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擠的街道,行人如織,紅綠燈來回跳動,遍布角落的地麵路標、街角指路牌、巨大廣告板,標識無處不在。城市裏生活簡單,跟上那些貼心的箭頭就能夠找到去路,不用想太多,隻管踏著它的腳步,也不必迷惘。一步步向前走,完成新手導航,總會有個地方等待自己的。
車鳴和巨型LED裏的廣告是城市的音律,它們對每個人一視同仁,不管你願不願意,都在一天天鍛煉著你的心,在你高興時它們是慶祝之音,落魄時它們是冷漠之笑。
也許城市就是這樣的東西,一個巨大的、集中了百萬千萬人的思念和躊躇、不安和興奮的映射物。要在這裏生存,心如鋼鐵比較好。
當然,這都是城市的基本規則,幾乎人人都知道。
也有例外的。
不幸,我是例外。
我停下車,將車子上的抗議牌子取下來,自己舉著牌子站在天橋上。上麵的字都是我一個個寫上去的,很慶幸,毛筆字終於派上了用場。
——慢慢來,慢慢走。
上頭是寫著這樣的字,這是我自己的標識牌。
下麵的車子自然沒有絲毫停留,天橋上的人也奇怪地看我。
你們罵我蠢,我是蠢透了。我參加的“迷惘互助小組”布置的作業是—勇敢去做一件一直想要做的事情。全程還得錄製下來,作為作業上交。說來也奇怪,有了這樣的使命後反而沒有一點猶豫了。
於是我站上了天橋,讓攝像頭對準自己。
這是一直以來我的一個白日夢:大家跑得這麽快,不都是希望不要被別人落下嗎?可如果大家都慢一慢,是不是會更好一點,跑那麽快,朋友,不累嗎?我知道,我知道。這傻透了。不說社會發展必然,這問題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博弈,你無法保證對方遵守—你自己又能夠遵守嗎?
僅僅半個小時後,一個年輕人來到我旁邊說,對不起,他們想要在這裏取景拍一部廣告,希望我能夠暫時將場地讓給他們,並給了我一筆錢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