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作品 唐人故事 似水柔情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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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在那本書裏,阿蘭寫道:那位衙役用鎖鏈把白衣女賊牽到自己家裏,把她鎖在房子中間的柱子上。這樣,他就犯了重大的貪汙罪。在這個地方,美麗的女犯是一種公共財產,必須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淩辱、摧殘,一直到死。他把她帶回家裏來,就是犯了貪汙罪。而那一夜實際發生的事情是:午夜過後下了一場暴雨,空氣因而變得涼爽。小史因而感到瞌睡,他打個嗬欠說,可以睡一會兒了。他自己準備在辦公桌上睡覺,至於阿蘭,可以在牆邊的椅子上歪一歪。有一件事使他猶豫再三,後來他下了決心,拿出一副手銬來,說道:阿蘭老師,不好意思,這是規定。他不但是這樣說,而且是真的感到不好意思。但是阿蘭很平靜地把右手遞給了他,等到阿蘭再把左手遞過來時,他說:不是這樣。轉過身來,他把阿蘭反銬起來,又扶他坐下。他銬起阿蘭時,有點內疚,所以多少有點溫文的表示--問他熱不熱,給他翻開了領子。然後他回到辦公桌後坐下,看到阿蘭的臉是赤紅色的,帶著期待的神情,沒有一點兒想睡的意思。這就使他想要睡覺也不可能。

二十一

小史和阿蘭對視,感到十分的尷尬,因為他很少單獨麵對一個被自己銬起來的人--他隻是個頑劣少年,涉世不深。這個人他還稱他為老師。此人承認自己賤,但這使他感到更加不好意思。他覺得這件事是不妥當的,但也不能把手銬給阿蘭摘下來--如果摘下手銬,說明他了解到、並且害怕阿蘭的受虐傾向--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裝傻。

阿蘭正在講自己的一次戀情,這人很少到公園裏來,來的時候穿一件風衣,戴著墨鏡,站在公園的角落裏他是一位畫家,自己住在一套公寓裏,家裏陳設簡單,故而顯得空曠。他喜歡幹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家裏擺上一隻矮幾,在幾上鋪上蠟染布(或者白布),擺上一兩件瓷盤、瓷瓶,插上花或者擺上幾個果實,然後把用皮索反綁著的阿蘭推到幾上伏下,幹他或者用筆在他身上做畫。在後一種情況下,他還要從身後給阿蘭照像。更多的時候是先畫完再幹。阿蘭覺得快門的聲音冷酷而凜冽,漸漸他開始把相機和性器等量齊觀。他對小史說,現在,有時他見到黑色的相機,就有下身發熱的情形他喜歡相機那種黑色無光的渾圓外形,還喜歡一切這樣外形的東西。直到有一天,阿蘭到畫家家裏去,叫了半天的門,門才開開,然後又在屋裏發現了女人。畫家說,你晚上再來吧。當然,阿蘭再也沒有去過。但是他也不很恨他。他對這件事隻有一句話的說明:"這件事結束了。"以後,在公園裏再見到這位畫家,阿蘭就遠遠地打個招呼,或者隻是遠遠地看著他。這就是說,他覺得自己已經被使用過了。這叫小史大為詫異,一再問他是什麽意思,然後對他下了一個結論道:你丫真賤。這又使阿蘭低下頭去。後來他又抬起頭來,說道:賤這個字眼,在英文裏就是easy。他就是這樣的,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他為自己是如此的easy感到幸福。這使小史瞠目結舌,找不到話來批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