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之罪

17

字體:16+-

方娟試著一家家地登門,被害人或者被證據鎖定的“凶手”原來的住處。終於,當他們敲響第四扇大門時,裏麵傳來回應。

“真棒!”她對著鄭航大聲說道,然後翻閱了一下手頭的資料——劉居南,去年第七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個老嫗,可能是劉居南的母親開的門。

“你們找誰?”

“我們是派出所的,找吳婭。”資料顯示,吳婭是劉居南的老婆。

老嫗的臉繃得緊緊的,徑直往裏麵走。方娟自嘲地笑笑,跟著換了拖鞋。客廳裝飾精致、幹淨整潔,一點兒不像涉毒人員家庭。餐桌邊圍坐著兩男一女,桌上擺著水果、副食和資料,不像吃飯,倒像是召開家庭會議。

老嫗向女人努努嘴,首先抬起頭的卻是戴金框眼鏡的男青年,他淺淺的笑容下麵,閃過詫異、驚疑、慌張等多種表情,但很快站起來,張開雙臂,一手拉住一個,臉色燦爛地說:“兩位領導親自來了,正好,正好!”

“莊楓?”鄭航驚訝地喊道。

“是,是。”莊楓答應著,反客為主地在餐桌旁拉開木椅安排兩人坐下,接著介紹兩人,“這位是派出所的鄭所長,這位是禁毒支隊的方主任。”

方娟和鄭航點頭微笑著,客氣地落座。老嫗將熱茶放在兩人麵前。老嫗正是劉居南的母親曾氏,女人是吳婭,另一個男的是劉居南的弟弟居北。

“我們正在研究案子。”莊楓說,“兩位領導是先做指示,還是聽聽情況。”

不論怎樣,莊楓在場,幫方娟省去了很多囉唆。

“你們繼續。”最後方娟說,她的聲音在客廳裏有些回聲,“我們就是來聽情況的。”

“那好。”莊楓笑了一下。剛才他們談到前幾次法庭審理情況。檢察院以謀殺罪名起訴劉居南,法院審理認為證據鏈雖然完整,但沒有被告人的供述,部分證據得不到印證,是個重大缺陷,使證據的影響力和確鑿性大打折扣,建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