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力镖海岸[1]] 第四章
一
你不会想到,像澳大利亚这样本该举世瞩目的地方居然能逃出世界的目光,直到近代才有人关注。但事情就是这样,它就是游离在人们视线之外。从悉尼建城往前追溯不过二十年,世上之人就不知道这块大陆了。
探险者们差不多用了三百年寻找猜想中的南方大陆,即未知奥大利斯地[2]——一块至少基本上与覆盖北半球的所有陆地大小相当的广袤大地。每一次,下面的两种情况总归必居其一:要么他们找到了却不自知,要么他们根本就没找着。
1606年,西班牙航海家路易斯·瓦埃兹·德·托雷斯从南美出发横越太平洋,直接进入分隔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狭窄水道(现在称作托雷斯海峡),却一点儿都没想到自己这番航行差不多就跟穿过针鼻没两样。三十六年之后,荷兰人阿贝尔·塔斯曼受命寻找传说中的南方之地,沿着澳大利亚南海岸航行了两千英里,没有勘探出左手边的地平线外就卧着一大块实实在在的陆地。最终,他撞上了塔斯马尼亚岛(他使用自己荷兰东印度公司上司的名字,将它称为“范迪门领地”),然后继续向前发现了新西兰和斐济,不过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航行。在新西兰,毛利人抓住他的一些随从吃掉了——这种事情可不像报告里看上去那么无痛不痒——他在财富之路上没找到任何东西。回家途中,他看着澳大利亚北部海岸从眼前掠过,可他兀自灰心丧气,判定它无足轻重,就这么开船走掉了。
这不是说澳大利亚从来没感受过欧洲人的脚步。从17世纪早期开始,就不时有航海者在北部或西部海岸停船,往往都是因为搁浅的缘故。这些早期访客在地图上留下了一些名字——卢因角、丹皮尔群岛、阿布罗柳斯群岛——却觉得没任何理由在这片贫瘠的空白之地流连,就又上路了。他们知道此处有陆地——可能是一个像新几内亚那样较大的岛,也可能是像东印度群岛那样的一群小岛屿——他们将这块边界不明的地方称为新荷兰,可没有人等同视之为求索多年的南方大陆。
由于这些到访的随机性和随意性,没有人知道澳大利亚第一次受到欧洲人的关注是什么时候。最早有记载的到访是1606年,一队由某个叫威廉·扬斯或扬松的人率领的水手在北方草草登岸(旋即在雹子般落下的原住民的长矛中撤退),但是很明显,还有人更早到达此地。1916年,西北海岸的臼炮岛发现了一对葡萄牙火炮,判断其年代应早于1525年。留下它们的人应当属于最早离家远游至此的欧洲人,不过人们却对这次划时代的到访一无所知。更引人入胜的是一张大约在同一时期绘制的地图,由某位葡萄牙人所绘,图上不仅在澳大利亚的位置上标有一块庞大陆地,而且明显透露着对澳大利亚东海岸那种参差凹凸的熟稔——这可是据称还要再过两个半世纪才为人所认知的。
所以,1770年4月,当詹姆斯·库克上尉和他的人马在“奋进号”上看见澳大利亚东南角并沿海岸向北上溯一千八百英里的时候,也就说不上是什么发现了,不过是一次证实而已。
虽然库克的航行毫无疑问是宏大英伟之举,但它最初的目的却是平凡世俗的。他受命越过半个地球去塔希提岛观测金星凌日。这项观测的结果,与同一时刻在其他地方所做观测的结果一起,将使天文学家得以计算出地球到太阳之间的距离。它的程序并不是特别复杂,不过测量准确却很重要。八年前出现凌日奇观的时候,人们所做的尝试就失败了,而下一次出现这种天象则要再等上一百零五年。科学和库克都鸿运当头,那天天空晴朗,观测不费周章。
现在库克可以抽身去完成任务的第二部分了——发现南方海洋中的陆地,带着任意看起来有益科学的东西回家。为了这个目的,他带了一位又出色又富有的青年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但如果把班克斯说成是一名一心一意的采集者,可就是轻描淡写、滑稽可笑了。在“奋进号”为时三年的航程中,他聚起了三万枚左右的标本,其中包括至少一千四百种以前从未见过的植物——一举将世界已知植物的种类扩大了约四分之一。班克斯带回了这么多物品,使得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所有的抽屉都摆满了东西,等着在两百二十年后分门别类。这次航行还做到了首次成功环绕新西兰一周,确认其是两个岛屿,而并不像塔斯曼的乐观结论那样,是传说中的南方大陆的一部分。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次不错的航行,我们可以想见“奋进号”最终掉头回家的时候,船上是一种心满意足的气氛。
所以,1770年4月19日,从新西兰出发三周之后,当扎卡里·希克斯上尉看到澳大利亚最东南的一片犄角,大喊一声“啊嗬,陆地啊!”的时候,“奋进号”和它的船员们已经接二连三地交过不少好运了。库克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希克斯点(现在称为埃弗拉德角),便指挥船只北上。
