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莱德在堪培拉往西八百英里,大半路程在斯特尔特公路上。这是一条人们多半想不起来的孤寂公路。这条路因查尔斯·斯特尔特上尉而得名,他在1828年至1845年间对这个地区进行了一系列的探险。除了绘出墨累河平板无趣的水道及其支流之外,斯特尔特的主要出众之处在于他是早期探险者中表明了自己确能胜任此项工作的第一位。比方说,他知道晚上要安置好马匹。对于任何一个深入无人荒漠数百英里的人来说,这本事是个不言而喻的要求,然而在他之前,这却是马虎将就的事情。约翰·奥克斯利是稍早一次探险的领头人,他就没拴好马匹,某天早上醒来,发现马全跑了。他和他的队伍基本靠着两条腿,花了五天才驱拢它们。没多久,马儿又走散了。不过,奥克斯利还是为人所纪念的,在新南威尔士州北部有一条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公路。在这个方面,澳大利亚人非常大方。
斯特尔特公路从堪培拉以西约一百英里的沃加沃加附近起始,越过宽阔平坦的里弗赖纳——这是灰褐色的绵羊之乡,马兰比吉河不安分地扭来扭去的河道切碎了这片平原。它以三维的方式完美地展现了你在澳大利亚荒凉的中部地区身手可以怎样敏捷。这一分钟,我身处标致的好风景中——围场、草地、浅绿色山丘,一个个小乡镇星散着,彼此保持距离却又准能与人方便;下一分钟呢,我就孤身一人待在几乎一无特点的茫茫蛮荒中了——蓝色的苍穹之下一圈棕褐色的土地,上下之间只偶尔杵着一棵桉树罢了。我经过的这种聚居地根本算不得真正的社区,不过两三间房和一个加油站而已,间或有个酒吧,可到了最后,连这些也没有了。在文明的最后一个前哨纳兰德拉和下一个文明的第一个前哨巴尔兰纳德之间横陈两百英里的公路,沿途没有一个小镇或村庄。每过一小时左右,我就会经过一间孤零零的路边店——加油站及其附设的咖啡吧,就是澳大利亚喜气洋洋的俗话里称之为“嚼了就吐”的那种小店——有时候也会出现一条土路,颠簸着伸向远方看不见的养着绵羊的大牧场。除此之外,啥都没了。
仿佛要强调这种与世隔绝的处境似的,所有地方电台都开始弃我而去。信号一个接一个地变得微弱起来,澳大利亚电波中那些不可缺少的如烟嗓音——维克·达蒙、梅尔·托芒,还有下意识地哼唱着简单小调以驱散静默的法兰克·辛纳屈——消失了,仿佛被沉甸甸的重力拉回了曾经逃出的洞穴。最后,搜台器只发出不间断的静电噪声,像猫那样嘶嘶的,只在接近末端的地方有一个清晰点。我一开始以为它不过是个清晰的空白点,可接着,我听见了座席上人们隐隐约约的纷扰声,又停了好长一会儿,一个镇定、有思想的声音说道:
“皮尔恰德从近击球手的外场开始长途奔袭。他投球了……噢,他出局了!没错,他逮住他了。朗威利在中间的泥水地里用腿截球,被格拉顿逮个正着。哎呀,内维尔,你现在要怎么办?”
