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樣。”我說,“這就是我的親身遭遇。昨天為這家夥從淩晨折騰到晚上,好心沒好報,差點被它嚇死。還害我進警察局。”
坐對麵的李姓警官收起筆記本:“我覺得你是故意的。”
“老李,熟歸熟,你這樣說小心我告你誹謗!”我強詞奪理。
老李笑,貓捉了老鼠一樣的表情:“得了吧,前進。我們去的時候隻有被砸得亂七八糟的鋪子,還有你爛醉如泥。龍連根毛都沒見到。”
“你不相信龍和我一起喝酒然後它把烤肉吧搞得亂七八糟?”
“不相信。串吧裏的人說是你幹的。你故意幹的。”
“監控!你調監控一看不就清楚了?我沒有酗酒鬧事。當然烤肉吧不可能找龍賠償,看在龍是稀罕物的份上,我負擔他一半的經濟損失好了。”我大度地說。
老李忽然湊近我的臉,目光直勾勾地要撕開我的臉皮:“監控上一片花白,沒信號。前進啊前進,你想在局子裏躲兩天直接和我說,幹嘛要砸人家店呢?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老李玩手上的筆,“串吧不打算追究你的責任。按治安條例我隻能扣留你到中午。你還是得出去麵對。”
“我要麵對啥樣我要。老李你瞎扯什麽啊,我怎麽記得最起碼要拘留五天!”我急忙辯解。
老李不高興,拍桌子:“你肚子裏那點心思非要我說破?這昨天龍還是新鮮玩意兒,到今天就是危險品了。你想知道從你喝醉到現在這十五六個小時都發生了什麽事情嗎?”
我捂住額頭,不知道該說什麽,大腦裏瞬間全是一個個的空洞。
老李遞給我一杯水,放緩語調:“你也不容易,我理解。哪個做記者的不希望報個大新聞,可新聞報道出來了怎麽收場?還有反轉和論證調查呢?稍出一個漏子同行就能咬死你。”
空洞裏終於有思維開始流淌,我逮住了一個思維點:“《每日快訊》說什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