他们发现的陆地不但比想象中巨大,而且更加令人期待。比起记述中的新荷兰其他地方,东海岸从头到尾的水域都更丰饶,港口和锚地的先天条件都更出色。库克写道,它展示出一片“非常富饶宜人的景象……有小丘、山脉、平原、山谷和一些草场,但大部分地区……为树木所覆盖”。这与其他人遇到的那片贫瘠野蛮的荒原截然不同。
他们花了四个月沿海岸北进。他们在库克命名博特尼湾的地方歇过脚,在大堡礁遭受重创搁浅了。最终,在做了一些紧急维修之后,他们绕过了大陆最北端的约克角。8月21日傍晚,几乎是凭空闪出的念头,库克走到岸上,在他称之为占领岛的地方插下一面旗帜,将东海岸宣布为大不列颠的疆土。
这对库克这样的人来说,可是一项非同凡响的成就。他生于内陆约克郡,是个工人的儿子,十八岁前从未到过海边,到了二十七岁这样老大不小的年纪也不过才当了十三年的海军。在更为宏大的航海之旅中,他还将两次回到太平洋——下一回他将航行七万英里——直至1779年在夏威夷某海滩被原住民杀害(可能还被吃掉了)。库克是一位卓越的航海家,勤恳尽责的观察员,但他在自己第一次航海的过程中却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他把澳大利亚的雨季当作了旱季,从而得出了有违事实的结论,说这个国家气候宜人。
当英国失去美洲殖民地,决定需要新的地方输送己所不欲的东西,因此一门心思朝澳大利亚而来的时候,这种误解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显然,他们在作出决定之前并没有进行任何踏勘。当亚瑟·菲利普船长率领一队十一艘船只——此后被虔敬地称为“第一舰队”——于1787年5月从朴次茅斯启航的时候,他和他管辖的一千五百多人正是要去那个遥远得一塌糊涂、陌生得不知所以的地方建立殖民地,那儿十七年前才有人去过一趟,从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一张欧洲人的面孔了。
从来没有这么一大批人远途迁徙这么长的距离——而且所有人都是要被监禁起来的。按照现代标准(实际上按任何标准),他们遭受的惩罚有失公允得荒唐可笑。大多数人都是关不了几天的小盗小贼。英国此举不是打算摆脱危险的罪犯,而更旨在降低某个下等阶层的比例。这批人都是因为偷了不值钱的小东西才被送到地球尽头去的。一个出名的倒霉蛋拿了十二根黄瓜苗就被逮住了;另一个则傻兮兮地从人家兜里掏了本《蒸蒸日上多巴哥岛简述》。大多数犯人不是铤而走险了一把,就是没能在**面前把握住自己。
一般说来,“流放”期限为七年,但由于没有预作他们返回故国的安排,也几乎没人能期望攒够旅费,所以去澳大利亚实质上就是判了终身的刑罚。不过那时候可是律令严苛的年代。到18世纪晚期,英国法令书沉甸甸地写满了要判死刑的罪行,两百种行为中沾了任何一种就能把你吊死,其中,“扮演埃及人”这条就挺出名的。在这种情况下,流放是一条颇仁慈的出路了。
始自朴次茅斯的航程花了两百五十二天(天哪,八个月),经过了一万五千英里的公海。(严格说来不必走这么长的距离,但他们为了利用顺风,来回横渡大西洋两次。)当他们到达博特尼湾的时候,这才发现这里和自己被诱导着期待的样子不一样,这里根本不是一个适宜生活的避难之地。没遮没挡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一个危险的泊地,他们突袭上岸找粮草,却只能看见蚋和沼泽。“至于库克先生提及博特尼湾附近的天然水草地,我们无话可说。”队伍中一个大惑不解的人写道。库克的描述使此处听起来差不多就像一处英格兰的乡间田园——一个你可以在草坪上打点儿槌球、享受野餐的地方。显然,他见到的是另一个季节的景象。
当他们立在当地观察不尽如人意的周遭,却发生了一件澳大利亚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巧事。东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艘船,来到海湾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他们的指挥官是和蔼可亲的法国人让-弗朗索瓦·德·拉佩鲁兹伯爵,他正率人环太平洋做为期两年的探险航行。如果拉佩鲁兹快那么一点点,他就有可能将澳大利亚宣布为法兰西所有,把这个国家从两百年的英式烹调饮食方式中解救出来。但是,他带着那个时代特有的优雅,接受了自己的登陆时间晚于他人的遗憾。在听到解释说菲利普和他的手下航行一万五千英里只是为了建造一个监狱关押一些偷窃了花边饰带、几根黄瓜苗和一本有关多巴哥的书的人后,拉佩鲁兹流露出的表情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历史上最具意义的面容了。但其实呢,关于他那时的表情就是没有一点儿记载。不管怎么说,他在博特尼湾稳稳当当地休整之后就离开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没多久,他在新赫布里底群岛之外的海面上遭遇风暴,两艘船和船上所有的东西都失踪了。
