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一定上奏朝廷,讓皇上來治你的罪。”
“我有什麽罪?”
“冒犯上司,縱凶打人,濫用私刑,還有……”
“有你媽個頭啊。”
林墨一個大耳刮子直接呼在張大人臉上。
張大人被打蒙圈了。
這不是縣衙,這尼瑪簡直是土匪山寨啊,動不動就出手打人,堂堂一個知府,被揍成了一個豬頭,顏麵何存?
抽完一耳光,林墨問張大人。
“還要上奏不?”
“你,你,我……不,不上奏了……”
被打蒙圈的張大人結結巴巴,不知所措的,竟然無可適從。
林墨一臉陰笑,叫人拿出一張紙,放在張大人麵前,笑嘻嘻的對他說。
“既然這樣,勞煩大人簽字。”
原來這是一張欠條,上麵的內容是,張大人欠了寧安縣五萬兩銀子,如果三個月之內償還不上,就把寧州最大的一片地用來還債。
看著這個突然冒出來的欠條,那個張大人陷入一片淩亂當中。
他感覺自己是上當了。
可是明明知道自己上當了,也是無可奈何。
麵前那個賤兮兮的林墨,這個時候就像是一頭張開血盆大口的野獸,隨時都有可能把自己吞下去。
而麵對這張從天而降的欠條,張大人深吸了一口氣,咬緊牙關說道。
“你這就是在無中生有的趁火打劫。”
“就算是這樣,你又能把我怎麽樣,趕緊麻溜的把欠條簽了,免受皮肉之苦。”
“你難道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對一個朝廷命官屈打成招嗎?”
“我這裏有你的證據,如果你不簽這個字,我保證你會死的很慘。”
“你有什麽證據?”
這個時候的張大人已經死豬不怕開水燙,他知道簽了這個字之後,自己倒是真是死定了。
所以無論如何他都不簽字。
林墨對他說。
“你剛才向我索賄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