“那一下子绝对可以写进教科书,布鲁斯。自从1948年巴登·鲍威尔在班加罗尔摘了朗阿恰噶班噶的处女卵巢[12]之后,我以为自己还没见过可与之匹敌的外侧中低速、快节奏投球哩。”
我一不小心撞上了收音机里那个令人好满足的超现实板球世界。
经过几年耐心钻研(也就板球吧,其他也不可能),我认定在这项运动中引入高尔夫球车不会一蹴而就这件事情,错不在运动本身。英国人发明板球并非意在使其他人类运动看起来有趣味有活力,它仅仅是个无心插柳式的意外结果罢了。我并不想贬低这项体育运动,它为数百万人所喜爱,其中一些人头脑清醒、明辨是非,但它是个奇怪的运动。它是唯一包含了餐歇的运动,它是唯一跟某种昆虫[13]同名的运动,它也是唯一观众要和选手燃烧等量卡路里的运动——如果他们稍稍多动一点,那消耗更大。除烘焙之外,它还是唯一你可以从头到脚穿得一身白,到了晚上还能像早晨一样一尘不染的竞技活动。
想想这样形式的棒球吧:投手每扔完一次,就到接球手那里拿上球,带着它慢慢走到中外场;在那里,他稍停一分钟,让自己镇定一下,然后转身,全速冲向投球区土墩,再把球掷向站在他前面的那个人的脚踝,而前面的那个人头戴骑手帽,手着那种处理放射性元素的厚重手套,两条腿上还各缚一张垫子。再想一想啊:如果这位击球手击球不佳,不足以令他振奋精神,拖着缚了垫子的双腿摇摇摆摆走上四十英尺,他就不必跑了,也无须就此内疚;他可以整天站在那里,按照规则,就这样站着。如果发生了奇迹,他受骗上当造成误击,导致被杀出局,所有的外场手高举双臂以示胜利,并相互拥抱。然后,就叫上茶了,大家高高兴兴退到远处的休息处,为下一轮攻防养精蓄锐。想想吧,就这样循环往复,到了比赛结束的时候,秋天已经蹑手蹑脚地来了,你从图书馆借的书也全都过期了。那就是板球了。
不过一定得说,收音机里的板球有一种无与伦比的令人心旷神怡之感。跟收音机里的棒球的优点颇为相似——从容不迫的节奏,对深奥数据和历史反思的热衷,在真正行动的微小时刻则欢呼雀跃——但延续跨越许许多多个钟点,术语繁复,叙述闲静优雅,就连棒球都比不上。在收音机里听板球,就像听两个人坐摇船,在鱼不上钩的日子里停在宽阔平静的湖面上;就像打了个小盹儿,却不曾昏昏沉沉。不大明白状况反而更好,在满足和慵懒的隐秘世界里,理解会成为分心的事情。
“在这个愉快的夏日午后,在墨尔本板球场,迫击炮这就要投球了,”其中一个解说员正在说,“我想知道他会在这里冒个越位烧饼的险呢,还是来一记快速插入。迫击炮这球投得非同寻常,他差不多都离地了,他在库永的卡尔顿联合啤酒厂的外面起跑。”
“没错,克莱夫。我还没见过谁这么开始投球呢,这一直可以追溯到1957年在布里斯班进行的国家队之间的第三场比赛,活塞的袖子钩在了11路公共汽车的后视镜上,那场比赛四天之后才在贡地温地结束,因为在土乌姆巴交叉路口,更改过的时间表引起了可怕的混乱。”
经过非常漫长的停顿,他们消化了这个思想,可能还踱出去办了点小事情,然后又开始散漫地谈论起英格兰队的防守问题。似乎尼斯登在内场(肠)表现出色,帕克特(色子)从前就是个带球好手,可是就连这些可资标榜的表现跟年轻的雨果·吐温——屁股在中(乳)区的突出表演摆在一起也会黯然失色。评论员波澜不惊就达成一致,他们还没见过谁被钩住了还这么神气活现的。最后,迫击炮在碎片街的铁道线那儿找着了路——显然步行桥因油漆而关闭了——回到了赛场,将球投向“草率”,“草率”机敏地把球击向边角。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这一套重复了四次,然后其中一位评论员宣布:“第二次餐歇,还有11,200个球,澳大利亚队是962个两分半,英格兰队得了4个零分。希望下雨啊。”