与此同时,菲利普正在寻找一处环境更加温和的地方。他沿海岸北上到另一处库克提到过却没有勘查过的水湾,并冒险穿过了形成湾口的沙岩岬角。他在那里发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海港之一——就在今天被称为“环形码头”的地方,他抛锚泊船,建立了城市。那是1788年1月26日。后来,这一天变得永垂不朽,成了澳大利亚国庆节。
在澳大利亚早年的诸多细小有趣的谜团当中,这许多地名从何而来就是其中一二。库克把东海岸称作新南威尔士,现在就没人知道那是为什么。他意图表明这里将会成为一个崭新的南方威尔士吗,还是仅仅是威尔士南部的翻版呢?现在没人说得清。可以肯定的是,他与那个青翠碧绿的地方之间没有明确已知的往来。南方没有,其他方向也没有。
于此,仿佛“悉尼”也是个让人好奇的称呼。菲利普只打算把这个名字用在小海湾身上。他准备将这个城镇唤作阿尔比恩,不过这个名字从来没派上用场。我们知道悉尼这名是根据谁的名字定的——托马斯·汤曾德,一等悉尼男爵,当时的内政和殖民地事务大臣,因而也是菲利普的顶头上司。我们不知道的是为什么汤曾德在他受封的时候选择悉尼作为他的称号。其中的缘由随他一起逝去,而且这个称号也没再维持多久,因为1890年便没有了合法继承人。海港被称作杰克逊港(目前的官方名称仍是这个),从了某位海事法庭法官乔治·杰克逊的名儿,此人后来为了保住从一个古怪亲戚那里得来的遗产放弃了原来的姓氏,以达克特为姓氏终老。
在海岸上拖着步子来来去去的大约一千个人当中,约有七百人是囚犯,其余则是水兵、官员和官员的家属,还有总督和他的工作班子。每一类的人具体数目没人知道了[3],不过这几乎无关紧要。现在,他们都是囚徒了。
说得客气一点儿,他们这群人那叫一个稀奇啊。全体人员中包括一个九岁的男孩和一位八十二岁的妇人——恐怕你不会要这样的人帮你渡过难关吧。虽然在伦敦的时候曾经言明,在这样遥远的地方,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是有好处的,但没人真正依言行事。这批人中,没一个精通自然科学,没一个懂得饲养牲畜,更没一个对在险恶的气候环境中种植庄稼有一丁点儿概念。犯人们几乎在每个需要动手实干的方面都可悲可怜。七百个人中间只有一名经验老到的渔夫,而知道该如何盖房子的人不到五个。根据各种流传的说法,菲利普为人平和,诚实忠信,但他那会儿整个人都绝望了。这片土地长满了他从未见过的植物,他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在这种境况下,他绝望地写道:“我身旁没有一名植物学家,就连一个聪明点的菜农都没有。”
他们顽强不屈,物尽其用。一个个队伍被派到乡间寻找可以找到的东西(实质上一无所有);他们在俯瞰海港的土地上建起了政府农场,如今在其旧址上的是植物园;而且人们还努力与原住民建立起友好的关系。起先,原住民被笼统地称作“印第安人”,他们难以捉摸,常让人大惑不解。他们一般来说挺友善,然而当殖民者冒险出营捕鱼或找食物的时候又会伺机袭击。第一年,十七名殖民者就这样被射杀,超过二十人受伤,其中包括菲利普总督本人,在曼利湾,他想与一个原住民居民交谈便径直走了过去,不承想惊魂一刻,一支长矛戳进他的肩膀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幸运的是,他后来康复了)。
差不多一切都在跟他们作对。他们没有防水的衣服挡雨,没有灰泥造屋,没有犁铧耕作农田,没有役畜拖拉他们实际上并不拥有的犁铧。周遭的土地似乎都遭受着“医不好的不孕不育”之苦。好不容易从土壤里抽出芽儿的庄稼,往往又被水兵或犯人乘着夜色偷走,剩下的还没有被偷走的多。有好多年,这两批人不但需要食物,而且还需要能说得上名字的几乎任何一种基本物品:鞋子、毯子、烟草、钉子、纸张、墨水、铺地防潮布、鞍具——简单说来,就是任何有需求的制造品。士兵们尽己所能给他们的资源估值,但大多数人没一点儿概念,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找到了呢还是不知道自己眼前的是什么。历史学家格伦·麦克拉伦引用了一名士兵的报告,他被派往亨特河河谷寻找资源。“土壤是黑色的,”士兵写得鼓舞人心,“但是掺杂着一种沙质或泥灰样的东西。鱼类也很多,从它们跳跃的样子看,我认为是鲑鱼。”
由于发展需要依靠犯人,而犯人们除了自身利益,缺乏任何能够激发出献身精神的基石,这样进展就越加雪上加霜。工于心计的人很快学会了避重就轻,做些轻松活儿。一个叫哈钦森的家伙偶然发现某个船舱里收藏着一些科学仪器,就游说长官说自己有学识来掌握染料的调配方法,并花了好几个月用烧杯和天平做了一番复杂的实验,这才慢慢露了底细,原来他对自己正在忙活的事情一窍不通哪。当犯人们骗不了长官的时候,他们常常愚弄自己的同伴。他们卖地图给新来的犯人,图上标注了如何步行到中国去,这种违禁交易存在了好几年。有一回,多达六十个人逃出樊笼,他们相信在一条仿佛有些遥远的河流的对岸就有一处神奇的宽恕之地。
