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大蠍拿住;看他這個笑,向來沒看見過他笑得這麽厲害。我越生氣,他越笑,似乎貓人的笑是專為避免挨打預備著的。我問他叫人參觀我洗澡是什麽意思,他不說,隻是一勁的媚笑。我知道他心中有鬼,但是不願看他的賤樣子,隻告訴他:以後再有這種舉動,留神你的頭皮!
第二天我依舊到河上去。還沒到沙灘,我已看見黑乎乎的一群,比昨天的還多。我決定不動聲色的洗我的澡,以便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回去再和大蠍算賬。太陽出來了,我站在水淺處,一邊假裝打水,一邊看著他們。大蠍在那兒呢,帶著個貓人,雙手大概捧著一大堆迷葉,堆得頂住下巴。大蠍在前,拿迷葉的貓人在後,大蠍一伸手,那貓人一伸手,順著那隊貓人走;貓人手中的迷葉漸漸的減少了。我明白了,大蠍借著機會賣些迷葉,而且必定賣得很貴。
我本是個有點幽默的人,但是一時的怒氣往往使人的行為失於褊急。貓人的怎樣怕我——隻因為我是個外國人——我是知道的;這一定全是大蠍的壞主意,我也知道。為懲罰大蠍一個人而使那群無辜的貓人連帶的受點損失,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在那時,怒氣使我忘了一切體諒。我必須使大蠍知道我的厲害,不然,我永遠不用再想安靜的享受這早晨的運動。自然,設若貓人們也在早晨來遊泳,我便無話可講,這條河不是我獨有的;不過,一個人泅水,幾百人等著看,而且有借此作買賣的,我不能忍受。
我不想先捉住大蠍,他不告訴我實話;我必須捉住一個參觀人,去問個分明。我先慢慢的往河岸那邊退,背朝著他們,以免他們起疑。到了河岸,我想,我跑個百碼,出其不備的捉住個貓人。
到了河岸,剛一轉過臉來,聽見一聲極慘的呼喊,比殺豬的聲兒還難聽。我的百碼開始,眼前就如同忽然地震一般,那群貓人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處擠,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往起爬的,同時並舉;一展眼,全沒了,好像被風吹散的一些落葉,這裏一小團,那裏一小團,東邊一個,西邊兩個,一邊跑,一邊喊,好像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碼跑完,地上隻躺著幾個了,我捉了一個,一看,眼已閉上,沒氣了!我的後悔比闖了禍的恐怖大的多。我不應當這麽利用自己的優越而殺了人。但是我並沒呆住,好似不自覺的又捉住另一個,腿壞了,可是沒死。在事後想起來,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見人家腿壞了,而還去捉住他審問;分明看見有一個已嚇死,而還去捉個半死的,設若“不自覺”是可原諒的,人性本善便無可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