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左手親情,右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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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節,咱們說了大義滅親的故事,說的是這個親人做錯了事,親屬敢於舉報,敢於揭發,為了社會正義殺了兒子也在所不惜。

但是這類人,終歸是少數,我想大多數人,都還是不可能這麽做的,這就有個問題了,如果嫌疑人被捕後拒不招供,結果找來了他的親人給他做供詞,這個親人明知道他犯罪還包庇,怎麽辦?

法律會怎麽調和情感和正義的關係?這個確實是兩難的選擇。在春秋戰國時就發生過一個“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的故事,這個故事就極其發人深省。

在葉國,有一個人將鄰居家迷失的羊偷偷地據為己有。鄰居將這個人告到衙門,可是在辨認時,卻無法說明哪隻羊是自己的。衙門因為他缺乏證據,斷其為誣告。可是,被告的兒子,親自來到衙門,向判案的官吏坦白父親昧羊的經過。官吏依照法律,處罰了他的父親,同時,對告發父親的兒子,也按照規定發給獎金。

當時葉國的主君叫葉公,就是葉公好龍的那位葉公。

這個葉公不隻是好龍,還特別喜歡賣弄學問,這會兒,大聖人孔子正好經過葉國,見高人可給賣弄一番,特別是炫耀一下自己國家的國民素質有多高。結果找來找去,就找到這個案例了。

葉公看到文書的記載,偷羊人的兒子當時所說的一句話:“國法是神聖的,我要做誠實的百姓。”他覺得這是一件非常珍貴的事例,犧牲父子之情而遵守國法,最有力地說明百姓具有守法精神。他為自己能找到這樣好的可以向孔子炫耀的例子而沾沾自喜。

第二天葉公在於孔子會麵的時候,迫不及待的拿出他準備的實例。沒想到,孔子聽著葉公的話不斷的皺眉,並且在葉公說完後問他:“在貴國,所謂正直的人,是指這一類人嗎?”葉公嗅到孔子話裏的譏諷味道,惱怒萬分的說“因為他遵守國法,把誠實看得比父子之愛還要重要,這難道不是正直嗎?”孔子卻用憐憫的目光看著他,冷冷的說道:“您因為想要在我麵前炫耀,不得已才引用這樣奇特的例子,其實您不過描繪了一個檢舉告密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