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持不懈地勤奋写作,渐渐崭露头角,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天晚上,我独自散步归来,边走边思考正在写的那本书,碰巧从斯蒂尔福思太太家门前经过。如果我可以相信我对日期的模糊记忆的话,我那时已经结婚大约一年。我住在那一带的时候,常常经过那座宅子,但只要我找得到另一条路,就肯定会避开。然而,有时候要找到另一条路确实不容易,除非绕个大圈。所以总体而言,我还是常走那条路的。
我每次经过那里时,都要加快脚步,顶多只朝那宅子瞥上一眼。它始终阴郁沉闷。最好的房间都不临街,狭窄的粗框老式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从没有欢快明亮的时候,看上去非常压抑,百叶窗也永远是拉下来的。一条带顶棚的过道穿过铺着石板的小院,通向一扇从未启用的门。楼梯旁有一扇圆窗,与其他窗户相比显得格格不入,是唯一未被百叶窗遮挡的,但还是给人以空**无人的感觉。我不记得我看见宅子里透出过灯光。如果我是个偶尔经过的路人,多半会以为此间主人无儿无女,孤独地死在了里面。如果我有幸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时常见它毫无变化,我敢说,我准会用许多新颖独特的推测来满足我的幻想。
事实上,我竭力避免去想那座宅子。但我的头脑里常常会冒出一连串联想,无法像身体那样,经过宅子之后就可以弃置不顾。就在我写到的这一晚,我从宅子前经过,脑中浮现出比平时更多的念头,混杂着儿时的记忆和后来的想象,混杂着希望的幻象和失望的残影,依稀难辨,令人费解。那种感觉,仿佛是将真实的经验同虚幻的想象杂糅起来,跟我最近专心写作时的思想状态一模一样。我一面走,一面沉思,突然身边有人叫了我一声,把我吓了一跳。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我立刻想起,她是斯蒂尔福思太太家的那个小女仆,从前帽子上系着蓝丝带。她现在把丝带摘掉了,只扎着一两个毫无生气的暗褐色蝴蝶结。我猜,那是为了适应家里改变了的气氛吧。
“不好意思,先生,请您进来同达特尔小姐谈谈好吗?”
“是达特尔小姐打发你来叫我的吗?”我问。
“今天晚上没有,先生,不过都一样。达特尔小姐一两天前看见您路过这里,吩咐我坐在楼梯上做针线活儿,若是再见您路过,就请您进来同她谈谈。”
我转过身,让她带路,边走边问她斯蒂尔福思太太身体可好。她说夫人状态不佳,大多数时候都待在自己房里。
我们进了宅子,女仆把我领进花园就离开了,让我独自去见达特尔小姐。花园里有一个类似平台的地方,可以俯瞰全城,达特尔小姐就坐在平台一头的椅子上。那是一个阴沉的夜晚,天空中晚霞如血,远方的风景逐渐暗淡,到处都有巨大的物体,矗立在阴森森的光亮之中。我看着这一切,心中暗想,此情此景用来衬托我记忆中这个凶狠的女人,倒也还算恰如其分。
我朝她走过去,她看见我,于是欠了欠身,表示迎接。当时我就觉得,她比我上次见她时更苍白、更瘦削,那双眼睛更明亮,那块伤疤也更显眼了。
我们见面时,双方都不热情。我们上次是在愤怒中分别的,这次她还是带着鄙夷的神色,而且丝毫不加掩饰。
“我听仆人说,你想跟我谈谈,达特尔小姐。”我说。我站在她身边,手扶着椅背,她做了个请我坐下的手势,但我谢绝了。
“请问,”她说,“那个女孩找到了吗?”
“没有。”
“可她跑了!”
我看见,她看我的时候,两片薄嘴唇蠢蠢欲动,好像下一刻就要对那女孩破口大骂。
“跑了?”我重复道。
“是啊!从他身边跑了。”她笑着说,“要是没找到,那或许永远都找不到了。或许她死了!”
她与我的目光相遇时,那扬扬得意、冷酷无情的神气,我从未在别人脸上见过。
“希望她死,”我说,“或许是跟她同为女性的人能给予的最仁慈的祝愿了。我很高兴,时光让你的心肠变得这样柔软,达特尔小姐。”
她没有屈尊作答,而是对我轻蔑地笑了笑,说道:“那个饱受摧残的好姑娘,她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你是他们的斗士,是他们利益的捍卫者。你想不想知道她的情况啊?”
