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同學,我們想出錢買你寫的這個歌詞。”
E神鄭重地說道。
在這個年頭,版權意識還沒那麽強烈,因此許多歌星評判自己火不火的標準不是賣出去多少張唱片,而是市麵上有多少盜版的錄音帶或者光盤在發售。
說句不好聽的,盜版是因為火,不火的哪有人會盜版?
林逸的這首歌詞,就算是用了他的伴奏也沒關係,隻要能夠得到這歌詞,E神有信心能夠讓這首歌再火一把!
別人要是說出來這句話,人們可能隻會覺得他是在說大話。
但是他是什麽人?
歌神!
他說出來這句話,那就是理所應當的。
看到E神一臉誠意地要自己的歌詞,林逸心裏還是有些愧疚的,畢竟這本來就是他的。
但是,既然這個世界沒有,那合該他發財。
“不知道您要出多少錢,我還隻是個大學生,對這些不太了解。”
林逸笑了笑說道,這是實話。
““多少錢....””
E神略一沉吟,他沒帶經紀人,還真不知道該怎麽定價比較好。
林詞聖在一旁看著兩人,想了想來到兩人中間說道:“依我看,不如這樣,既然這個就是你寫的詞,那就按我們的規矩。”
林詞聖看向了E神。
E神一拍手,“這個主意好,那就給你這部作品10%的收益怎麽樣。”
“10%?”
林逸露出一個難以置信的表情,這可不少了,他本來以為賣個四五十萬夠自己花就成了。
見林逸這個表情,E神還以為他不願意,咬了咬牙,E神看向林逸,有些渴望地說道:“那就15%?”
“啊?”
他沒想到就這麽自己微微一愣神,就又多出來了5%!
“你們兩個,行了行了,我看不如這樣,就20%吧,怎麽樣?林逸同學,這是我們能出的最多價碼了,畢竟大家夥都要養家糊口....”
林詞聖看向林逸,在等待著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