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不管起點是什麽,
結局一定是生活。
那一年,他36歲,娶了現在的妻。其實,他不想再娶,隻因,曾經受過很重的傷。
他的前妻,和他是自由戀愛,談了六年,本以為這是一段讓人羨慕的愛情,他甚至都做好了做一個盡職丈夫的準備,她卻跟人跑了。
是嫌他太窮了。她說,再刻骨銘心的愛情也抵擋不住物欲的**。還說,還是愛著他的,隻是她希望自己的日子能過得好一點,便義無反顧地走了,即使他跪在地上求她,她也視若無睹。
那晚,他醉了,他發誓,從此以後不再相信愛情,相信女人。
就這樣,迷迷糊糊過了四年單身的日子,直到彌留之際的母親哭著求他再婚。
便找了現在的妻,一個又黑又矮的女人,小他五歲,因為長相不好,相了幾年親,都沒成功。他也隻是看了一眼,便定了這門親事,他不愛她,娶她進門,隻是為了母親的遺願。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親的墓碑前,哭了一個下午。
有人給他送飯過來,他轉頭,見著了一張醜陋的臉,便嗬斥她離開,他隻會帶著喜愛的女子來給母親看,他不愛她。
他的脾氣變得又怪又差,總是挑她的刺兒,嫌她做的菜難吃,嫌她做事太慢,而他說這些時,正坐在沙發上喝著茶,悠閑地看電視。
她不生氣,總是笑嘻嘻地說改。
可她對他越好,他的脾氣就越大,開始時,隻是酗酒,後來,還跑到外麵去找女人,而她總是逆來順受。隻因,她對他心存感激,一個三十多歲的老女人,能成個家就很幸福了,盡管他有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點,她相信,總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納自己的。
她找了份在檳榔廠的活幹,晚上還做涼席,一針一線地穿著,她說,多賺點錢好養家。
她給他買了件筆挺的西裝,給他換上,說:“以後穿這件出去吧,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