我可能术语用得不够准确,但我以为自己抓住了它的特点。比赛结果是澳大利亚队重击英格兰队,就像澳大利亚人通常做的那样。实际上,普遍来说,澳大利亚能在大部分事情上打败大多数国家。没错,更加运动的国家还没出现哪。随便举一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排名第52位的大国,带回家的奖牌只逊于4个国家,它们全都大得多(指国家,不是指奖牌)。以人口考量,它的表现超出其他人一大段。澳大利亚每百万人口能得到3.78块奖牌,概率比表现居第二位的德国多出两倍半,基本上达到了美国的五倍之多。而且,澳大利亚的得牌领域分散在14个体育项目上,可与之匹敌的国家只有一个——美国。澳大利亚人不擅长的体育项目基本上就不存在。你知道吗?有40个澳大利亚人在美国打职业水准的棒球比赛,其中5人打职业棒球大联盟——澳大利亚人甚至都不是“玩”棒球,至少一丁点儿都不投入。他们在世界的舞台上摆明态度就这副样子,而且还玩他们自己的游戏,所谓澳式橄榄球,没啥规矩可言,一种非常大众化的暴力活动形式。在这样一个活泼好动的国家,居然还有人分流出来当观众,还真算个奇迹。
哎,板球的奥秘不在于澳大利亚人打得好,而是他们竟然打板球。我总认为这种运动对于自由得无所羁绊的澳大利亚气质来说太过拘谨克制了。澳大利亚人更喜欢赤身露体的肌肉男互殴到双方都鼻子出血。我绝对相信,如果他国他处一夜之间消失,板球的发展落进澳大利亚人的手里,那不出一代人,选手都要改穿裤衩,用球板相互厮打了。
实际上,这样一来,这个运动也就会好玩许多了。
向晚时分,选手休息用傍晚茶或第五次点心或诸如此类的时候——不论如何,此时场上的活动从稍动变作无动了——我在路边店停车加油,喝点儿咖啡。我研究了地图册,决定在干草镇这个地方过夜,那是荒漠中稍稍偏离公路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点儿,还有两三小时的车程。由于它是两百英里方圆内唯一的社区,这也就不是什么特别艰难的决定了。然后,我百无聊赖,信手翻起黄页,低调地寻找荒唐可笑的地名来解闷。澳大利亚可真不少荒唐的地名哩。如此这般,我也就能在这里报告以下皆非杜撰地名:小哇、呸旺、布伦臀、洒干不干、砰啊奴呒啊、哇呀、姆朗宾比、尤里阿马特奥普、咯咯龙,还有令人获得最大满足感的**响当当。
付钱的时候,那人问我去哪里。
“干草镇(Hay)。”我回答,一个搞怪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我得赶快走呢。你知道为啥吗?”
他愣愣地看着我。
“因为晒草要趁太阳好啊。”(make Hay while the sun shines.)
那人的表情变都没变。
“晒草要趁太阳好。”我重复了一遍,稍稍变了变重音,用了更有怂恿意味的声调。
我花了好一阵子才明白过来,这愣愣的目光可能是亘古不变的。
“哎呀,你别为这个担心,”那人思忖之后说道,“天还要好几个钟头才会暗呢。”
越过浑浊的马兰比吉河上一座旧桥,离了斯特尔特公路,便到了干草镇,那是个炎热多尘的小镇,却出人意料地可爱。在汽车旅馆里,我卸了行囊,本能地打开电视。出来的节目是板球,我坐在床尾,以不常有的专心看了一阵。不消说,场上的动态少之又少。一位穿白上衣的裁判在追一张被吹跑了的纸头,几个选手检视着柱边的地面,显然在找什么东西。我没了想法,就在这时候实况解说员说英格兰队刚才丢了根门柱[14],于是我猜就是这个了。过了半晌,外场一个瘦高个子年轻人突然甩开大步跑起来,他原先一直拿个球在裤腿上擦来擦去,仿佛打算咬上它一口似的。他终于把球掷向远处的击球手,那击球手漫不经心地提起球板,离地一寸,把它背向自己摆好。这些动作又一丝不苟地重复了三回,解说员说道:“这样452轮投球就此结束,就在我们要去午休之时,英格兰队把他们的总分提高到了17分。如果他们要想在第四次用点心之前赶上澳大利亚队的话,那还有好多工作要做哪。”
