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群小壞蛋押回屬地派出所後,我借他們單位的浴室給自己衝了個澡,把身上發餿發臭的垃圾味衝洗幹淨。然後我才見到案件的主辦警官,也是之前抓呂毛毛的那個警察。他比我大幾歲,肩章上比我多兩個豆,我喊他師兄。
師兄說:“一對八,你膽量可夠大的。”
我故作輕鬆:“都是些小屁孩兒嘛!”
“你可不要小瞧這些小屁孩兒,他們下手沒輕重。去年一個小孩兒搶劫了出租車司機,搶完後還在司機屁股上戳了兩個血窟窿,說是要留點印記。”
我一哆嗦:“何至於此?”
師兄像說繞口令般回答:“問題少年的腦袋也是有問題的。”
我沉默了片刻,問他“一隻耳”呂毛毛的情況:“為何年齡不大,幹的事情卻這麽惡毒?”
師兄搖搖頭:“他爸媽是什麽情況,我不是很清楚。我隻知道這麽多年呂毛毛一直是一個人野蠻成長的。我第一次抓到他的時候,他還不到十歲,跟在一群大混混兒的後麵當馬仔,髒活兒、苦活兒、累活兒都由他幹,還經常被欺負。”
“都是怎麽被欺負的啊?”
“有一次,他跟一夥賊去運輸公司的大院裏偷柴油,結果被院子裏的兩條狼狗發現了。其他人跑得快,衝出院子後還順手把門關了。呂毛毛就這樣被丟在了院子裏,那半隻耳朵就是被狼狗咬掉的。”
旁邊一直沒吭聲的韓江雪插話道:“他就沒有任何理想嗎?”
師兄問:“她是?”
“報警人。”我支吾道,“也是我的朋友。”
師兄曖昧地笑了笑,回答韓江雪的問題:“我問過他,他說自己隻有一個理想,那就是等滿十六周歲後,就可以因為犯罪被關進大牢,那樣便可以過一種安穩的生活了。”
師兄敲了一下鍵盤,屏幕上出現審訊室內的畫麵:呂毛毛坐在審訊椅上,雖然手腳都被束縛著,但屁股仍像在發芽一樣不住地扭動。“你看,他還挺自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