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甲成到童教授家里时,已经来了好几位同学了。有些他不认识,他认识的只有白天亮。
童教授定期请学生吃饭,在学校是一件很有名的事,据说那是自三年前那位贵州学生自杀后开始的。与其说是吃饭,不如说是聊天。其实吃的都很简单,童教授的夫人会在厨房做几个菜,然后,童薇薇再到街上买几个菜,边吃边聊,似乎也没什么主题。但事后大家在一起回忆,好像又有主题,是青春励志?是珍重生命?还是养心化育?似乎主题又很丰富。
今天请大家来,童教授竟然摆出了好多照片,大家一边看,童教授一边讲。照片都是他和童薇薇去贵州拍的。他们去的那个地方是修文县的一个偏僻村落,修文县曾因王阳明被贬谪到龙场三年而闻名。童教授如数家珍地说:“龙场这个地方在五百年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驿站。刘瑾你们知道吗?那可是历史上宦官里最有名的‘坏水’之一,大儒王阳明因反对宦官刘瑾,而被刘瑾陷害,贬到了贵州龙场这个地方,做了一个驿丞。可就在这个官卑职小的位置上,王阳明创立了他的‘心学’,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行合一’‘致良知’,也是他在龙场这个地方形成的学术思想。不知你们看过王阳明在龙场写的那篇《瘗旅人》没有,《古文观止》里收录了他三篇文章,我最爱这一篇。这篇文章写了三个人的死,凄惨得很,但它写出了王阳明的人性温度。同时,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王阳明被贬谪的地方,是一个生存起来多么艰难的地方。他在文章里说到龙场的环境是‘连峰际天兮,飞鸟不通’。称自己是‘历瘴毒而苟能自全,以吾未尝一日之戚戚也’。更何况王阳明还背负着廷杖四十的巨大屈辱。你们想想,一个生在‘大泽水乡’的富公子,又过惯了京华官场的生活,然后被突然发落到偏僻、荒凉的龙场,可以说是由天堂堕入了地狱。在有冤无处伸的万念俱灰的日子里,生不如死地一点点煎熬过来,最终成就了一个不朽的大哲王阳明。五百年后,我的一个学生,他家离龙场仅六十公里,但因不能忍受贫困与歧视,而在这所学校割腕自杀了。三年过去了,我一想起这事仍然夜不成眠。真的,太可惜了。这个孩子是班上的优等生,我对他一直充满希望,但他竟然那样轻生。为他上学,他父亲上山采药,摔死了。他母亲一只眼睛已经哭失明了。他轻率地一走,破灭了这位孤寡老人的全部梦想。你们看看,她现在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之所以年年去看这个老人,是因为觉得自己有责任。那个孩子在临割腕前,曾经打电话,想跟我聊聊,但我说没时间,两个小时后,他就自杀了。为此,我的灵魂终生不得安妥。过去,我只是悄悄去看孩子的母亲,从来不想告诉别人,孩子自杀是跟我有关的。但现在我想告诉所有人,孩子自杀,我是重大责任人之一。你们可以把这个母亲的照片贴到网上去,也不要回避童老师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来理解和看护好这个母亲,还有与她同样艰辛的所有母亲,让我们共同去寻找自己在这个社会的责任……”
童教授在说到最后的时候,似乎忘记了这是家宴场所,而像在课堂上一样侃侃而谈起来,罗甲成突然感到了一种既温暖又深刻的东西。有人说,童教授的教育理念就是用生命来影响生命,他突然觉得这话说得好。吃饭过程当中,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童教授一个劲儿地给他夹菜,他最怕童教授问起他出走的事,但童教授一句都没问,只说希望他以后能对哲学感兴趣,如果有兴趣,希望他将来能考他的研究生。白天亮当下就举起酒杯说:“甲成哥,还不快喝谢师酒。”大家就起哄着让他给童老师敬了酒,并且给大家也都碰了杯,好像已经成了童教授的研究生似的。
这顿饭罗甲成觉得吃得挺有意义。出门的时候,也许是觉得太热,就把最近一直戴在头上的那顶棒球帽摘了,他好像觉得不需要掩饰了,知道就知道吧,反正罗甲成在这个学校已经是大名鼎鼎了。他也突然觉得需要重新打理一下自己的生活了。这样别别扭扭,精神甚至都有些无以附着地耗损下去,自己也有些不能承受了。白天亮跟罗甲成走着走着,突然就在草坪上连着翻了几个“鹞子跟头”,那种生命的阳光感和鲜活感,确实让罗甲成有点羡慕不已。白天亮拉着他的胳膊说:“甲成哥,你也来一个吧。”罗甲成就来了一个。白天亮继续忽悠着:“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罗甲成果然就连住又来了几个,翻完以后,罗甲成真的觉得很轻松,很舒坦。他俩是唱着跳着走过草坪的,罗甲成自进这所大学,还是第一次有了这种一切都放下来了的轻松心态。
罗甲成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习惯,除了进教室,就是去图书馆,不过现在他也似乎更喜欢回宿舍了。宿舍里少了朱豆豆、沈宁宁,却多了一个白天亮,真是给他带来了无尽的喜悦和快乐。这个宿舍,自白天亮来了以后,真是啥都透明起来了。连孟续子似乎也变得不怎么神秘了。晚上睡觉虽然也会放下蚊帐,但再不见把边子扎了又扎,也收起了讨厌的铃铛。后来见罗甲成老吆蚊子,还说:“罗兄,小弟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不行了我把蚊帐打开,还是给蚊子们一个更宽广的舞台吧。”说着,他还真的把蚊帐掀开了。倒是白天亮开通:“甲成哥,你们把蚊子都朝我这吆,我不怕蚊子咬,我几岁就跟我大、我爷在山上看庄稼,怕果子狸和野猪晚上害人哩。半夜蚊子把人都能抬走,我爷整夜睡不着,就拿个蒲扇吆蚊子。我身上爬满了蚊子,都咬不醒。不信你们看,这身上到处都是蚊子咬的红疤,可我从来都没被咬醒过。蚊子蚊子,都过来跟我睡,我的肉香得太太。”惹得罗甲成和孟续子都笑了。
罗甲成自出走回来后,还没有跟童薇薇正面说过几句话,每次他都远远地躲开了。尽管心里仍然喜欢着童薇薇,有时看到薇薇那可爱的样子,心里甚至不时会产生一种人生的绝望感,觉得她永远都不可能属于自己。但这种绝望感很快又会过去,总之,他觉得他是基本挺过来了。有几次在图书馆,薇薇是想跟他说话,他故意装作没看见。事后,他觉得这样很好,不仅保持了那点可怜的尊严,而且也防止了自己那种十分脆弱的感情的死灰复燃,不可能的事就让它永远不可能去吧。
最重要的事是,他必须回家一趟,他觉得应该给自己的爹娘吃一颗定心丸了。爹娘虽然还没有到童教授和薇薇拍的那组照片上的那个母亲的可怜程度,因为自己毕竟还没有割腕,还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他知道,这一个月来,也确实把他们折腾得够呛了,他觉得他的良心需要有个交代了。
罗甲成终于在没有任何人要求的情况下,回了一趟家。
那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
罗甲成还从来没有在中午主动回过那个令他十分讨厌的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