到1790年,政府农场已经废弃,英格兰没有一点儿救济的意思,他们完完全全地依赖日益减少的给养贮备。现在不单是食物短缺,大米经年成为陈米,基本上都不能吃了,里面生满米虫。沃特金·坦奇恶心欲吐地记述道:“每颗米粒……都是活的。”危机在他们某天清早醒来的时候到了顶点,剩下的牲口中走失了六七条,再也找不着了。这些殖民者真是险象环生啊。
他们的这种无望时而还具有一种可爱的品质。当原住民杀死一个名叫麦肯泰尔的犯人时,菲利普总督一反常态,怒不可遏(这时他被长矛刺中没多久),打发一队水兵去讨伐,命令他们带回六个脑袋——随便哪六个都成。水兵们踏着沉重的步伐在灌木丛林里转了好多天,但只抓住了一个原住民,而且当人们意识到这个原住民是朋友的时候还把他释放了。最终,他们没逮到一个人,这事儿似乎也就安安静静地被人淡忘了。
菲利普被压力折磨得精疲力竭,四年后受召回国,到巴斯颐养天年。除创建悉尼之外,他还有另一项突出的成就——1814年,他竟然从轮椅上跌下并摔出楼上的窗户,死掉了。
二
现代悉尼可是个星冰乐[4]天堂,要在此地看到一丁点儿早年生活的痕迹是不可能的。其中的部分缘由显而易见,事物已经向前发展了许许多多。两百年前竖着简陋粗鄙小屋和七歪八扭帐篷的地方,今天已经摇身一变为了不起的美丽城市。在某种程度上,其变化巨大得让人不能同时正视这两个极端。但是即便是现在,还要考虑到澳大利亚的起源在本质上——如果算不上压抑——也有一点儿拼凑的意思。
在这个城市里,第一舰队的纪念碑无处可寻。去国家海洋博物馆或悉尼博物馆,你肯定会产生某种印象,即一些早期的居民吃尽千辛万苦——你甚至会想到他们在这里生活绝非出于自愿——但是,“他们戴着镣铐来到此地”这个概念却没有表达清楚。罗伯特·休斯写了一部有关这个国家早期状况的宏大史诗《致命的海岸》,他提到直至20世纪60年代,澳大利亚肇始于囚犯的事实仍旧被视为毫无学术价值,而且肯定不会在学校里教授。约翰·皮尔格在《秘密国家》中写到自己20世纪50年代在悉尼度过的孩提时代,那时就是在家里也从不提及“龌龊物什”,这个指向女子月经的古怪而又委婉的说法就是承认了先人的囚犯身份。我个人可以申明,站在一众笑容满面的澳大利亚人面前,即使用最没伤害力的辞藻提到了有关囚犯的过去,都会感觉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
我个人认为,澳大利亚人应该极度自豪,他们从最最不顺遂的尴尬局面开始,在遥远艰难的地方,建立了一个繁荣向上、生机勃勃的社会。这是极其不错的。即便亲爱的老爷爷年轻时候有点儿手脚不干净,那又如何呢?看看他身后留下的东西吧。
那么,再次回到悉尼的环形码头,两个世纪之前菲利普总督和他那浑身盐霜的散乱队伍上岸的地方。我又到了澳大利亚,之前,我回家处理了一些其他工作并准备真正地游历一趟。现在,我回来了,而且,我得说,感觉还挺神气活现的。太阳浑圆灿烂,城市苏醒过来,咖啡馆里,百叶窗“咔嗒”一响打开了,椅子摆到了户外。我刚刚从全封闭的飞机中解脱出来,发现自己又到了对跖地,享受着这番奇迹与惬意。最终,我要细看悉尼了。
夏季工作日早晨八点半的悉尼环形码头,生活中可没有很多比这更美妙的地方让你驻足了。作为起点,它展示了一幕世界上最雄浑的景观。右边,著名的悉尼歌剧院戴着时髦而又朴素的尖角屋顶,在阳光中灿烂得几乎恼人。左边,耸立着瑰丽高雅的海港大桥。水那边,月光公园亮闪闪地**着你,那是个科尼岛[5]式的游乐园,大门弄成脑袋的模样,疯狂地咧着嘴大笑。(那里关门很多年了,不过某些有追求的人让它保持整洁光亮。)眼前的水面波光粼粼,海港中结实的老式渡轮密密匝匝,仿佛从20世纪40年代诸如《拖船托马斯》之类的童书的书页里拖出来似的探索着整个世界,倾吐出一串串晒黑了皮肤、衣着轻薄的职员,去填满后方影影绰绰的玻璃和混凝土大楼。
一种欣欣然的勤勉奔忙弥漫了整个场景。这些人有机会生活在一个安全的、追求公平的社会里,生活在令你强壮、俊美的气候下,生活在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中。同时,他们有机会乘坐从孩子们的故事书中驶出来的船儿去上班,越过一片宏伟壮丽的水面,而且每个早晨从《晨锋报》和《电讯报》上抬起眼睛就看得到著名的歌剧院、鼓舞人心的大桥和月光公园那张大笑着的面孔。这就无怪乎他们看起来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了。
集万千关注于一身的是歌剧院,你可以理解这是为什么。它家喻户晓的程度十分惊人,非常能代表“嗨,我在悉尼哪”,所以你不可能不盯着它看。悉尼出生的评论人克莱夫·詹姆斯曾将悉尼歌剧院比作“一台缀满牡蛎壳的便携式打字机”,这可能稍稍苛刻了。不管怎样,歌剧院与美学无关。它关乎的是作为一个偶像的问题。
它的存在根本就是个小小的奇迹。现在很难想象20世纪50年代的悉尼是怎样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它被世界遗忘,甚至墨尔本都令它相形见绌。在1953年的时候,该城还只有八百间旅馆客房,刚够一个中等规模的会议之用,而且晚上没一事可做,甚至,酒吧下午六点就打烊关门。而证明这个城市平庸的最好例子莫过于,歌剧院现在这个既有场地又有水景的大好地段当时居然是市政电车修理厂的所在。