“想知道。”我说。
她带着丑陋的笑容站起来,朝旁边将草坪和菜园隔开的一道冬青树篱走了几步,提高嗓门儿,喊道:“过来!”就像是在呼唤一头肮脏的畜生。
“在这个地方,你当然不会为了捍卫你的朋友,明目张胆地大肆报复我吧,科波菲尔先生?”她转过头,用同样的表情看着我说。
我低下头,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她又喊道:“过来!”然后带着那位体面的利蒂默先生回来了。利蒂默先生的体面不减当年,他朝我鞠了一躬,站到她身后。达特尔小姐靠在我们中间的椅子上,凝视着我。她那得意扬扬的样子散发着邪恶的优雅,说来也奇怪,我竟然觉得其中不乏女性的妩媚,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残暴公主。
“现在,”她看也不看利蒂默先生一眼,只是摸了摸那块旧伤疤—这一刻,那个地方传来的或许不是痛苦的**,而是欢快的跳动—说道,“把那女孩逃跑的事给科波菲尔先生讲讲。”
“詹姆斯先生和我,小姐—”
“别对我说!”她皱着眉打断他的话。
“詹姆斯先生和我,先生—”
“请你也别对我说。”我说。
利蒂默先生一点儿也不慌张,只是微微鞠了一躬,表示我们认为怎样做最合适,他就认为怎样做最合适,然后接着说:“自从那个姑娘在詹姆斯先生的保护下离开雅茅斯以后,詹姆斯先生和我就陪她一直住在国外。我们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国家。我们去过法国、瑞士、意大利—实际上,欧洲各国几乎都走遍了。”
他看着那把椅子的椅背,好像在冲着它说话,双手轻轻在上面弹着,好像在弹一架无声的钢琴。
“詹姆斯先生非常喜欢那个姑娘,很长一段时间都特别安分。自从我伺候他以来,从没见过他有那么安分过。那个姑娘非常上进,学会了好几国语言,你简直认不出她就是从前那个乡下小妞了。我注意到,我们不论走到哪里,她都广受称赞。”
达特尔小姐把一只手叉在腰上,我看见利蒂默偷偷瞥了她一眼,暗自一笑。
“那个姑娘确实广受称赞。因为她穿得漂亮,加上当地空气新鲜,阳光充足,而且她还那么受宠—这个好,那个好,其他都好,她的优点的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利蒂默停顿了一下。达特尔小姐烦躁不安地望着远景,目光飘忽不定。她咬住下唇,阻止嘴唇的颤动。
利蒂默先生把双手从椅子上挪开,一只手抓着另一只,一条腿支撑着全身,然后视线低垂,体面的脑袋微微探出,并略略偏斜,继续说道:“那个姑娘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只是偶尔情绪低落,可后来她老是情绪低落,而且动不动就发脾气,弄得詹姆斯先生开始讨厌她,情况就不妙了。詹姆斯先生又开始不安分了。他越不安分,她就闹得越厉害。我得说,我夹在他们两个中间,日子过得非常难受。不过,他们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修旧好。我敢说,谁都没料到他们的关系竟然维持了这么久。”
达特尔小姐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又用原先那种神气看着我。利蒂默先生捂着嘴,体面地咳嗽一声,清了清喉咙,把重心移到另一条腿上,继续道:“后来,他们基本上天天都在争吵,指责对方。一天早上,詹姆斯先生终于走了。当时我们住在那不勒斯附近的一幢别墅里—那姑娘非常喜欢大海—詹姆斯先生走的时候,假装过一两天就回来,并交代我随后跟她把话挑明,说为了大家的幸福,他—”说到这里,他又咳嗽一声,“他就不回来了。不过,我得说,詹姆斯先生做事的确光明磊落,因为他提议那个姑娘嫁给一个非常体面的人,那个人完全不计较她的过去,而且至少比她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嫁的男人都不差,毕竟她的出身非常卑贱。”
他又把重心转移到原来那条腿上,舔了舔嘴唇。我相信,这个无赖说的就是他自己。我从达特尔小姐的表情看出自己猜对了。
