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回和小舅、小舅媽在堿攤上曬太陽,直到天色向晚。天色向晚時,小舅媽站起身來,往四下看看。夕陽照在她的身體上,紅白兩色,她好像一個女神。如果詳加描寫,應該說到,她的肩頭像鏡子一樣反光,胸前留下了**的陰影。在平坦的小腹上,有一蓬毛,像個鬆鼠尾巴──我懷疑身為外甥這樣描寫舅媽是不對的──然後她躬下身來穿褲子,我也該回學校了。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小舅媽的**,以後再也沒機會。早知如此,當初真該好好看看。
說過了小舅媽,就該說到小舅。小舅的案子後來平了反,法院宣布他無罪,習藝所宣布他是個好學員。油畫協會恢複他的會員資格,重新發給他執照,還想選他當美協的理事。誰知小舅不去領執照,也不想入油協。於是有關部門決定以給臉不要臉的罪名開除小舅,吊銷他的畫家執照。但是小舅媽不同意他們這樣幹,要和他們打官司,理由是小舅既然沒有重入美協,也沒有去領執照,如何談得上開除和吊銷。但是小舅媽敗訴了。法院判決說,油畫協會作為美術界的權力機關,可以開除一切人的會員資格,也可以吊銷一切人的畫家執照,不管他是不是會員,是不是畫家。判決以後,美協開會,鄭重開除了小舅媽。從此之後,她寫字還可以,畫畫就犯法了。現在小舅沒有執照,小舅媽也沒有照。但是小舅繼續作畫,賣給那個日本人。但是價錢比以前低了不少。日本人說,現在世界經濟不夠景氣,畫不好脫手。其實這是一句假話。真話是小舅名聲不如以前──他有點過氣了。
說過了我舅舅以後,也就該說到我舅舅畫的日本人──此人老了很多,長了一嘴白胡子茬──在十字路口等紅燈,他會大模大樣地從人行橫道上走過來,拉開車門說:王樣,畫!就把畫取走了。順便說一句,我大舅叫王大,我小舅叫王二。我媽那麽厲害,我自己想不姓王也不行。這些畫是我舅舅放在我這裏的。假如紅燈時間長,他還要和我聊幾句,他說他想念我舅舅,很想見到他。我騙他說,我舅舅出家當了尼姑,要守清規,不能出來,你不要想他了;他糾正我說:和尚,你是說,和尚!然後替我關上車門,朝我鞠上一躬,就走了。其實他也知道我在撒謊。假如他和我舅舅沒有聯係,能找到我嗎?反過來說,我也知道那個日本人在說謊。我們大家都在說謊,誰都不信任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