接下来发生了两桩事情。墨尔本获得了举办1956年夏季奥运会的殊荣——召唤着悉尼行动起来,如果这种召唤确实存在的话——悉尼交响乐团的头儿尤金·古森斯爵士开始鼓动建造一座音乐厅,尽管这个城市连个供管弦乐队演奏的像样地方都没有。在这般驱促之下,悉尼决定推倒摇摇欲坠的电车车棚,在其旧址建造一座值得称道的建筑。为了寻求适合的设计方案,悉尼还组织了一次竞赛,一班地方名流召开会议选择胜者。裁判们无法达成一致,就向芬兰裔美国建筑师埃罗·萨里宁征求意见,他在备选方案中挑拣了一番,选出一个被评委们否决了的设计。它的作者是一位不知名的三十七岁丹麦建筑师,名叫约恩·乌松。评委会遵从了萨里宁的意见,给乌松发去了消息,这不但可能使他们欣慰,也绝对为他们带来了荣誉。
“这个方案,”用约翰·冈瑟的话说,“大胆,独特,选得出彩——当然还有麻烦,而且麻烦从一开始就出现了。”问题出在那个著名的屋顶身上。以前还从没建造过一幢这么大胆倾斜、头重脚轻的建筑,没人可以为成功打包票。现在回头看,项目启动时的仓促可能反而拯救了它。一位主要工程师后来说,如果从一开始就有人意识到它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挑战,那它就永远不会获准兴建。仅仅确定建造屋顶的原则方法就花了五年——整个项目原打算耗时不超过六年——结果,建造的工作拖拖拉拉,用了差不多十年半的时间。最终的建造费用达到了沉甸甸的一亿零两百万澳元,是原先估算的四倍。
有趣的是,乌松从没见过他的获奖作品。1966年,他在提高预算的争论中拂袖而去,再也没有回头。他也再没有设计出这样远近驰名的东西(他的其他主要项目都在丹麦:哥本哈根郊区的一座教堂、赫尔辛格和弗雷登斯堡的住宅等)。启动项目的古森斯同样也没有看见自己的梦想实现。1956年,在悉尼机场通关的时候,他被发现携带大量各式各样的**制品,便被请到他处去发展自己龌龊的欧陆爱好了。这样,生活中一个小小的嘲弄,他便在某种程度上享受不了自己最出色的那一下雄起咯。
歌剧院是座豪华的大厦,我没有贬损它的意思,只是海港大桥乃我心之所属。它不那么喜气洋洋,却更有居高临下的气势——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你都可以看见它以最出其不意的角度从匍匐于地到腾身而起,就像一位大叔辗转腾挪着自己的身体想张张入照。从远处看,它有一种勇武男子的克制之态,雄壮但不自以为是,然而走近了,它的威势却压人得紧。它在你的头顶飞腾,那高度能让你从它身下传递一栋十层的高楼,看上去仿佛是地球上最沉重的事物。它上面的每一样东西——四座高塔上的大石块,主梁上的斜条结构,金属板,六百万枚铆钉(钉头像切开两半的苹果)——都是你平生所见同类事物中最大个的。建造这座桥梁的是经历过工业革命的人们,他们坐拥的煤山炉海足以熔化一艘战列舰。只桥拱一项就重达三万吨。这是座宏大的桥梁。
它从头到尾延展一千六百五十英尺。我提到这个不仅仅因为自己正漫步走过它的一尺一寸,更因为这个数字中存有一段辛酸事。1923年,该城居民决定建造桥梁横跨海港的时候,他们决议不只要建桥梁,还要造出史上最长的单拱跨度来。这在一个年轻的国家是个大胆之举,它花费的时间比预期的更长——差不多十年。1932年,就在建成前不久,纽约贝永大桥静悄悄地开通了,人们发现它的长度多出25英寸——长了0.121%。[6]
在飞机上待了这么久,我急于舒展一下自己还算匀称的四肢,于是过桥到基里比利区去,一头扎进北岸生活安逸的老街坊。这地方多灵光啊。我漫步经过延伸入林中的狭长草地,我的英雄——飞行员查尔斯·金斯福德·史密斯(此人以后还要大书特书的)曾在此处不可思议地驾驶飞机起飞,飞入上方荫翳的小山,穿过静悄悄的住宅区——那儿村舍风格的房子掩藏在盛开的蓝花楹和飘香的鸡蛋花里(而且,每个前庭花园中,蜘蛛网结得像蹦床,每张网中间盘踞的蜘蛛都会让勇敢的男人倒抽气儿)。每拐一个弯,都有蓝色海港的惊鸿一瞥——在花园的围墙上边,在斜坡的道路底下,像一幅晾起晒干的床单挂在比邻而建的房子中间——虽不免有些偷摸鬼祟,风景却更显美好。悉尼有许多地区整个都挤满了富丽堂皇的房子,似乎除了阳台和平板玻璃之外便一无长物,几乎没有一片树叶遮蔽骄阳、阻挡视线。但这儿,在北岸,他们明智而高雅地牺牲了全景式的大视野,换来树木清凉的荫蔽。这里的每位居民,我保证,都会进天国的。
我走了好几里路,经过基里比利区、中立湾和克莱蒙点,又穿过繁华的莫斯曼区,最终来到巴尔莫勒尔,这里有一处保护海滩,俯瞰中港,还有一个极好的水上公园,粗壮的莫顿湾无花果树铺陈着树荫,那显然是澳大利亚最可爱的树木了。水边的一块标牌上写道:如果你被鲨鱼吃掉,那不是因为没人告诫过你危险。很明显,较之海港外面,海港里面的鲨鱼袭击事件要多出很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简·莫里斯那本既动人又活泼的书《悉尼》中还读到说,此海港多产致命的“妖精鱼”。关于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穷尽阅读,我都没再碰到其他一点资料提及这些食肉生物。还得赶紧补充一句,这并不是说莫里斯女士信口开河,只是说明,仅凭一个人一生的时间,不可能读尽这个渗着毒汁、龇着獠牙的奇妙国度的每一丛灌木和每一朵涟漪下潜藏的危险。