“这个话,也由我负责传达。我愿意做任何事,帮詹姆斯先生摆脱困境,让他跟疼爱他的母亲和好,毕竟他母亲已经为他吃够了苦头。于是,我接受了委托。我把詹姆斯先生出走的消息告诉那姑娘,她一听就昏过去了,醒过来的时候,那个狂暴劲儿简直超乎所有人的想象。她完全疯了,我不得不强行把她按住。不然的话,就算她抓不着刀子,跳不了海,也会把头往大理石地板上撞的。”
达特尔小姐往后靠在椅背上,脸上露出一抹狂喜的神色,似乎要仔细玩味那家伙说出的每一个字。
“然后,我说出了詹姆斯先生委托我传达的第二部分内容。”利蒂默先生很不自在地搓着手说,“谁都会认为,不论怎么说,詹姆斯先生的提议都是一番好意。可那姑娘一下子原形毕露。我从没见过比她更蛮横无理的人。她的行为真是坏透了。她不知感恩,冷酷无情,缺乏耐心,丧失理智,跟木头、石头一样。要不是我有所防备,恐怕已经在她手上丢掉了性命。”
“如果真是那样,我倒要对她刮目相看哩。”我愤愤地说。
利蒂默先生低下头,仿佛在说:“真的吗,先生?可你毕竟太年轻了!”然后接着讲下去。
“总而言之,有段时间,必须把她身边可能伤害她自己或者别人的东西统统拿走,并且把她牢牢关起来。尽管如此,她还是在一天夜里逃走了—砸开我钉上的窗格,沿着垂下的藤蔓爬下楼。据我所知,打那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她的踪影、听过她的消息。”
“也许她死了。”达特尔小姐微笑着说,好像她要是见到那女孩的尸体,准会踢上一脚似的。
“她可能是跳海自杀了,小姐。”利蒂默抓住这个可以冲什么人说话的机会,回应道,“这很有可能。要不,她就是得到了船工或者船工的老婆孩子的帮助。她喜欢跟下等人混在一起,所以习惯了在海滩上坐在他们的船边,跟他们聊天,达特尔小姐。我知道,詹姆斯先生不在家的时候,她就整天待在那儿。她对船工的孩子说,她也是船工的女儿,很久以前,她在自己的国家也跟他们一样在海滩上漫步。詹姆斯先生知道这件事后很不高兴。”
噢,埃米莉!不幸的美人呀!我眼前浮现出一幅动人的画面:她坐在遥远的海岸上,坐在同她当年一样天真烂漫的孩子中间,一面听着他们稚嫩的呼唤—如果她嫁给了穷人为妻,就会有孩子用这样的声音喊她“母亲”—一面聆听大海的轰鸣,仿佛在不停地叹息:“再也回不去了!”
“等我明显已经无计可施的时候,达特尔小姐—”
“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对我说话吗?”达特尔小姐用严厉而又轻蔑的语气道。
“是您刚才对我说话来着,小姐。”他答道,“请原谅,但我的工作就是服从。”
“那就做好你的工作。”她回应道,“把话说完,然后给我滚!”
“等我明显找不到她的时候,”他带着无比体面的神态,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我就前往事前约定的通信地址,找到詹姆斯先生,向他禀报已经发生的事。结果我们吵了起来。我觉得,为了维护我的人格,我应当离开他。无论詹姆斯先生怎么对我,我都可以忍受,也一直在忍受。但这一次,他把我侮辱得太过分了。他伤了我的心。我知道他们母子之间不幸闹翻了,也知道斯蒂尔福思太太可能会多么心急如焚,于是自作主张,回到英国,向她报告—”
“是我花钱让他干的。”达特尔小姐对我说。
“一点儿不错,小姐—报告我所知道的一切。我想不起来,”利蒂默先生思考了片刻,说道,“还有别的什么可讲的。我现在失业了,很想找一份体面的差事。”
达特尔小姐瞅了我一眼,好像是问我还有没有什么问题。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回应道:“我想问问这个—家伙,”我再也说不出比这更客气的字眼了,“他们是不是截留了她家人写给她的一封信?或者说,他是否认为她收到了那封信?”
他依然很平静,一言不发地紧盯着地面,右手的每个指尖巧妙地顶住左手的每个指尖。
达特尔小姐把头轻蔑地转向他。
“对不起,小姐,”他回过神来,说道,“不管我在您面前怎样恭顺,我也有我的身份,尽管我只是个仆人。科波菲尔先生和您,小姐,不是一类人。如果科波菲尔先生想从我这里打听什么情况,那我要冒昧地提醒科波菲尔先生,他可以向我提出问题。我要维护我的人格。”
经过一阵内心的斗争,我把视线转向他,说道:“你已经听到我的问题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认为那个问题是向你提的。你要怎么回答呢?”
