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後,我留學歸國,在安全部門工作。除去調查事件的時間,我總是習慣去城市獵人酒吧來一杯伏特加,然後一坐就是小半個晚上。
我就像大部分無能改變現狀的人一樣,一邊享受著生活,一邊號叫著生活玷汙理想和信念。明明隻有二十多歲,我卻像三十歲的大叔一般,散發出憂鬱深沉的腐朽氣質,仿佛剛剛做舊出土的仿造文物。
雖然也有人很受用這種感覺,比如說她—陳雅麗,和我差不多大的年齡,差不多的留學經曆,外加差不多的物質條件,還有差不多的興趣愛好。不用朋友們反複灌輸提醒,我也覺得她絕對足夠讓我傾盡存款,辦一場盛大的結婚典禮,然後拖著疲勞的身體,飛向國外,來個充實而飽含快感的**蜜月,最後拖著各種土特產回國,重新麵對油鹽醬醋的生活。
“喜歡我的禮物嗎?”她說。
“喜歡。”我想起來她送給我的男士用品三件套,利用品牌的首字母拚成我的英文名Bob。如果不是她自己告訴我謎底,我完全猜不出來。
“你在想什麽?”她問道,一邊撫摸我拿著酒杯的左手。
“什麽都沒想。”
她笑著說:“可是你的樣子總覺得你什麽都在想。”
“是嗎?”我故作神秘地一笑,“其實我這個人很空的,哪有那麽多的思考。”
“我懂,我也一樣。不過,看起來你工作不順心。”
我喝了一口酒:“你怎麽看出來的?”
“因為你每次不高興,都會拿左手拿杯子。李淺渡,搞不好你本來應該是個左撇子。”她和我調笑著,紅暈仿佛從她的手上傳染過來,爬上了我的臉龐。
我笑了笑,把剩下的酒一幹而盡,順便打一個響指,示意酒保再來一杯:“左撇子啊?那種潛質已經是曆史了。現在,如你所見,我習慣用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