我出门转悠,那炎热的大陆板块就是夏日的新南威尔士内陆。这天真是热得够夸张。路边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恹恹的,像耷拉在外的舌头。我走了主干道拉克伦街的这一边又去走那一边,然后进了野地去看日落——这件大事在乡间总归既祥和又金碧辉煌的——还希望着,还没实现过呢,可以看见袋鼠生动活泼跳啊跳地进入画面。如今在澳大利亚,袋鼠要比欧洲人到来之前更为常见,因为所有的农村改良措施——鼓励拓植草场,增挖池塘等——不但让牛羊得了好处,同样也令袋鼠获益。没人知道这个国家有多少只袋鼠,但一般认为其数量超过1亿只,多得跟绵羊差不离了。但我在这里能找一只出来吗?没有啊。
于是,我溜溜达达地回到镇上,以自己惯常的那种优雅舒适的方式打发了傍晚的时光——在一间怪可怜的、几乎没有客人的酒吧里喝贮陈酒,在隔壁的饭店里吃牛排加沙拉晚餐,又逛到镇子的边上去看月光下的袋鼠——还是未果。大约9点半我回到房间。我打开电视,真是服了,那场板球比赛居然还在进行中。为他们说句公道话吧,虽然所做不多,但他们投进了大把的时间啊。穿白上衣的那位还在追纸头,尽管看不出来它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一张。按解说员的说法,英格兰又丢了3根门柱,似乎他们还真的心不在焉呢。照这速度,他们很快会没了所有装备,不得不收工了。关电视的时候,我认定,也许这就是他们所希望的吧。
早上,我请自己吃了顿丰盛的早餐,为再开一整天的车振奋一下精神。当然啦,早餐是我们西方社会中最野蛮的事情了(如果你犹豫着要不要同意这个观点,那我请你给我指明另一个场合——任何一个场合——你能高高兴兴风卷残云地吃掉一个胚胎的),澳大利亚人似乎对此就有定论。这很大程度上可归结到侍弄培根的高超技艺上。跟英国人消费的那种扭卷着的鞋舌或我们在美国吃的那种一成不变的、标准化了的脆条儿不同,澳大利亚的培根有一种粗粝、肉感、相当纯粹的劲头。它看起来仿佛是从挣扎着要逃开的猪身上剖下来的。每咬一口,你都几乎能听见那尖叫的声音,妙极妙极。而且,他们的吐司也切得厚实。一句话,澳大利亚人对对付早餐这档子事儿胸有成竹。
于是乎,我焕发着胆固醇和心满意足的洋洋喜气,回到了无人陪伴的路上。过了干草镇,地貌更是难以置信的平坦、棕褐、荒芜、单调。要表达澳大利亚那种标志性的荒凉还真是不容易。它无疑是人烟最为稀少的国家或地区。在英国,平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英里632人;在美国,平均76人;世界范围内总体来看,是117人。(有兴趣的话,在纪录保持者中国澳门那儿,这个数字是明显挤得紧巴巴的每平方英里69,000人。)与此相对照,澳大利亚的平均数是每平方英里6个人。可就连这可怜的数字也有离谱的偏差,因为明摆着,澳大利亚人几乎一水儿都住在沿海的那些个聚成一簇的点儿上,不去干扰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实际上,澳大利亚城市人口比例为86%,基本与荷兰相当,几乎接近中国香港。跑到这一块儿,如果你在这一平方英里方圆找出了六个人,那不是有家庭聚会,就是日本奥姆真理教来开密谋会了。
