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本萬寶錄

第五十章 依據

字體:16+-

明貨也就是明器,同一個冥字,斷定價格則有兩方麵的因素。

第一當然是貨本身的品質,年代,工藝,保存完整度,稀缺程度等等,都是定價的依據。

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條就是外行人不知道的了。

那就是見光的時間,見光時間越短的,價格越低。

見光時間越長的,價格反而越高。

為什麽會有這個依據,主要是從現實銷售的角度考慮的。

剛剛見光的明器一般都不安穩,今天收了東西,明天可能就讓人給盯上了,得趕緊處理掉。

所謂處理,當然也就是不見屍首了。

這對店裏來說,是純損失,太大了誰也不會願意。

時間長的,要是被抓的話早就被抓了,也不會等到現在。

相對風險要小很多,價格自然也就高一些了。

而且收明貨本身也是一件危險的事情,那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要錢不要命。

一個不小心就可能出了岔子。

現在除了有專門固定路子的,大古董商行一般都不單收了。

商行不受,出貨人又不可能自己擺地攤兒去賣,所以就需要一個中間人。

康方正大概也算是一個中間人,這裏麵的路他十分清楚。

來之前林語就打聽過這事兒,所以專門要找康方正要票據。

萬寶錄能幫他看出來東西是真是假,什麽年份,什麽水準。

但不能幫他看出來到底是見得光的還是見不得光的。

這種事,還有有鮮紅公章的票據最為可靠。

康方正把貨單和票據擺在了桌麵上,笑眯眯的說道: “請白小姐過眼。”

“這就是咱們說好的這批貨的貨單和票據,所有的東西,都是有跡可循,隨便能查的。”

白若雅不說話,拿了過來直接遞給了林語。

見狀,康方正眉毛一挑。

生意是白家的生意,林語頂多算是個幫忙驗證貨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