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中的拒绝技巧是指拒绝对方时,不能板起脸来,态度生硬地回绝对方;相反,要选择恰当的语言、恰当的方式、恰当的时机,而且要留有余地。这就需要把拒绝作为一种手段、一种学问来探究。下面介绍几种商务谈判中常见的拒绝技巧:
1.问题法
所谓问题法,就是面对对方的过分要求,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这一连串的问题足以使对方明白你不是一个可以任人欺骗的笨蛋。无论对方回答或不回答这一连串的问题,也不论对方承认或不承认,都已经使他明白他提的要求太过分了。
例如,在一次中日关于某种农业加工机械的贸易谈判中,中方主谈面对日本代表高得出奇的报价,巧妙地采用了问题法来加以拒绝。中方主谈一共提出了四个问题:
不知贵国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一共有几家?
不知贵公司的产品价格高于贵国某某牌的依据是什么?
不知世界上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一共有几家?
不知贵公司的产品价格高于某某牌(世界名牌)的依据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使日方代表非常吃惊。他们不便回答也无法回答。他们明白自己报的价格高得过分了。所以,设法自找台阶,把价格大幅度地降了下来。
所以运用问题法来对付上述这种只顾自己利益、不顾对方死活而提出过分要求的谈判对手,确实是一副灵丹妙药。
2.补偿法
所谓补偿法,顾名思义是在拒绝对方的同时,给予某种补偿。这种补偿往往不是“现货”,即不是可以兑现的金钱、货物、某种利益,等等,相反,可能是某种未来情况下的允诺,或者提供某种信息(不必是经过核实的、绝对可靠的信息)、某种服务(例如,产品的售后服务出现损坏或者事故的保险条款等等)。这样,如果再加上一番并非己所不为乃不能为的苦衷,就能在拒绝了一个合作伙伴的同时,为将来的再合作留有了余地。
3.条件法
**裸地拒绝对方必然会恶化双方的关系。不妨在拒绝对方前,先要求对方满足你的条件。如对方能满足,则你也可以满足对方的要求;如对方不能满足,那你也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这就是条件拒绝法。这种条件拒绝法往往被外国银行的信贷人员用来拒绝向不合格的发放对象发放贷款。
4.不说理由法
苏联外长葛罗米柯是精通谈判之道的老手。他在对手准备了无可辩驳的理由,或者无法在理论上与对手一争高低,或者不具备摆脱对方的条件时,就会拿出他的看家本领:不说明任何理由,光说一个“不”字。
美国前国务卿万斯早就领教过葛罗米柯的“不”战术。1979年,他在维也纳同葛罗米柯谈判时,出于好奇在谈判中记录了葛罗米柯说“不”的次数,一次谈判下来竟然有12次之多。平心而论,葛罗米柯之所以历经四位苏联领导人的变换而不倒,先后同九位美国总统谈判而不败,这种不说明理由的“不”战术,是他的重要法宝之一。
5.间接拒绝法
在谈判中,当你不好正面拒绝对方,或者对方坚决不肯降低要求或条件时,你干脆不直接加以拒绝,相反全盘接受。然后根据对方的要求或条件推出一些荒谬的、不现实的结论来,从而加以否定。这种拒绝法,往往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