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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可以擅自将住宅改为公寓对外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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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某买了某小区1301号套房,该房 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吴某与张某系同一 单元上下楼层邻居。吴某在取得1401号 房所有权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及相邻 业主同意,将该房屋改造为五间独立单 间,并以“旅馆式”公寓形式对外经营。 自张某获悉吴某的改造经营行为后,多次明确表示反对,吴某置之 不理,张某遂将吴某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吴某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会对周围邻居生活造成影响,特别是旅 馆、棋牌室、餐厅、工作室等,一是形成噪声污染,二是住宅改为经营性 用房后,必然会有更多的人员出入房屋和小区,会对周围邻居的安全及住 宅私密性造成影响。因此,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 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 致同意。