我不时经过长达好几英里的油桉丛——树丛的浓密程度和高矮刚好屏蔽掉所有的风景——只有偶然,在开阔的平原,我能依稀发现右手边的地平线上有一条低矮却生动的绿色,我推测那是马兰比吉沿岸灌溉区的边界。除此之外就再没其他东西了。只有坚硬的土地,勉强维系着一点点的干草,孤零零的扎人刺槐或者弯腰折背的桉树。
这里也不是一贯就这副样子。尽管澳大利亚内陆从来没真正郁郁葱葱过,但这片贫瘠的土地还是有许多地方曾经经历过相对繁茂的日子,有时候持续几年,偶然持续数十载,而且它还有天生的复原力,在干旱之后迅速恢复生机。1859年,我现在所处位置稍南一点的维多利亚州温奇尔西有个名叫托马斯·奥斯丁的地主,他犯了大错。他从英格兰进口了24只野兔,又为了打猎取乐把它们放进了灌木丛。兔子繁殖起来的那股劲头可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两三年工夫,它们就占据了奥斯丁的整片产业,扩散到相邻的地区去了。五千万年的与世隔绝,使得澳大利亚没有一种食肉动物或寄生虫子还有能力辨识兔子,更别说吃掉它们了。于是兔子以惊人的速度繁殖着。
总体上看,兔子的胃口实在是难以满足的。到1880年,维多利亚州两百万英亩的土地就已经被啃得一干二净。很快,它们闯进南澳大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以每年75英里的速度开疆拓土。兔子没到的时候,我现在开过的乡野大都生长着繁茂的荒漠灌木丛,它们长到大约7英尺的高度,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开着花儿。根据各种流传的说法,这种灌木很漂亮,它的叶子对一点一点啃东西吃的动物来说是大有用处,但兔子像蝗虫一样落在了荒漠灌木上,把它们从头至尾来个风卷残云——叶子、花、茎皮、主干——直到啥都找不到了为止。兔子吃得太多,绵羊和其他牲畜被迫扩张它们的牧场、开发新的食物,更广大的地区遭殃。绵羊的收益下降,农民竟然用增加存栏量的方法求得补偿,更加剧了大规模的破坏。
问题已经够尖锐了,可是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在经历了四十年反常的万物葱茏之后,突然遭遇了一场长达十数年的残酷干旱——记录在册的历史中最严重的干旱。土地龟裂,变为粉尘,表土——已经是世界上最薄的了——被吹走,再也补填不回了。这十年里,大约有3500万只绵羊——占全国总数一半多吧——烟消云散;1600万只绵羊仅在1902年,这无情的短短一年之内便湮灭了。
与此同时,兔子继续跳跃前进。到了科学终于找到解决方案的时候,距托马斯·奥斯丁把24只小兔子倒出口袋已经过了差不多一个世纪。调来对付兔子的武器是产自南非的一种神奇病毒,名字叫黏液瘤病毒。它对人类和其他动物没有害处,对兔子却有惊人的毁灭力,致死率达到99.9%。效果几乎立竿见影,乡间地头到处是病入膏肓的兔子,抽搐着,跌跌撞撞的,再后来就是成百上千万的小尸首。虽然1000只兔子中仅有1只幸存下来,但这一小撮活下来的对黏液瘤病毒自然免疫,它们又开始繁殖,并把这免疫的基因传了下来。花了不少时日从头再来,但直至今日,澳大利亚的兔子数目回到了3亿,并在飞速攀升。
无论如何,兔子对陆地景观的伤害已经造成,有许多还是永久的、不可逆转的。这样,好玩的人也就有了可在自家游廊里举枪点射的玩意儿了。
