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了伊豆之後,我開始學著其他大名整理起了國內的政務。
這年頭流行的是用重典,因為是亂世,很多地方往往是偷錢超過一貫的便直接拉出去砍頭。
在我看來這是一件很過分的事情,盡管在最開始的時候,我也是抱定著一種“亂世當用重典”的心態。
但後來發生的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我的觀點。
話說有一天我心情暢快,不知怎地就來了興致,問手下說有沒有剛抓了還沒審的犯人,我想審一審,過一過官老爺的癮。
下麵的人不敢怠慢,連夜就從牢裏抓了一個未決犯過來。
“叫什麽?”我擺出了一副很強勢的模樣問道。
卻沒想到那人根本就不怕,反而還氣焰囂張:“跟你有關麽?”
我怒了,拍了下小案子:“混蛋!”
一旁陪著的家臣都已經臉色發白了,可那家夥卻依然淡定如故,臉上甚至還抹上了一層笑容。
“你為何被抓?”
“回稟殿下,這小子在集市上偷了商家一貫錢,被我們摁了。”底下的家臣生怕他再亂說亂動,於是便搶先代其回話。
“原來你隻是個小偷啊。”我想用盡量輕蔑鄙夷的口氣來挫挫他的銳氣。
但結果換來的卻是他“哼”的一聲冷笑。
手下的家臣一看這樣就急了:“來人!給我打!”
我擺了擺手,示意要淡定。
“看你這樣子,似乎有些不服啊。”
“國主大人親自審案,我等草民豈敢不服?”
“那聽你的意思,就是現在被拖下去一刀砍頭,也不會有什麽怨言的咯?”
“聽大人的意思,如果我現在喊冤,那也有可能不被砍頭的咯?”
“你還有什麽冤!人贓俱獲了都還想抵賴麽!”陪審的再度不淡定了起來,“殿下,莫要跟這種刁民廢話,依律處罰便是。”
“哼。”他又是一聲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