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果的婚事

第二十一章 千辛萬苦

字體:16+-

那一天是周末,方博南加班,哈果果帶著兒子在娘家混飯吃,正巧到了半年一次付房租的日子,果果便領著兒子,去找房東交錢,順帶散散步。房東在省美術館做清潔工,逢周一才休息。路不遠,人也好找,果果把錢交割清楚,站在美術館大廳一角跟房東寒暄幾句。房東是個四十來歲的女人,瘦得離譜,稀稀拉拉的頭發,嘴癟得厲害,使得她一說話便好像撇了嘴在笑。

房東連誇小小子方浩然虎頭虎腦長得好,果果正高興著,冷不防聽她說,對了小哈,有個事說一下,這個季度過後,房子我不能租給你了,我自己要搬回來住。我兒子要上高三了,這邊離學校近,他來回方便。

這一驚可非同小可,哈果果用了好大的氣力才忍住沒有當場哭出來,一路帶著兒子愁眉苦臉地回家,一進家門見到媽媽,果果便哭了。

哈媽媽也嚇了一跳,問明情況之後,她安慰了女兒一通,同時又一迭聲地說房東不厚道,當初租她房子的時候她明明說了,那是她留給兒子結婚用的房子,兒子才上初中,七八年裏頭是用不著的,盡管住。哪曉得說變就變,這才五年不到的工夫!早曉得叫她把租期寫進合同裏就好了。

果果哽咽著說,就算寫進合同裏,她這會兒安心不租給我們了我們拿她也沒有辦法。難不成真為了這事打官司,我們也耗不起那個精力與金錢。

哈媽媽歎氣又勸,說還好,時間算充裕,再找房子搬家吧,一個人一輩子哪有不搬幾次家的。

等方博南回來後,果果把事情跟他說了,一邊又開始抱怨房東沒有信用。

方博南倒想得通,說,就算她不變卦,我們也不可能一輩子租別人的房子住。反正總是要買房子,不如趁此機會下決心買房子!

果果想,方博南到底是男人家,這種時候,終於顯出男人家的用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