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是怎樣煉成的

6 第一個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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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第二天才見到老李。看見他,我很是意外,因為王探長口中的老李,竟然就是我在派出所實習時見過的那位讓我自慚形穢、無地自容的刑警隊長。

看見我,他也很意外,說了一句:“沒想到啊,你還真幹上刑警了。這回當了刑警,可別再讓嫌疑人那麽給糊弄了啊。”他說完一笑,扭頭對大家說道:“好了,人都到齊了,我給你們說說啊,咱們這兒呢,是咱們分局支隊的一個大隊。整個院子裏一共有四個中隊,除去咱們隊啊,還有孫一兵的一個隊、老沈沈帆的一個隊和姚斌的一個隊。另外啊,從今天開始,你們一定要記住一句話,咱們刑警辦案,隻能抓人,可從來都不會放人。明白嗎?”

說實話,當時我確實還不是太明白李隊長的話,但是接下來六年多的刑警生活讓我深刻體會到了這句話的含義,那就是任何案件都要做到證據確鑿,辦成鐵案。

作為新來的,我們肯定不可能有什麽直接負責案件的機會。因為大家基本上每天都住在單位,有案件的時候我們就跟著一起幹些力所能及的事,沒案子的時候就集體坐在小會議室裏學習,像極了回到小學時候的學生,每個人都是那麽認真。學什麽呢?那就是看卷宗。之前隊裏辦過的案件,材料都留有複印件,這就是我們的學習材料。剛開始看的時候,說實話,都是當故事看。講真啊,不能說每個案件都比電視電影更加精彩,因為絕大多數案件其實都沒那麽曲折跟離奇,但是它們絕對更加有力量,因為它們是真實的。我們新來的都幻想著自己哪一天能真的遇見大案要案,一展伸手。可是真的親身參與了以後,才發現理論跟實踐之間存在著難以想象的差距,這種差距甚至可以用不可逾越來形容。

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很慢,除了看卷宗,也跟著出了兩個現場,但都不算真正接觸實際業務,唯一的收獲就是總算把我們隊的人都認全了。對人很好的內勤思思姐有點微胖,一說話總是習慣性地微笑,讓人覺得很親切,就像鄰居家的大姐姐一樣;老李呢,除去周末的時候會跟大家一起看看NBA直播,大部分時間都待在自己的辦公室裏,略顯神秘,習慣動作就是思考的時候喜歡撓頭;旭冬則天天咋咋呼呼的,總在我們這些新來的麵前充老前輩,一會兒給你講個案子啊,一會兒推薦部網絡小說啥的;王肖探長不必多說,隻要跟他待上一天,你就很難忘記他了,因為他嘴上總是掛著那一句“莫事、莫事”,聽得你真的是想忘都難;還有年齡與相貌嚴重不符、愛看各種稀奇古怪雜誌的馬亮。後來,我們與趙天成、劉博、薑勁東等人也慢慢變得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