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院子裏。
羅浩抱著小姑娘,站在碾盤跟前。
在碾盤上,放著幹草、棉花,以及被棉花蓋著的“小不點”。
突然,小姑娘眼前一亮,驚喜道:“動了動了,粑粑,我剛剛好像看到小不點它動了!”
羅浩聞言,認真看去,看了半天,卻沒發現棉花下麵的小雞崽有動的跡象。
“粑粑,我沒看錯,小不點剛剛真的動了!”小姑娘一副認真的樣子。
羅浩揉了揉小姑娘的腦袋,安慰道:“爸爸相信你沒看錯,再等等吧,說不定再等一會兒,小不點真能活過來。”
“粑粑,要是活不過來怎麽辦呀?”小姑娘皺眉問道。
“活不過來的話,那爸爸就再……”羅浩本想說的是,活不過來,那就再買一隻。
但想了想,還是沒把話說出去。
畢竟自家小棉襖,簡直就是“雛雞克星”。
不專門養,都時不時弄死幾隻,要是專門養的話,那結果可想而知。
而且關鍵在於,自家小棉襖還感情豐富。
真把這玩意當寵物養的話,結果剛培養出感情就弄死了,心裏也會傷心難過。
所以,還是不要互相傷害的好。
“敏敏啊,你要是想養小動物的話,回頭爸爸給你弄幾條小魚你養著玩。”羅浩說道。
讓女兒養魚,是他經過慎重考慮的。
畢竟這段時間,小姑娘踩死兩隻小雞崽,現在又因為洗澡弄死一隻。
總結經驗教訓的話,顯然養魚最為合適。
一來,魚生活在水裏,肯定是不怕水。
二來,魚不在地上跑,不用擔心不小心踩死。
“粑粑,我不想養魚。”小姑娘搖頭道。
“那你想養什麽?”羅浩問道。
小姑娘想了一陣,像是忽然想到什麽,興衝衝問道:“粑粑,你和麻麻能給我生個小弟弟嗎?”
“怎麽突然想要小弟弟了?”羅浩眉頭微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