这些想法在几个小时之后便有了某种现实意义。那会儿正是下午,干燥炎热,我回到城里,累极了,汗出得浑身黏糊糊的,一冲动便匆匆跨进海德公园旁边堂皇森然的澳大利亚博物馆。我走进去不是因为它有啥妙处,而是因为我热得快疯掉了,而它看上去就是那种老建筑,内部照明暗淡,还有一片令人快意的阴凉。它两种特质兼备,而且妙处颇多。这是个庞大而老派的建筑——这话可是由衷的赞赏之词。我知道博物馆也就这些花头了——高高的厅堂里建着一条条廊道,摆满了填了料做成标本的动物、仔细固定在长盒子里的昆虫、闪闪发光的矿物或原住民工艺品。在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里,每个房间都是一桩奇迹。
你能想象出来,特别吸引我的是那些可能伤到我的东西,这在澳大利亚这个大环境下基本上等于万事万物了。澳大利亚真是最最能致人死亡的国家。你的双脚每回着地,都会有东西跳出来抓住你的某个脚踝,不过他们当然会对此轻描淡写啦。就如我的旅行指南书满不在乎地写道,澳大利亚蛇类中“只有”十四种是相当致命的,其中包括西部棕蛇、沙漠棘蛇、虎蛇、太攀蛇和长吻海蛇。太攀蛇是要特别当心的。它是世界上最毒的蛇,其突然向前冲扑之迅捷,其毒液效力之强劲,恐怕你临终前最后一句话只能是:“我说,这是条蛇——”
即便在屋子的另一头,你都能立刻看见盛着填料太攀蛇的展示匣是哪一个,因为它周围总有一圈小男孩被它那懒洋洋、恶狠狠的豆儿眼中射出的冷光逼视得屏息肃静。你可以杀了它,给它填上料,把它放进匣子,但你不能驱除它的威慑力。标签上说,太攀蛇毒液的毒性比眼镜蛇强五十倍有余,而眼镜蛇已经可算是太攀蛇最有力的竞争者了。让人诧异的是,只有一次伤人性命的攻击事件记录在案,那发生在1989年的米尔迪拉。但我们知道真实的状况,我和那些全神贯注的小朋友都知道——你一旦离开了这座大楼,太攀蛇可就不是玻璃后面填了料的了。
太攀蛇至少五英尺长,粗如男子的手腕,这就给了你相当大的机会发现它。我觉得那些致命的小蛇要可怕得多,比如小个儿的沙漠棘蛇。它只有八英寸长短,浅浅地埋身在松软的沙子里,在你累死了一屁股坐到它的脑袋上之前,你根本没可能看见它在哪儿。更让人忧心的是达尔文点海蛇,比蚯蚓大不了一点儿,毒汁却充盈得即使杀不了你也能折腾得你老晚才能吃上饭。
但所有这些,跟那轻盈通透的箱形水母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它才是世界上最毒的生物。到热带地区的时候,我们会听到更多关于这致命小东西的让人无法言说的恐怖,但此处请让我说个小故事吧。1992年在凯恩斯,一个年轻人不屑所有的警示标志,在一个叫霍洛韦斯海滩的地方进入太平洋水域游泳。他游着游着就潜下去了,逗弄海滩上那些谨慎而显胆怯的朋友,可随即厉声鬼哭狼嚎起来。据说,没有哪种疼痛可与之相比。年轻人踉踉跄跄地走出水,浑身都是那种水母的触须撩过他身体时留下的鞭痕样乌青条,他瘫倒在地,抽搐着休克过去。后来,救援人员很快来到,给他打了一大通吗啡,带他去接受治疗了。要说的是下面这个:就算昏迷了,就算用了镇静剂,他还是一个劲儿地惨叫。
悉尼没有箱形水母,我很高兴知道这个消息。当地最著名的毒物是漏斗结网蜘蛛,它是世界上最毒的昆虫,其毒汁“毒性强,作用快”。只咬一口,如果不立刻处理,毒性就会异常活跃地发作起来,控制你,让你坐卧不宁;然后你无神无采;再然后你就死掉了。有十三桩死亡案例记录在案,但1981年之后就没有了,那年配制出了一种解药。有毒的还有白尾蜘蛛、鼠蛛、狼蛛和我们的老朋友赤背(“每年都有上百起相关报道……已知的死亡案例有十来起”),还有一种鲜有露面却难以驾驭的种类,称为“小提琴”。我不能肯定地说自己在今天早些时候经过的那些花园里见到了这其中的哪一种,可我也不能说自己没见到,因为它们看上去都差不多一个样子。顺便提一句,没人知道澳大利亚的蜘蛛为什么这么毒;逮住小虫子,给它们注射足以瘫倒一匹马的毒药,这似乎是最直接的杀鸡用牛刀的例子。尽管如此,这确实说明大家给了他们很多很多的余地。
我特别留心研究了漏斗结网蜘蛛,因为这是我在今后几天极可能遇到的生物。它长约一英寸半,肥嘟嘟、毛茸茸的,长相难看。标签上说,可通过“其雄性须肢上的**,弯曲度很大的凹窝,闪亮的背甲和钝棘状短突起长得密密麻麻的下唇”识别漏斗结网蜘蛛。另一种办法就是,当然咯,你也可以让它蜇一下。我仔细地把这些文字抄录下来,可突然转念想到如果有朝一日我醒着见到床单上有个毛拉拉的大虫子像螃蟹一样爬将过来,不管它的解剖学特征多独特多明显,恐怕都是不大可能注意到的。于是,我放起笔记本,走开去看矿石了,虽然不那样让人血脉沸腾,但确有让人心情平复的代偿功能——它们几乎永远不会攻击你哦。
