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吉他聲響起,林牧的眉頭也皺了起來。
但林牧很快就發現自己皺眉皺早了。
他的聲音跟歌詞一比,顯然還是歌詞更加不堪入耳。
“如果我老了,不能作愛了。”
“你還會愛我嗎?”
“如果我老了,不能過馬路。”
“你還會牽著我嗎?”
“牽我的手,浪跡天涯。”
“從此就把愛做夠吧。”
大焰唱著唱著還舉起一旁的酒瓶,朝舞台底下的觀眾敬了一杯。
林牧跟花枚同時轉頭,兩人相互看了一眼。
林牧差點沒直接笑出來。
而花枚則是羞得滿臉通紅,之前給林牧吹這個大焰有多火,她現在就有多躁得慌!
林牧的唱功就不用說了,電影路演的現場演唱,如今還掛在音樂排行榜上。
寫給《那年夏天》的兩首歌,現在都還是各大排行榜的前十。
而這個大焰讓花枚直觀的感受到了什麽叫做嘔啞嘲哳,不堪入耳。
唱得難聽也就算了,就連歌詞也是難登大雅之堂。
自己之前居然還吹噓大焰……
花枚尬得差點把這吊腳樓給扣穿了。
林牧湊近花枚的耳朵,“果然美女的品味很難評啊。”
花枚羞惱的瞪著林牧,端起杯子氣悶的喝了一口。
而林牧則是看向了舞台上的大焰。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個大焰就是個賣文藝的混子。
所有的頭銜都在彰顯著他的文藝範。
隻要這個文藝範立起來了,不管他的唱腔跟歌詞有多麽不堪入耳,那些所謂的文藝青年自然會去幫他解釋。
低俗的歌詞成了不羈,稀爛的唱功也成了灑脫。
很顯然這個大焰的文藝人設立得很成功。
不然就他唱成這樣,在魔都五十塊錢都賺不到。
聽著大焰的“歌聲”,林牧此時卻在想著另一件事。
自己這電影,好像也是走的文藝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