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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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到龍的瞬間,我的第一個本能,嗬嗬,和大多數人想都不想就舉起手機拍照不同,我的第一本能是——老子沒看見啊,沒看見啊,沒看見!

別人目擊是一回事,我自己親眼目擊又是另一回事。我可不願意自己是那個被無數遍詢問,甚至會被心理醫生驗證是否說謊的目擊者。當我就是“真實”的時候,我如何強調自己是中立立場?

所以我立刻就捧起串吧的酒壇子喝個底朝天,並且以最誇張的方式打砸桌椅。串吧老板此刻很哥們義氣地袖手旁觀,等我鬧得差不多了,才報警110。

至於龍,一直趴屋脊上,看著我渾身被酒澆透。我跌跌撞撞摔倒在地,一個酒壇子碎了,酒香四溢,漫天酒氣。龍抖動了一下,似乎是打了個噴嚏,便倏忽不見。

我被警察帶往警察局,在安靜的拘留室中呼呼大睡。吳妮立刻趕回報社,向總編匯報我的行為並做出公共對策。果然,不到半個小時,我鬧酒被拘的消息就上了《每日快訊》頭條。再過一個小時,《每日快訊》已經將我塑造成一個醉酒的品行不端的記者,靠編造新聞博取公眾關注。當公眾為我的言行激烈爭論的時候,《每日快訊》又拋出重磅消息——眼鏡男,在17號線起點站郭家堡第一個目擊龍的人,發文申辯他根本沒有看到龍,他的爆料視頻和爆料照片都是我們製造的.假的。

眼鏡男的申述完成了我的形象塑造。但這樣明目張膽地黑化引起了一部分公眾的不滿。我們的第二個目擊者,就是說話抖得不行的那位老兄,一直等著龍再次召喚並派給他拯救世界的任務,勇敢地在網上發文,聲稱他對自己的目擊負責,而我和《晨報》是更嚴謹負責的媒體。

於是公眾輿論就分為兩派,支持《晨報》造假的一派,與反對“支持《晨報》造假”的一派,帖子滿網亂飛,對罵、揭短、亂扯、表態,各種人赤膊上陣,用各種傳播手段打了半個晚上後,才意識到要想分出勝負隻需一個證據—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