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卉
根據我老家的慣例,貓是沒有名字的。
我讀初三那年冬天,爹從山上抱回一隻小貓,黃色花斑的,額頭正中有個白點兒。據說是掛在了套野雞的網子上。我捏捏它的爪子,才三個月大小的貓,爪子上就已經有了厚厚的繭,想來是一直生活在山上的野貓。
“養著吧。”外婆盯著昨天被老鼠挨個咬過的餃子,啜著牙嘟囔,“好歹能抓耗子。”
那個時候它尚沒有名字,和其他任何一隻貓一樣,我們用“Milililili……”這樣的長音叫它來吃食,高興的時候便叫它幾聲“咪咪”。若是叼了魚,稱呼便立刻降格為“死貓”了。不過它還算柔順,也很聽話。完全看不出彪悍的潛質。沒人想得到它日後能夠幹出令自己獲得名字且聲名遠播的壯舉。
“是母貓哩。”我說。撓著它白白的肚皮,而它也閉上眼睛,打著呼嚕,一副很享受的懶相。
第二年秋天,它生了一窩貓崽兒,六個毛團團窩在娘的破毛衣裏,圓滾滾的很可愛。等小貓長大一點,它便帶它們出去,一隻大貓六隻小貓走在屋脊上一排,頗為氣派。
但是有一天我聽到它不停地哀號,跑出去看的時候,發現一隻小貓被鄰居家的大狼狗叼在嘴裏,血糊糊的,似乎已經死了。其餘的小貓和它擠成一團,不停地淒厲號叫。
“不就是一個破貓崽子麽?老子賠你十塊錢!”鄰居繃著臉甩下一張皺巴巴的鈔票。娘撿起錢,拉著我拖著貓回了家裏。
鄰居之間磕磕碰碰總是難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件事情對人來說不過如此,但是貓卻拒絕原諒。
日子一天天過去,小貓漸漸長大,最後娘把它們抱去集市賣了點錢。我家的貓又隻剩下它一隻,常常安靜地在我的腿上盤成一團,像一個毛茸茸的墊子。
直到鄰居找上門來,把我家的大門砸得震天響,我才知道這貓又找上了他家的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