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遺產

第二十一章

字體:16+-

1

鄭美黎扶著葛春秀興衝衝地回了浮山後的家,葛春秀原本以為鄭美黎是另租了房子,就問她房租是不是很貴,鄭美黎樂顛顛地說:房子不是租的,我跟愛愛爸複婚了,搬回去和他一起住。

葛春秀心裏就轟的一聲巨響,自從知道害她的人就是鄭美黎的老公何誌宏,她就又是悲涼又是心酸,一直忍著沒在任何人麵前戳穿這件事,她不想把女兒的丈夫送進監獄,更不想讓外孫女成為殺人犯的女兒,也生怕引起鄭美黎的惶恐,慚愧於自己的老公曾害過她而不好意思來看她了,為了能經常跟鄭美黎說說話,她也不想點破這件事,甚至暗暗希望鄭美黎早晚會醒悟過來,看穿何誌宏的陰暗,把假離婚變成了真的,反正像何誌宏這樣貪婪而狠毒的男人,還是離遠點好。

可是,他們居然把假離婚都真複婚了……

葛春秀不想跟一個曾經試圖殺害自己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就猶猶豫豫地停住了腳,說美黎,我還是住你哥哥嫂子那邊吧。

把葛春秀這個寶貝成功搶到手,鄭美黎本來挺開心的,一聽她這麽說,就不願意了,又不好生硬地阻攔,便故意帶著哭腔說:葛阿姨,你是不是還沒原諒我?

葛春秀心裏一軟:不是,我是怕你添亂呢。

葛阿姨,您千萬別這麽說,您能給我添什麽亂?隻要您答應跟我一起住,我就開心,你也別擔心誌宏會對您不好,他可善良了。她緊緊攥著葛春秀的手,生怕她會長翅膀飛了一樣。

葛春秀很矛盾,她之所以順水推舟地跟著鄭美黎來了,就是因為很想和鄭美黎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就算不挑明她們之間的母女關係,在有生之年,卻也可以有一段和女兒共同生活的溫暖經曆,像母女一樣聊聊家常,在陽光很好的日子裏,牽著手在街上走走……這麽一想,心裏都是美的,自己也算是享受過孩子承歡膝下的天倫之樂了,像一個做了多年卻未曾實現的夢,終於抓到了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