我在悉尼晃**了四天。我虔心诚意地参观了各大博物馆,在让人备感宾至如归的新南威尔士州立图书馆泡了一个下午,不过大多数时候我都在有水的地方流连。毫无疑问,海港成就了悉尼。这地方与其说是海港,不如说是个峡湾,十八英里长,匀称合宜——大得有壮观气魄,小得有邻里氛围。不管你站在哪里,对岸的人似乎总不会远到遥不可及的地步;如果你想跟他们打个招呼,常常喊一嗓子就行。它从东到西穿过城市中心,将悉尼分割成大小基本相等的两半,分别称为北郊和东郊。(别介意,所谓东郊实际上在南边,而北郊的很大部分确定无疑在东边。别忘了,一开始来澳大利亚人扎根定居的可是大不列颠人。)提到十六英里长仅仅表明其长度。因为它不断蜿蜒分出枝杈,消弭于树木掩映的静谧小湾以及和缓铺散开来的扇形湖湾,这海港的海岸线实际长达一百五十二英里。这样迂回曲折的结果便是,你前一刻漫步在树木遮天的小湾边,仿佛离任何地方都有数英里之遥,下一刻你转过一个海角,发现眼前竟是一片开阔的水域,那歌剧院、海港大桥和市中心的摩天大楼正在欢快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表现抢眼。其中有让人难以置信的趣味,而且无穷无尽。
最后一天,我去猎人山爬山,那是个备受珍视的神秘区域,距市中心六英里,所处的那块狭长地俯瞰海港中一处犹显安静的内水道。我选择这里是因为简·莫里斯在她的书中使它听起来很愉悦身心。我敢说她是由水路到达这里的,就像大多数理智的人那样。我打算沿着维多利亚路一路走去,这条路可能不是澳大利亚最丑陋的路吧,但肯定是最不适宜循之而行的。
我大步流星地穿过工厂、仓库、铁路,走了几英里连片树荫都没有,然后又是几英里勉强可称得上是商业区的地方,家具折扣店、工业产品批发店,还有邋遢的酒吧在供应引诱力缺乏到荒诞离奇地步的东西(“下午六点到八点,垃圾肉”)。当我走到一块小路牌,指向通往猎人山的旁路的时候,我已经垂头丧气,不抱什么希望了。那你就可以想想我是何等满足了。我发现猎人山的景致回报了我汗流浃背走过来的每一步——一个隐蔽的可爱小镇,有胖嘟嘟的石墙大宅,小盈盈的木头小屋,还有那商店铺面别致自然地簇拥在一起,往往还带着让人难以忘怀的古旧庄严的气韵。此处有一座可追溯至1860年的市政大厅,规模虽小却堂皇富丽。还有一间药店,从1890年开张营业至今,这在澳大利亚一定算是一项纪录了。每个花园都是难得的佳处,总有一抹海港的风景不张不扬地伏潜在每个角度的远景之中。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我觉得沿原路折返勉为其难,决定继续前行,经过林利点、莱恩湾、诺斯伍德、格林尼治和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回到举世闻名的海港大桥。这个圈绕得不小,天又闷热,不过悉尼是个会不断用美景报偿你的地方,我自觉挺有壮志雄心的。我想我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吧,才突然意识到这个壮志雄心还真有点大——我只不过差不多穿过林利点而已,离市中心还有好几英里哪——不过紧接着,我在地图上发现貌似有一条值得一试的捷径横穿过一个叫坦尼逊公园的地方。
我沿着一条旁路来到一条住宅街道,走了半程就到了公园的入口。一块木牌上说明里面是原始灌木林保护区,礼貌地要求入园者不可离开小径随便乱逛。好吧,这似乎是个妙极的概念——一片处于伟大城市中心的原始灌木——我跃跃欲试。我不知道“灌木”二字在你的脑子里会形成什么样的形象,反正这不是我原先所想的那种半荒芜的棕色地带,而是一片林木葱茏的沼泽,阳光斑驳的小路伴着淙淙的溪水。这里看上去没什么人来——每隔几码,我要么得突然低头弯身才能通过,要么得绕过那拦路张开的巨大蜘蛛网——使得整个行程有了一种幸运发现之旅的意味。
我猜想要花大约二十分钟穿过这个公园——或者说保留地,澳大利亚人是这么称呼这些地方的,可能走了一半吧,突然从右方不知何处传来了狗吠,犹豫迟疑,试试探探,仿佛在说:“谁啊?”距离不是很近,也不是威胁恐吓性的声音,但那显然是一条大狗的吠声。它音色中的某种特质说明它自身的特征:肉食,黑色,非常大,与狼的亲缘关系较近。立刻,一只与之做伴的狗儿跟着它一起叫起来,那也是只大狗,它的叫声没那么多的试探性了。这叫声在说:“红色警报!我们的领地上有非法入侵者!”一分钟之内,它们已经把自己调整到相当张牙舞爪的状态了。
我紧张兮兮地加快了脚步。狗儿不喜欢我。这是宇宙间的一条基本规律,就像重力。说这话我可不是夸张,只要我走过一条狗,它就没有不表现出仿佛它认为我要取了它的狗粮的样子的。几年都没从沙发挪窝的狗闻到我从外边经过,就会一怒而起,气势汹汹地冲向关闭的窗户。我见过纤小的狗儿,个儿不比一只绒毛拖鞋大,猝然发动,让小老太太们没了主张,拽着她们越过开阔的场地,直冲我的血肉而来。地球表面的每一只狗都希望我死哪。
此时此地,我一个人在没人的树林里,突然间,那树林显得十分庞大而孤寂,两条怒气冲冲狂吠的大狗盯上了我。我越往前走,两桩事情就越明了起来:我绝对就是那目标。这些狗没有磨磨蹭蹭浪费时间,它们快速朝我奔来。现在,那狗吠说:“我们要逮住你了,伙计。你是一堆死肉了。你是那一小块一小块肥美的肉片儿了。”你会注意到这里没有感叹号。它们的叫声中不再有贪婪和狂躁的痕迹。这些言辞的目的冷冰冰:“我们知道你在哪里。”它们说:“你到不了林子边。我们很快就赶上你了,得有人去叫法医。”