“先生,”他答道,不时将指尖分开又合上,“我的回答必须有所保留,因为把詹姆斯先生的秘密透露给他母亲,和透露给您,完全是两码事。我认为,那些有可能令那姑娘更加消沉、不快的信件,詹姆斯先生大概都不赞成她收到。除此之外,先生,我不想多说什么。”
“问完了吗?”达特尔小姐问我。
我表示没有别的要说了。“只有一点,”见他要走,我补充道,“我了解这个家伙在这个邪恶故事里扮演什么角色,我要把这些情况都告诉那个将埃米莉视若己出的老实人。我建议这家伙最好少抛头露面。”
我一开口他就停下脚步,带着往常那种平静的神态听我说话。
“谢谢您,先生。不过,请您原谅我这么说,先生,这个国家既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主,绝不许有人罔顾法律,私自用刑。如果他们这样做,我相信,他们危害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所以我要说,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一点儿也不害怕,先生。”
说完,他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接着又向达特尔小姐鞠了一躬,从他来时穿过的冬青树篱上的拱门走了出去。达特尔小姐和我默默地对望了一会儿。她的神态跟带那家伙进来时一模一样。
“另外他还说,”她慢慢抿着上唇道,“他听说,他的主人正沿着西班牙海岸航行。之后还要去别的地方满足航海的嗜好,直到玩儿腻为止。不过,你也许对这不感兴趣。在这对傲慢的母子之间,裂痕比以前更大了,而且几乎没有弥合的希望,因为他们俩骨子里是一样的,时间让他们都变得更固执、更专横了。这条消息,你也不会感兴趣,却可以引出我下面要说的话。你视若天使的那个魔鬼,我指的是他从海边烂泥里捡起来的那个下贱女孩,”她用黑眼珠紧盯着我,兴奋地竖起一根指头,“可能还活着—因为我相信,有些低贱的东西不会轻易死掉。如果她还活着,你肯定想找到那颗无价珍珠,好好照顾她。我们也希望如此,以免他再次沦为她的猎物。在这一点上,咱们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虽然我可以用尽手段伤害那个下流的贱货,让她痛不欲生,却还是派人把你请来,让你听了刚才那些话。”
她脸色一变,我由此看出有人朝我背后走来。是斯蒂尔福思太太,她把手伸给我,态度比从前更冷淡,仪态也比往日更威严。不过,我还是察觉到—我也为此大为感动—她依然没有忘记过去我对他儿子的仰慕。她变化很大,苗条的身材远不如先前挺拔,美丽的面庞刻满深深的皱纹,头发也几乎全白了。不过,当她坐在椅子上时,依然是一位端庄优雅的女士。我很熟悉那双透着一股子高傲的明亮眼睛,它们是我读书时梦中的指路明灯。
“事情都告诉科波菲尔先生了吗,罗莎?”
“是的。”
“是听利蒂默亲口说的吗?”
“是的。我也把你希望这样做的原因告诉他了。”
“你是个好姑娘。我跟你以前的朋友通过几次信,先生。”后一句话是对我说的,“但这没有让他恢复责任感和孝心。因此,在这件事情上,除了罗莎说过的,我没有别的目的。如果能有一种方法,既可以让你上次带来的那个体面人放宽心—我为他感到难过,此外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又能让我儿子免于再次落入阴险狡诈的敌人设下的陷阱,那就好了!”
她挺直腰板,坐在那里,直视远方。
“夫人,”我恭恭敬敬地说,“我明白您的意思。我向您保证,我决不会曲解您的动机。但即便是对您,我也必须说,我从小认识受害的这一家人,如果您认为那个被深深伤害的女孩没有遭到残酷欺骗,现在还愿意从您儿子手里接过一杯水,而不是宁肯死一百次才不要您儿子的恩惠,那您就大错特错了。”
“没事,罗莎,没事!”达特尔小姐正要插嘴的时候,斯蒂尔福思太太说,“无所谓。就这样吧。我听说,先生,你结婚了?”
我回答说,我结婚已经有段时间了。
“还不错吧?我过着平静的生活,很少听到外界的消息,但我知道你开始小有名气了。”
“我非常走运,”我说,“得到了别人的些许称赞。”
“你没有母亲吧?”她的声音柔和了些。
“没有。”
“真可惜,”她回应道,“要是她还健在,一定会为你自豪的。再见!”
