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殺簡史

妮娜·伯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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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大門的人剛告訴我除了家庭成員和樂隊之外誰也不能進去,一個男人騎著酸橙綠顏色的小摩托就從背後湊了上來。他湊上來,連引擎都沒熄,隻是聽著門衛對我說話,我一句話也沒說就轉身走開,他也沒和門衛說話就離開了。他是來取東西還是送東西?我問警衛,但警衛並不覺得很有意思。自從和平演唱會的消息傳開,這兒的安保就變得比總理車隊還要嚴密。用我前男友的話說就是比修女的**還難進。守門的人是新麵孔。我知道和平演唱會的事情,牙買加沒有人不知道,因此我以為守門的會是保安或警察,但這幾個門衛看著更像你想關在門外的那種人。情況正變得生死攸關。

或許是好事,因為出租車才把我放下來,自從早晨咖啡後我就想關掉的那半個我就說,麻杆腿的傻瓜啊,你以為你來這兒幹什麽?公共汽車有一點好,那就是一輛走了後麵還有一輛,一旦你意識到自己犯了錯誤,下一輛就可以帶你走;而出租車放下你就會離開。最後,我隻好往前走,該死啊,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海文戴爾可不是愛爾蘭鎮,但總算還在上城區,即便你不認為它很安全,但至少不會覺得是個爛地方。我的意思是說,海文戴爾不是貧民窟。沒有嬰兒當街號哭,女人不會被強奸懷孕,但在貧民窟那是每一天的日常。我見過貧民窟,和我父親一起去過。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牙買加裏,要我過那種日子還不如讓我去死。上星期某天夜裏十一點到淩晨三點之間,三個男人闖進我父親的住處。我母親永遠在尋找征兆和奇跡,上周的報紙說槍手穿過半途樹路分界線,開始在上城區尋找目標,在她眼中就是個非常壞的兆頭。宵禁還沒有撤銷,連上城區的體麵人都必須守著鍾點待在家裏,六點,八點,天曉得幾點,否則就會被抓起來。上個月,和我們家隔著四個門牌的雅克布先生下夜班回家,警察攔住他,把他扔進麵包車的車廂,送他去了槍火庭【28】拘留所。要不是老爸找到一位法官求情,說抓他這種守法好公民純粹是犯傻,他大概現在也還在監獄裏呢。誰也沒有提雅克布先生的膚色太深,警察不可能認為他是好公民,就算他穿一身華達呢正裝也一樣。然後槍手闖進了我們家。他們搶走我父母的婚戒、我母親從荷蘭帶來的所有小雕像、三百美元、母親所有的人造珠寶耳環(盡管母親說它們一文不值)和父親的手表。他們揍了我父親幾拳,我母親問他們中的一個他母親知不知道他在犯罪,結果挨了一耳光。我問她那些家夥有沒有對她怎麽樣,她卻說玫瑰叢瘋長得像是長毛野人,我隻好假裝我在和別人說話。他們一整夜都在打電話給警察局,但警察直到天亮才來。上午九點半,我都到了很久(他們六點才打電話給我),警察用黃色本子和紅筆記錄證詞。“犯罪者”這個詞他自己念了三遍才搞清楚怎麽拚。他問他們有沒有使用任何進攻性武器?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母親說你還是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