我忧心忡忡地看了几眼树叶,开始小步跑起来,又撒腿狂奔。眼下是时候考虑考虑如果狗突然冲上小道我该怎么办了。我捡了块石头防身,行了几码路又扔了它,改拿了横躺在小道上的一根枯枝。这枯枝的尺寸大到滑稽荒唐的地步——总有十二英尺长吧——而且腐朽至极,一拿起来就裂作两半了。我一边跑,它一边裂,掉了一半再一半,最后差不多就成了一个软乎乎的海绵把儿——就仿佛要用一块面包保护我自己似的——于是,我扔了它,双手各捡一块粗粝的大石头,又加快了脚步。现在,狗似乎跟我并驾齐驱了,它们仿佛找不到路径到我这边来,但距离已到了四五十码之内。它们狂躁兴奋。我越发心神不安,又稍稍跑快了一点。
慌忙中,我跌跌撞撞,在一处转弯过快,一头撞进了一幅巨大的蜘蛛网。蜘蛛网像瘪掉的降落伞罩在我身上。我吓得大呼,动手撕扯蛛网,可手里拿着石头哪,倒是对着自己的额头梆地来了一下。我记得自己脑子里一个理智尚存的小角落中在想:“这真的很不公平。”其他地方则又是这样的念头:“你要成历史上第一个死在位于城市中央的灌木丛里的人啦,你这可怜可悲的蠢货。”剩下的就全是冷冰冰的恐惧了。
就这样,我可怜兮兮、抽抽搭搭地一路小跑,直到转过一个弯,又难以置信地哀号了一小声——这路竟硬生生就这么断头了。面前只有乱糟糟一团穿不过去的藤蔓——整整一墙的样子。我愕然,惊骇四顾,在慌乱中——毫无疑问,就是在我用花岗石刮掉眉毛上的蜘蛛网那会儿——我显然转弯转错了方向。不管怎么说,前无去路,身后也只有一条窄道,把人引回到那蓄意害人的两波浪涛奔来的方向。绝望中,我环顾四周,不由得欣喜若狂,在那二十英尺高的坡顶露着旋转式晾衣架的一角。上面有人家!我已经到了公园的边缘,虽然有点方向上的偏差。没关系,上面就有文明世界了,安全啦!我爬上小山,肥嘟嘟的小腿儿载着我能爬多快就多快——眼下,狗非常近了——我撞上树桩,吸进蛛网,用足了自己的每一个细胞,免得弄出这么个新闻标题:“警方发现作家无头残尸。”
山顶立着一面高约六英尺的砖墙。我肆无忌惮地呼噜呼噜喘着粗气,硬把自己拉上了平坦的墙头,从另一面跳了下去。翻墙就在眨眼之间,解脱则妙哉壮哉。我回到了已知世界,在某人可爱非常的后院里。这里有一副看上去好几年没用过的秋千、花坛,还有通向露台的草坪。没料想,这院子看上去是全封闭的,三面是砖墙,第四面则是一栋大房子,看上去主人家道宽裕。当然,我这是非法侵入,但我总不至于要回到树林里去吧。一个小棚,或者说凉亭吧,遮蔽了一部分视线。如果运气好,那后面会有一扇门,我能自己走出去,藏头匿尾地溜回世间。当下,我最关心这地方是不是也有一条凶恶的大狗。这不是太讽刺了吗?脑子里装着这个念头,我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向前走去。
现在,让我们暂时变换一下视角。对不起啦,我让你站起身了,可我需要把你安在这户宁静的郊区人家厨房洗涤槽旁的窗户边上。你是个愉快的中年主妇,正干着日常的那些活计——这会儿正在给花瓶装水,打算插好刚从客厅窗边的花坛里剪下的几枝芍药花——你看见一个男人从后墙头掉下来,俯低了身子穿过后院。你吓得呆在当地,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想入非非,你动不了,只是站着看他以战斗突击的姿势偷偷摸摸地穿过你的宅院,在一个个掩体之间疯狂地做短距离飞奔,一直到了不过十英尺外露台边的一个水泥缸边,他蹲伏了下来。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你正瞪着他哪。
“哦,你好!”那男人喜气洋洋地说,他直起身子,带着自认为看上去真诚的、讨人喜欢的微笑,但事实上,那笑只意味着某人忘了吃药罢了。你立刻想起了本周早些时候在晚报看到的一张警方拍摄的疑犯脸部照片,如果你还记得,那涉及的是犯有刑事罪的精神病人从卧龙岗的疯人院逃脱的事情。“对不起,就这么闯进来了,”那男人说,“我被逼得没法子。您听到乱哄哄的声音了没有?我想它们要来杀我哩。”
他傻兮兮地满脸堆着笑,等待你的回答,可你啥也没说,因为你没力气说了。你的目光悄悄滑向敞开的后门。如果你俩现在一起朝它移动,那会同时到达。各种各样的想法跑进了你的脑瓜。
“我也没真的就看到它们了,”男人用一种明智审慎却兴奋得奇怪的口吻往下说,“可我知道它们在追我。”他看上去仿佛一直活得挺艰辛。他灰头土脸的,一条裤腿的膝盖处还扯了个口子。“它们就是不饶我。”他说,现在一副认真又困惑的模样。“似乎有要抓我的阴谋。你看,我可能正一心一意自走自路,突然它们就不知从哪里跑出来逮我了,这非常令人不安啊。”他摇了摇头。“您的门没上锁吧?”
你可一句都没听进去,你的手正慢慢地伸向抽屉,里面收藏着切牛排的餐刀。问题问到了你头上,你发觉自己几乎本能地点头,紧绷绷地那么微微示意一下。
“那么,我就自己出去好了。不好意思打扰您了。”他在门前停了一下。“听我的话吧,”他说,“您任何时候都不会想要一个人跑回那林子里面去的。您在那儿会出可怕的事情。顺便提一句,我喜欢您的飞燕草。”他的那种笑让你的背梁脊骨直发寒,他说,“那么,再见啦。”
他就这么走了。
六个星期后,你挂牌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