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是個30歲左右的眼鏡男。我們一行三人風風火火衝進主編辦公室時,此人正在主編麵前手舞足蹈講述他的清晨奇遇,手指頭差點戳到值班主編鼻尖:“我每天騎15分鍾電動車去坐地鐵首班車,4點48分到達地鐵,5點01分地鐵列車進站,五年了,我每天都踩這個點,絕對不會錯。所以,我是在4點48分到5點01分之間看到它的,你明白嗎?那個時候我在進站,但我看到了它。那個時候乘客加地鐵工作人員不到十個人,但隻有我看到了它!”
“哪個車站?”欽佩問。
“17號線起點站,郭家堡,我住桃園新村。去地鐵站的公共汽車首發車5點20,我要坐這趟車鐵定遲到。所以我從來都是騎車去地鐵站,4點48分到達地鐵,坐5點01分的地鐵首班車。我在市府路那邊上班,要坐27個站。”爆料人回答。
“說重點。龍!”我吼叫,“你來這兒是爆料拿賞金的,不說料就滾!”
眼鏡不慌不忙反問我:“爆料要真實,真實才有價值,對不對?”
大張一步跨到眼鏡男身後,憑借1米85的身高優勢咄咄逼人:“龍!它在哪兒!什麽樣子!”眼鏡男頓時頹了,滿臉委屈,嘟噥:“我,我好心爆料,要不我就報案了……”主編好言相勸:“那你倒是說龍啊,說半天了我都沒明白你看到了什麽。”“我昨晚上睡得很晚,沒喝酒,沒吃藥,精神正常。”眼鏡男拍拍胸脯,“我真的看到了!”
“什麽呀?”我、欽佩、大張和主編異口同聲問。
“龍頭、龍爪子、龍尾巴,在空中閃,絕對不是我的幻覺。神龍見首不見尾啊。”眼鏡男信誓旦旦。“證據呢?”我質問。眼鏡男打開手機,照片上都是糙點,什麽也看不清。他還辯解:“我照相了,但照出來就是這個樣子!”主編打嗬欠,通宵值班的他有點熬不住了,他問我:“前進,你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