她带着威严、倔强的神气向我伸出手。我接过来,感觉那只手非常平静,像她一直平静如水的内心一样。她的自尊心似乎可以让脉搏停止跳动,给她的脸蒙上一层平和的面纱。她坐在那里,透过面纱,直直地望着远方。
我沿着平台离开她们的时候,不禁注意到,她们都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凝视着远方。光线越来越暗,浓重的夜色将她们笼罩起来。遥远的城市中,四处闪烁着早早点亮的灯火。东方的天空,霞光依然血红。但是,从她们与城市之间的宽阔谷地中,腾起一片雾海,与黑暗交融,仿佛滚滚洪流,马上就要将她们吞没。我之所以至今仍然记得这一幕,而且一回想起来就感到恐怖,是因为再次看到她们两人时,汹涌的海水已经涨到她们脚下了。
回想着我听到的那些话,我觉得应该告诉佩戈蒂先生才对。第二天晚上,我就进伦敦城寻找他。他怀着一定要找到外甥女这唯一的目的,经常在各地之间流浪,但在伦敦的时候居多。那段时间,我常常看见他半夜三更从街上走过,去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游**的少数人当中,寻找他要找到的那个人。
他在亨格福德市场小杂货店的楼上租了一个房间,这地方我提过不止一次,他最初是从这里出发,踏上寻找埃米莉的旅途的。于是,我就朝那个方向走去。我问了店铺里的人,他们告诉我,他还没有出去,我可以在楼上他的房间里找到他。
他正坐在窗前看书,窗台上摆着几盆花草。房间非常干净整齐。我一眼就看出,他把房间收拾好,是为了随时准备接待她。他每次出门都认为自己有可能带她回来。他没听见我的敲门声,直到我把手搭在他肩膀上,他才抬起头来。
“大卫少爷!谢谢你,少爷!衷心感谢你来看我!快请坐。非常欢迎你,少爷!”
“佩戈蒂先生,”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椅子道,“不要抱太大的期望!我听到了一些消息。”
“关于埃米莉的!”
他紧盯着我的眼睛,紧张地捂住嘴,脸色煞白。
“这消息没有提供她在什么地方的线索,但她没跟斯蒂尔福思在一起了。”
他坐下来,聚精会神地看着我,一言不发地听我讲述所有的情况。他渐渐把目光从我脸上移开,手扶前额,目光低垂地坐在那里。这时候,他脸上坚忍而严肃的表情给我留下了高贵甚至美丽的感觉,至今历历在目。他没有打断我的话,始终一动不动。他好像在通过我的讲述追寻她的身影,而让其他形象从他身旁一一掠过,仿佛它们全都不存在。
我讲完之后,他捂住脸,继续沉默。我朝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将视线落在那几盆花草上。
“这件事你怎么看,大卫少爷?”他终于开口问道。
“我觉得她还活着。”我答道。
“我说不准。她还是头一次遭受那么强烈的打击,说不定一下子就乱了方寸!—她面前就是她过去常说的蓝色大海。她多年前就对那里念念不忘,难道是因为那里注定是她的葬身之地吗?”
他在小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沉思,一面用微弱、惊恐的声音说出这段话。
“可是,”他补充道,“大卫少爷,我觉得很有可能她还活着—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我都相信她还活着,我一定能找到她—这个想法一直指引着我,支撑着我—我不相信我受骗了。不可能!埃米莉还活着!”
他把手稳稳地放在桌子上,黝黑的脸庞上露出坚定的表情。
“我的外甥女埃米莉还活着,少爷!”他坚定地说,“我不知道这想法是从哪儿来的、怎么来的,但我就是知道她还活着!”
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一个受到神灵启示的人。我等了一会儿,待他能全神贯注听我说话之后,才接着解释我昨晚想到的明智举措。
“嗯,亲爱的朋友—”我说。
“谢谢你,谢谢你,好心的少爷。”他用两只手握住我的手,说道。
“如果她来伦敦,这很有可能—因为,哪儿还有像这座大城一样方便藏身的地方呢?如果她不想回家,除了隐姓埋名躲起来,还有别的办法吗?”
“她是不会回家的。”他悲伤地摇着头,插话道,“如果她当初是自己离开的,也许会回家。可情况并非如此啊,少爷。”
“如果她来到伦敦,”我说,“我相信这里有一个人,比世上其他任何人都更可能发现她。你还记得—请你坚强些,听我说—想一想你的伟大目标!—你还记得玛莎吗?”