在澳大利亚,你突兀地一头撞进荒凉,也倏忽一下就从荒凉里冲出来了。三四点钟的时候,我开始穿越南澳大利亚州没多久,便发觉自己进入了起伏的丘陵地带,那里满山橘林。我大吃一惊,赶忙下车观看。一边一派贫瘠的荒凉——平原像摊开的粗麻布,只零星点缀着一丛丛的油桉。可就在我的面前,满眼一直延展到地平线的,仿佛就是《圣经》中出现的希望之乡——柑橘林、葡萄园、蔬菜地,深深浅浅葱翠繁茂的树林。我一路向前,果树林渐渐少起来,葡萄园则越来越多,最后就只有葡萄园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到达巴罗莎谷。这是澳大利亚一个相当惹人注目的可爱角落,植被茂盛的连绵丘陵,亦真亦幻地给予了它一种地中海的氛围。
当初定居于此的大多数是德裔农民,他们在这里开始了澳大利亚的葡萄酒业。今天,澳大利亚人跻身地球上的葡萄酒达人之列,但这个进步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人们常说的一个故事是英国葡萄酒专家莱恩·埃文斯于20世纪50年代到澳大利亚,在乡村旅馆里叫一杯葡萄酒的遭遇。旅馆老板眯着眼睛瞅了他好一会儿,问道:“那个什么,是指某种酒精浓度吗?”就算现在,巴罗莎谷出名的那些葡萄酒——霞多丽、赤霞珠和西拉——也都是新近的产品。进入20世纪80年代,政府付钱给种植户拔掉西拉葡萄,改种又黏又甜的雷司令葡萄。我从来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来自更加繁荣的市场那一端的旅游者这么迷恋葡萄产区。可以想见,他们不会想去看成为利昂·比恩宽松长裤之前的棉花,也不会想去看从鲟鱼身上掏鱼子酱,但是给他们一幅葡萄藤蔓的背景,他们就想着自己找到天堂了。说归说,巴罗莎谷有着惊人的魅力,特别是你在孤寂边远的斯特尔特公路上耗了两三天之后。
我在塔南达过夜,这是个旅游设施不错的漂亮小镇,主要沿一条非常长的街道而建,树木枝繁叶茂,妩媚地掩映着街道。想着它也算个热门旅游地,又有日耳曼渊源,我还真担心塔南达就此被主题化了呢,但除了一两间饭馆儿的招牌里有“豪斯”字样,商店橱窗里零散地提到德国香肠之外,万幸这里几乎没有要刨一刨祖产的架势。这天正是全国性重要节日国庆节的前夜,塔南达纷纷扰扰,到处是到此小憩的人们。
我花了些力气,找到个房间,然后去主街游**,算是饭前溜达一下。街上人多,都像我一样,要打发在商店打烊与合宜开始喝酒的那一刻之间无所事事的光阴。我走在他们中间,回归文明世界很是美滋滋——美就美在可以偷听别人的谈话,而且这谈话里不再有什么剪羊毛前用的浴羊药液啦,性能不稳定的机器啦,新挖的井啦,或者开荒啦(还有茬子、坑儿、水泵和树墩,我越想越来劲儿)。从这些谈话中可以清楚地知道,我脚踏着“雅皮士之乡”的土地。大多数人都忙着辨别商店橱窗里的各种物什,它们看起来都像熟人的东西,这是中产阶级的有趣消遣。不管我走在哪里,都能听到某人在说:“哦,看哪,莎拉有个跟这一模一样的碗。”或者:“你妈曾有一套这个样子的茶具。不知道那茶具现在怎样了。你没想到她把它给了萨曼莎吧,是不是?”一些夫妻把这游戏玩得稍稍劲爆一点儿,要附加上一些议论,比如:“不,被你打破的那个要漂亮多了”和“哦哟,如果她真把它给了萨曼莎,我可要气死了,实话说了吧,她答应给我的呀。你得跟她说说。”我猜,大老远开车到这里,很想来上一杯的都是这种人。要不呢,大概就是傻帽儿了。
我喜欢塔南达,那天傍晚过得非常愉快,只不过真是什么特别的或者说重大的事情都没发生,所以我就给你讲个小故事,那是一位名叫凯瑟琳·维奇的可爱女子说给我听的。
