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那日司衡羿請帝堯田獵,帝堯允許,就叫羿去籌備。羿退朝之後,就和大司農等商議起來。第一項是地點,定在霍山北麓,那邊有山有澤,林木蓊翳,禽獸充斥,可以舉行。第二項是日期,決定在仲冬中旬五日。第三項是典禮儀節,這一種卻很費研究,議了兩日,方才決定。於是大司農、大司徒兩個先往霍山一帶布置,這裏羿自去通告部下將士人民,叫他們準備一切,並限於仲冬中旬四日以前到霍山北麓大旗之下會齊,後至者照軍法從事。這些將士人民得到這個消息,知道打獵是一項極愉快而有興味的事情,平時武藝精練了,正愁太平之世無用武之地,現在有這種玩意兒,可以出出風頭,豈不痛快!於是各各慌忙自去預備不提。
且說大司農、大司徒二人帶了些屬官到了霍山之後,就叫了當地許多虞人前來計議。原來上古時候土地全屬於國有,所有山林川澤都有官員在那裏管理,這種虞人就是管理山林川澤的官,山有山虞,澤有澤虞。那霍山北麵就接著昭餘祁大澤,所以這次叫來的,山虞也有,澤虞也有,總共五個人。大司農就告訴他們天子要來舉行冬守的事情,並將擬好的章程交給他們,叫他們依著去照辦。這個章程共有七條:
一、行獵圍場,周圍須五十方裏左右,限十日以內必須選定,前來報告。
二、圍場周圍須處處豎立旌旗或其他物件,以為標幟。
三、圍場之內,地勢道路等等均須製就地圖,於二十日以內交呈。
四、圍場之內,如有草萊翳障、有礙行獵之物,須預先除去之。
五、圍場外須擇一片平曠之地,為天子及將士駐足之所。
六、圍場四周須建立四門,以為入圍之路。
七、圍場四門之內,亦須有平坦之地,樹立旌旗,以為獵者獻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