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麵的幾周,陸恒和馮薇琳兩人見證了秘境狂奔的爆發,下載量節節攀升。
其中,還有許多玩家自發建立論壇,在論壇上麵討論關於遊戲的事情。
陸恒在發現那個論壇以後,還曾經去上麵看過,打算向現在的網友取取經。
可是,刷了幾天以後,他就對現在的網友徹底失望了,這時候的網友太沒有新意了。
要麽就是工程量巨大,要麽就是沒有任何盈利點,陸恒覺得沒有必要。
同時,趁著暑假的時間,陸恒把駕照也給考完了,有前世的開車經驗,考駕照對他來說沒有太大的難度。
這天,陸恒在家中無所事事,突然又收到一封郵件。
他以為又會是什麽收購的內容,於是想打開看一下,然後把垃圾郵件刪掉。
可是,這郵件並不是什麽垃圾郵件,而是遊戲商店的營收報告。
打開一看,上麵寫著,因為秘境狂奔營收能力直線上升,所以遊戲商店那邊決定。
遊戲內部付費分成,由原來的7比3,變成現在的5比5,跟遊戲商店直接五五開。
說實話,這會的大多數遊戲,都必須依靠應用商店的廣告推送,來提高遊戲曝光。
這個廣告推送,給那些遊戲廠商帶來很多好處,所以,一般都是商店占大頭。
可像秘境狂奔這樣的暢銷遊戲就不一樣了,商店要靠遊戲賺錢,那自然要給好處。
“嗯,這是自上線以來的遊戲營收表格?1個半月,目前營收...個.十.百.千.萬.有700萬了,不錯,這遊戲賺錢能力還是挺強的。”
忽然,陸恒注意到郵箱的最下麵,有一個表格的附件,上麵寫著營收表格。
隨後,他把表格下載了下來,然後就看到那一串醒目的數字。
嗯,遊戲自上線到現在,差不多有1個半月,整體營收700萬。
除去一些雜七雜八的,什麽稅啊,服務費啊,通訊費啊,服務器費用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