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鳴響,程軍走下警車,常好站在孤兒院的大門口,手裏領著一個六歲大的小男孩,這個男孩有點像程軍小的時候。常好平靜地說:“我知道你要來了,這個小乞丐就是我那天在來這裏的路上撿的孩子,我給他起了名字,就叫程小望,我告訴孩子了,長大當一名解放軍戰士。”
常好在踏上警車的一刹那,將一封信交到程軍的手裏。回到家裏程軍打開信封,裏麵掉出四個紅色的小布袋,其中有三個紅布袋上寫著:常好、歐小圓、程軍。還有一封信,常好在信裏說:“這是媽媽在咱們小時候給咱們剪下來的,她隻告訴了我一個人,讓我保密,說等她百年之後把咱們仨的頭發放在她的遺體上一起燒掉,這樣,她就能在另一個世界摸到咱們的頭。”
程軍打開最後一個沒有名字的小布袋,裏麵隻裝著一縷暗白色的發絲,它像一縷陽光溫暖著他的心。真相終於大白。
法院判決:常好在受到性侵犯的時候,奪過案犯手中的扳手,並將其毆打致死,屬於正當防衛;而後在其養母常美華突發心髒病死亡的情況下,不及時撥打120救助,反而私自將屍體埋葬於自家的院落處理,違反了刑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歐小圓在看到殺人現場後,不僅不報案,救治常美華,反而出主意將其養父母埋掉,同時在戀人旅店與網友宮晨辰廝打造成其心髒病突發死亡,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程軍回到了辦公室,批閱了一些文件,伸了一個懶腰,心裏總有一種無法原諒自己的內疚。是自己沒有保護好常好姐姐,讓她受了這麽多的痛苦和委屈,他恨不得重活一次,給常好一種幸福的生活。
程軍記得,有一次他去看望孤兒院程院長,聽程院長講,常好她原籍在廣西某縣村,在五歲的時候,家裏實在太窮了,就把她賣給人販子了,人販子將她賣給其他人販子。就是這麽戲劇化,在本市一個長途汽車站,人販子去方便,把五歲的小姑娘給放在了長途汽車站休息大廳裏,長途汽車站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了小姑娘,小姑娘一直在哭,也不知道在說什麽,人販子看到民警抱著這個小女孩,也不敢上前認領,被嚇跑了。派出所一看小女孩沒人認領,就把這個孩子送到了孤兒院,孤兒院給小女孩起了名,叫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