“我们镇上那个玛莎?”
我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不需再作答了。
“你知道她在伦敦吗?”
“我在街上见过她。”他答道,打了个哆嗦。
“但你不知道,”我说,“早在埃米莉离家出走之前,在哈姆的帮助下,埃米莉接济过她。你也不知道,咱们有天晚上相遇之后,到附近的房间谈话,她就在门外偷听呢。”
“大卫少爷!”他惊诧不已地回应道,“你是说下大雪的那天晚上?”
“正是那天晚上。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她。同你分手以后,我回去找她,想跟她说句话,可她不见了。我当时不愿当着你的面提到她,现在也不愿意,可她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人,我认为我们应该跟她谈谈。你明白吗?”
“非常明白,少爷。”他答道。我们压低了声音,近乎耳语,就这样继续交谈。
“你说你见过她。你觉得你能找到她吗?要我找到她,只有碰运气。”
“我认为,大卫少爷,我知道去哪儿找她。”
“天黑了。既然咱们在一起,那不如索性现在出去找她,争取今晚就找到,好不好?”
他同意了,开始准备与我一起出去。我不动声色地观察他,只见他仔细收拾那个小房间,把蜡烛和点燃蜡烛的东西都摆好,把床铺好,最后从抽屉里取出她的一件衣服(我见她穿过),同别的一些衣服整齐地折起来,又取出一顶软帽,放在椅子上。他不提这些衣服,我也不提。毫无疑问,这些衣服已经在那里等待她许多个夜晚了。
“大卫少爷,”我们来到楼下,他说,“玛莎那个女孩,我过去几乎把她看作我的埃米莉脚下的污泥。上帝饶恕我,现在不同了!”
我们走在路上,我问起了哈姆的近况,既是为了跟他聊天,也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他的回答几乎同过去一样,说哈姆还是老样子,拼命工作,好像连命都不在乎了,但从不抱怨,大家都喜欢他。
我问他,他觉得哈姆怎么看待那个给他们带来不幸的罪魁祸首?哈姆的想法是不是很危险?比方说,一旦哈姆跟斯蒂尔福思相遇,他认为哈姆会干什么。
“我不知道,少爷。”他答道,“我常常想到这个问题,可怎么也想不出答案。”
我让他回想一下埃米莉离家后的那个早晨,我们三人在海滩上的情形。“你记得吗,”我说,“他望着海,露出某种狂乱的表情,还说到什么‘结局’?”
“我当然记得!”他说。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大卫少爷,”他答道,“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好多遍了,但就是想不出答案。还有一件怪事—虽然他脾气很好,可要去打探他的心思的话,我总觉得很不舒服。他过去跟我说话非常恭敬,现在也不可能不恭敬。可是,他的心思很深呀,少爷,我看不透。”
“你说得不错,”我说,“所以我有时也会很担心。”
“我也担心啊,大卫少爷。”他答道,“老实说,那比他拼命干活儿更叫人担心,虽说这两种情况都是发生在他身上的变化。我觉得,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粗的,但我还是希望他们两个不要碰面。”
我们已经穿过坦普尔栅门,进了城。佩戈蒂先生默默地走在我身边,一心只想着他生活中唯一的目标。他那聚精会神的样子让他在人群中显得分外孤单。我们来到黑衣修士桥附近时,他转过头,指了指街对面一个正孤身匆匆赶路的女人。我立刻意识到,那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我们穿过马路,快步追赶她,这时我忽然想到,如果能找到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远离人群,不为人注意,跟她谈起话来,她也许就更容易对那个失踪的女孩生出女性的关切。于是我建议同伴先不要同她搭话,只需紧随其后。同时,我也有种想知道她要去哪里的模糊念头。
他同意了,我们保持一段距离跟在她后面,既不能让她脱离我们的视线,又不能离她太近,因为她常常四下张望。有一次,她停下脚步听乐队演奏,我们也就跟着停了下来。
她走了很长的路。我们也跟着往前走。从她走的路线来看,她显然是要前往某个既定的目的地。此外,她从未离开繁华的街道。而且,这样神秘地暗中跟踪一个人,对我有一种奇特的魅力。这三点加在一起,让我坚定了最初的想法。最后,她走进一条冷清、昏暗的小巷,人群和喧嚣在那里统统消失了,这时我说:“现在可以跟她讲话了。”于是我们加快脚步,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