凯瑟琳·维奇是我在澳大利亚的老熟人,两层意思哦,她是我在那里的第一个好友,而且她的年纪差不多可以当我老妈。初遇她是在1992年墨尔本作家节上。我记不得当时情况了,好像是某次读书会后吧,她走到我面前,直截了当地指出我某本书里的文字里犯下的某个错误——她有学究气,看不得马虎大意——要不然呢就是来教化我,因为我在问答环节贸然地评述了澳大利亚生活的某个方面。结果,我俩在自助餐厅喝了杯茶,次日我又坐有轨电车去她在圣基尔达的家里吃午饭,见了她家的一干人等。她孩子多得好像自己都搞不清楚具体数目了,他们都大了,不在家里住了,可那天下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却在不同的时点上了门,借个工具啦,查个留言啦,扎进冰箱搜罗吃的啦。我一直以来就渴望成长在这样的家庭里啊——快乐,舒适,有点儿小乱,四处吵吵的,说的是“试试在楼梯顶上的橱子里找找”之类的事儿。我非常喜欢凯瑟琳。她和善,风趣,有思想,而且率直。
所以,我们成了好朋友——尽管这段友谊几乎完全依靠通信维持。她从来没有到过美国,如果我运气好则每年去一次澳大利亚,还不是趟趟都会到墨尔本,但每年有三四回吧,她会给我寄来从一台老掉牙的打字机上敲出来的邮件。信长长的,东拉西扯,写得很精彩。这些信大多一个小时读不完。简简单单一页纸,能涵盖一大串主题——她在阿德莱德的童年,某些政客(实际上是大多数政客)的不足,为什么澳大利亚人缺乏自信,她的孩子们在忙点啥。一般来说,她还会粘上墨尔本当地报纸《世纪报》的一沓剪报。有关澳大利亚的很多知识,我都是从她那里学来的。
我极爱这些信件。它们从那么遥远的地方来——仅仅拿到寄自澳大利亚的信封,对我而言,仍旧是件透着一丝奇妙劲儿的大事——所谈的经历,在她那儿是司空见惯的,在我这里却有着令人怦然心动的异国情调:坐有轨电车进城,12月遭遇热浪,去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参加讲座,在当地的大商场大卫·琼斯买窗帘。我没法解释清楚,只能这样说吧,在不放弃现有生活的任意部分的前提下,我强烈地想要将所有这一切纳入我的生活之中。于是,较之其他东西,正是通过她的信件,我愈发强化了自己对澳大利亚的那种固执型偏爱。
她的信总是喜气洋洋的,我收到的最后一封尤其阳光灿烂。她和丈夫约翰打算卖掉圣基尔达的房子,搬去墨尔本南面的摩宁顿半岛,要到大海边去过优雅舒适的退休生活,实现长久以来的夙愿。她刚寄出这封信,就心脏病突发,去世了,这让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大为震惊。现在,我原本可以正在前往拜访她的途中,可我只能讲一讲她告诉我的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了。
20世纪50年代,凯瑟琳的一位朋友和她的小家庭搬进了一所房子,房子旁边有一块空地。一天,建筑队来了,在空地上造房子。凯瑟琳的朋友有个四岁的女儿,她很自然地对隔壁正在进行的建造活动产生了兴趣。她在工地周边晃来晃去,最后建筑工人们都把她当作了幸运星。他们跟她聊天,给她一点小小的工作做,到了周末,送她一个小小的工资袋,里面装着一枚亮闪闪的新的半克朗硬币。
她带着它回家,交给了妈妈,妈妈“哦哟哟”地赞不绝口,提议他们第二天早上去银行把它存在她的账户上。他们来到银行,出纳员一样很感动,问小姑娘是怎么赚到自己的工资的。
“这礼拜,我一直在造房子。”她骄傲地回答。
“天啊!”出纳员说,“那你下个礼拜还要造房子吗?”
“会的啦,只要我们弄到那些他妈的砖头就行。”小女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