冠者的父亲)、主持人(司仪)及受冠者都穿礼服。司仪,要给这个年轻人戴上黑色布冠,这个冠有点像皇帝的那种帽子,但是没有那个高。加冠仪式结束后,这个主持人,要对受冠者读祝辞。
祝辞大意一般是这样的:
在这美好吉祥的日子,给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饰;请放弃你少年儿童的梦想,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仪,培养美德;祝你万寿无疆,大福大禄。
然后,受礼者拜见其母。再由主持人为他取字,大家都知道过去,中国男人里面除了姓名之外,还有个字,这个就是在成人礼上取的。这个字,在周代时挺简单的,因为这个司仪水平也不太高,就按照排行取字,比如伯、仲、叔、季,这就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拍到哪个你取哪个!
到了汉朝的时候,这个取字也有讲究了,这个人的名,要和字有点联系,比如,刘备字玄德,什么意思,这个备是有的意思,玄德就是深厚的道德,连在一起就是有深厚的道德。这个取字的制度一直被延续到了民国,比如张学良字汉卿,学良是指学汉代的张良,他当然是汉朝的大臣了,所以叫汉卿,都是这么来的。
你看这个给有点学问吧,也就是说,这个主持成人礼的司仪,要求越来越高了,后来必须给是读书人,甚至是当世的大儒!
等这一套程序都结束后,主人送主持人到庙门外,敬酒,同时以帛五匹、鹿皮两张作报酬,另外再馈赠肉类。受冠者则改服礼帽礼服去拜见部落的首领,村长,再拿着野鸡去拜见乡里面比较德高望重的老者。
等这套礼仪结束了,你将从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公民、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惟其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合格的社会成员人。因此,冠礼就是“以成人之礼来要求人的礼仪”。
说完了男孩,咱说女孩,女孩成年也有礼仪的,而且程序也挺复杂。
女孩的成年礼在过去叫做笄礼,汉族女子的成年礼俗称“上头”、“上头礼”。笄,即簪子。自周代起,规定贵族女子在订婚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举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行笄礼。
受笄即在行笄礼时改变幼年的发式,将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一块黑布将发髻包住,随即以簪插定发髻。主行笄礼者为女性家长,由约请的女宾为少女加笄,表示女子成年可以结婚。
贵族女子受笄后,一般要在公宫或宗室接受成人教育,授以“妇德、妇容、妇功、妇言”,这就是所谓的四德!其他三个好理解,功就是指女工,针线活。
作为媳妇必须具备的待人接物及侍奉公婆的品德礼貌与女红劳作等技巧。
现在这个成人礼,不是强制的了,即便有人愿意这样做,也是体验式的,我们现在真正的要做一个社会人,其实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了。也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概念,所谓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说到什么年龄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我们还有挺多可以说道说道的古代制度和故事。
比如说服劳役和服兵役制度,这个在古代叫成丁制度,指的就是男子达到服役的年龄。年龄规定,历代不同。
隋朝时,把这个年龄定在了二十一岁,唐朝时把这个年龄定在了二十三岁,宋朝时是十五岁,清朝是十六岁。
到了这个年龄,你都要每年有几天去服劳役,或者有几年去服兵役。这个责任一般是男性承担的,但是也有例外!
比如历史上有个特别有名的故事,叫木兰从军。
这是南北朝时,北朝北魏时的故事,花木兰的父亲为了使自己和儿子逃避服兵役,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让花木兰同志冒名顶替服兵役。花木兰同志在战斗中勇敢顽强,一人击毙多名敌军官。由一名普通农村妇女成长为一名光荣的特级女战斗英雄,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光荣接见,最后衣锦还乡,大家才知道她是女儿身。
到了现在,这个服劳役的制度已经取消了,但是我们法律却规定了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但是大家也要清楚,中国的依法服兵役,其实和韩国的那种义务兵役制是有区别的,韩国你是别管是谁,明星、大腕,总统的儿子,到了岁数,全都来服兵役。
中国的依法服兵役制度,其实是指如果国家进入战争状态下,每一个公民都有参军保卫祖国的义务。
我们国家现在对青年参军还是很严格的,年龄男青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22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 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包括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哪些法律还规定了年龄的限制呢?
比如说,结婚年龄,古代是有限制的,在古代,男女结婚的年龄又有多大呢?据史料记载,先秦: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到了现在,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当然了,我们大家还有一个问题特别关注的,那就是古代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底是多大?
其实在我国古代,人民很早就认识到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西周在“明德慎罚”原则的指导下,规定了“三赦之法”,即幼弱(年龄小的,七岁以下)、老旄(七、八十岁)、蠢愚(精神智障者),这三种人违法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汉朝不同的时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区间分别出现过:7岁到80岁。在唐朝,也是以年龄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分为三等:第一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即15岁到70岁;第二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即7岁以上到15岁以下、70岁以上到90岁以下;第三等,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7岁以下和90岁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古代法律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了发展了,既有下限,又有上限。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年龄阶段;2、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施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刑法中所有的犯罪,应对违反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4、从宽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我国现行《刑法》可以看出,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只有下限,没有上限,对老年人犯罪是否从宽处理,也没有规定。
刑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犯罪,不是惩罚犯罪,高龄老年人犯罪后,受年龄和身体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即使不适用刑罚,犯罪的老年人也往往不会继续再犯罪,刑罚的目的也达到了。我国倡导尊老爱幼的美德,对年老者采取与年幼者相似的刑事责任减免制度,符合人民大众的普遍要求
所以,《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刑法第四十九条进行了修改:“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您看看,这个对于年龄而来的法律义务规定的传承,是不是一步步从古代发展而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